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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雨勢還是沒半分要小的意思。
灌湯包的香氣就在三十厘米外,秦宋餓得嘆氣的力氣都沒了。
很快,肚子傳來響亮的叫聲。
秦宋尷尬地閉上眼,他不知道男生會說什么,他又要怎么回應。
也許男生會告訴他攤鋪上還有在賣的灌湯包,可是他不知道該怎么表示自己沒錢。連一籠灌湯包的錢都拿不出來,這太丟臉了。
只不過等了半晌,秦宋也沒等到男生開口。
猜是男生沉浸打游戲,多半沒聽到他肚子發出的聲音,秦宋悄悄地睜開眼往旁邊一瞥,沒曾想他視線剛過去,男生就把自己面前只吃了兩個的灌湯包推到他面前,依然沒有抬頭。
“你吃吧,我吃不下了。”
秦宋一怔:“......哦,哦。”
第27章 他叫什么名字?
校門口灌湯包店老板夫妻倆的兒子名叫路之簡,這是秦宋第二天才知道的。
他從何昊羽那兒打聽來的。
起因是大課間做完廣播體操,何昊羽和路之簡很熟絡地摟在一起就往籃球場跑去。
秦宋目睹了全程,還在籃球場門口煞有介事地來回走了兩趟,其實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要跟著他們往籃球場去,但余光還是準準地在人群里鎖定了路之簡。
等到課間操結束,秦宋不太經意地找前桌何昊羽聊天。
“你們剛才一起打籃球的是不是還有別班的?”秦宋問。
何昊羽點點頭,“你剛才去籃球場了?你不是對打籃球沒興趣嗎?每次喊你你都不去。”
秦宋睜眼說瞎話,“去小賣部買水,路過正好看見了。”
哦哦兩聲,何昊羽解釋,“肯定有其他班的,打籃球人多好玩點,一個班還樂意大課間去打的湊不出來幾個,我們一般在籃球場碰上,管他哪個班的,都一起打。”
趁著老師還沒進教室,秦宋又繼續深入著話題,“那個和你一起相互摟著去籃球場、三班的、單眼皮的男生,他叫什么名字?”
何昊羽輕輕皺了皺眉頭,似乎在回憶,半晌才給出答案,“那個校服里穿黑衛衣的?”
“嗯。”秦宋答。
“路之簡。”何昊羽很快給出答案,又隨口問,“你問這個干什么?”
秦宋繼續睜眼說瞎話,“他長得很像我干媽的兒子。”
“那不可能。”何昊羽想也不想就道。
“為什么?”秦宋說。
何昊羽:“校門口那灌湯包的攤子就是他爸媽開的,他要真是你干媽的兒子,你能初一一整年都沒發現那是你干媽?”
秦宋這才不再反駁,掃一眼走上講臺的老師,結束了話題,“確實,我干媽兒子不叫路之簡,我認錯人了。”
-
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秦宋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時候喜歡上路之簡的。
反正自打那天在路之簡家的鋪子上吃了半籠路之簡給的灌湯包后,秦宋在學校里的視線就總是忍不住跟隨著路之簡跑。
他習慣在課間的操場、在同節的體育課,以及在校外的攤鋪里尋找路之簡的身影。
意識到這份“盯”很不同尋常時,秦宋已經喜歡上路之簡很久了。
他的情緒總是會根據路之簡上下起伏,路之簡開心他也開心,路之簡不開心他也不開心,路之簡身邊沒有人他會擔憂,路之簡身邊太多人他又會有些落寞。
同樣,秦宋也發現,路之簡是和他截然不同兩個世界的人。
他愛沉默,但路之簡只要身邊有人,無論兩個從前認不認識,嘴巴上下一張路之簡就能聊起來。他性格孤僻不太會交朋友,但路之簡的朋友幾乎遍布整個學校的每一間教室。每次走進食堂,路之簡總是那個招呼停不下來的人,男生女生,好像就沒有不能和他當朋友的。
而且和他最最不同的是,路之簡初中的時候,就已經因為好看而很出名了。
在那個女生都酷愛貼雙眼皮貼、以大雙眼皮為美的年代,路之簡卻能獨樹一幟地把一雙單眼皮長得漂亮,又愛笑好相處。毫不夸張的說,自從路之簡初中進校的那天起,他的大名就已經在十一中廣為流傳。
但秦宋是個發育偏晚的人。
至少初一初二的他沒那么亮眼,個子矮、臉也沒長開,和好看怎么也沾不上邊,他還戴著副不怎么好看的長方形黑框眼鏡,是那種扔在人群里就會被淹沒的人。<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