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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父杜母倒是給了杜方梟足夠的選擇權,不要求他必須回家繼承家業,還說若是他不想回來,那就不回來了。
但杜方梟沒那么自私,他做不到只顧自己,所以他給自己放了一個長假,到處去旅游,暫時不去想這些糟心事。
林其山便是他在旅游途中遇到的。
彼時林其山才十七歲,正在上高中,參加了同學創辦的樂隊,每天傍晚到市中心的廣場演出。
遇到林其山的那天,杜方梟心情不太好,中午飯都沒吃,就晃蕩出酒店,沒有目的地閑逛起來。
等他到廣場,夕陽已經染紅了半邊天。
廣場前的那條街開了很多店,杜方梟一走近,就聞到了一股濃郁的面包香。一天沒怎么吃東西的杜方梟感到很餓,循著香味走進了那家店。
沒進店前,這股香味兒勾的杜方梟很有胃口,等他走進店里,杜方梟卻覺得這股香味甜膩到讓他惡心。
但進都進來了,杜方梟沒好意思空著手,便隨便買了一袋吐司,然后袋子也不要,拎著吐司就出去了。
遠處傳來一陣歌聲,杜方梟扭頭朝歌聲發出地看去。
那是一個穿著白t牛仔褲的男生,明明是十分普通的搭配,可穿在他身上,卻顯得格外不同,讓男生顯得干凈又陽光。
男生單手拿著話筒,身體隨著旋律擺動,嘴角微微上揚,笑起來很是好看。
廣場旁有一條河流,夕陽灑在河面,河水涌動,波光粼粼。
男生籠罩在夕陽里,周身圍繞著柔和的光,仿佛一顆耀眼的星星。
杜方梟也挪不開眼。
杜方梟原本只打算在這座城市玩一周的,但在遇到這個男生后,杜方梟卻改變了主意。
杜方梟續開了酒店,在這長住了下來。
男生每天都會和他的樂隊到廣場表演,每天唱的歌都不一樣,而杜方梟每天準點出酒店,走進正對男生表演的咖啡店,點一杯咖啡坐下,默默看完男生表演全程。
杜方梟不知道男生叫什么名字,只知道樂隊的人喊他lin,而lin和樂隊成員的關系很好,杜方梟不止一次看到成員給lin帶吃的,甚至故意逗他。
雖然有時候聽不懂lin唱的歌,杜方梟卻很喜歡過來聽他唱歌,因為只有這個時候,杜方梟才能感到內心的寧靜。
唱歌時樂隊成員會在lin前面放一個托盤接受大家的打賞,咖啡店也有別的人是專門過來看lin演出的,杜方梟聽她們聊天,知道樂隊來這演出賺的錢,最后都會捐給孤兒院。
杜方梟不記得他來看了多少次,只知道最后一次來看lin演出時,也是一個大晴天,而那次是杜方梟第一次走到樂隊前。
杜方梟捐了身上全部的現金,樂隊成員都被驚呆了,一遍遍和杜方梟求證,怕他捐錯了數額。
杜方梟搖頭說沒有,視線在樂隊成員間轉換,卻沒有看到lin的身影。
于是杜方梟喊住吉他手,問他lin在哪,吉他手沒想到杜方梟是為lin來的,說了句他去買喝的了,便要叫人去找lin。
杜方梟拒絕了他,轉身走了。
之后杜方梟回到讀研究生的城市,退掉房子,收拾行李回了國。
一周后,杜方梟接手杜父的位置,成了明瑞集團的一把手。
林其山提前給助理發了消息,讓他過來接人,助理來的路上給林其山買了炸雞。
“還是你對我好。”林其山假哭了兩下,就戴上手套開始吃炸雞,“可樂呢?”
助理插好吸管,把可樂遞給林其山,“哥啊,咱有點做藝人的自覺好嗎?”
林其山湊過來喝可樂,聲音含糊,“什么自覺?”
“別的藝人一天吃的清湯寡水,分量還少,”助理唏噓道,“我們呢?”
拍完戲回來才幾天,他們又是火鍋又是烤肉,今晚這個點還在吃炸雞,不知道要長胖多少?!
林其山不滿道:“賺錢是為了什么?當然是吃喝玩樂啊!”
助理:“……”
“要是我賺了錢,還只能吃水煮白菜,那我不如不賺這個錢,我都能吃泡面時加個雞蛋。”
林其山說得條條是道,助理講不過他,“哥開心就好。”
“本來就是。”林其山拿了一塊炸雞,朝助理遞去,“來,吃炸雞。”
助理瞬間忘記剛說的話,張嘴接住炸雞,“謝謝哥。”
林其山嘴角一彎,露出了酒窩。
助理看林其山這樣,也沒忍住笑了。
酒吧給錢快,林其山第二天就收到了轉賬。
拿到錢后,林其山立馬登錄游戲,氪了小一千塊,換了幾十抽,終于拿到了新出的皮膚。
林其山截了張圖發到朋友圈:輕松拿下。
林其山發這條朋友圈是想裝逼的,結果他才發完,助理就在下面評論:誰氪金了我不說/捂嘴笑.jpg
雖然林其山是糊逼,可朋友圈里還是加了不少圈內人,有些人助理也加了,所以助理這一評論,無異于是讓大家知道他氪金了。
林其山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