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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春花淡淡一笑,吩咐女兒:“帶月華妹妹到一邊玩一下,我跟姐姐說幾句話。”
陳春花的女兒姜玲今年五歲,已經有些懂事了,她聽話地從母親身邊離開,牽住月華的手,帶她到一旁抓蜻蜓。
“嫂子……”姜愛華眼睛濕潤了,忍不住上前握住她的手:“你要保重身體。”
陳春花道:“我跟姜興民已經離婚了,你以后就叫我春花姐吧。”
姜愛華道:“好,春花姐,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陳春花道:“把孩子養大,還能有什么打算……”但她眼睛里全是茫然無措。
姜愛華看著忍不住心酸。
陳春花突然道:“愛華,鬧了這么久,我總算是明白了,姜興民他就不是個東西,他想跟我離婚,直接提就好,但他故意挑了這么個時間發作出來,現在全鎮沒人相信我是清白的了。”旁人的謠言就算了,八卦這種事,說幾天就過去了,但傷她最狠的卻是枕邊人伸出來的一把刀。
不幫著她辟謠就算了,居然還落井下石,在這個節骨眼上提離婚,這豈不是明著告訴全世界她陳春花真的被玷污了?
陳春花道:“剛開始的時候,我還真以為他誤會我被玷污了,我發毒誓、詛咒、威脅,什么辦法都試過了,他不相信我是清白的。”
陳春花苦笑道:“我好幾次都拉著他要到你家里,讓你跟他解釋清楚當晚到底發生了什么事,但他不肯去,他說他丟不起這個人。”
她眼睛里面有深沉的悲哀:“我甚至跪下來求他,他依然不改主意。后來我總算是明白了,他需要的不是真相,不是證據,他只愿意相信他自己認為的,他一口咬定我被污辱了,是個不干凈的人,死活要跟我離婚。”
姜愛華心底涌起一股憤怒:“他憑什么認定你不清白?他有什么證據證明你不清白?你怎么這么傻?你應該拉著他去醫院檢查,讓醫生出證明、出檢查報告,證明你沒有被侵犯,再把醫院的報告扔在他的臉上,再讓你家里人來教訓他一頓,而不是跟他發毒誓、詛咒跟求饒!嫂子,你早該找我的,若我知道他會這樣看你,我不可能眼睜睜地看著你被欺負成這樣!”
陳春花已經完完全全地呆住了:“去醫院,出檢查報告?”
她一個初中都沒有讀完的農村婦女,哪里懂這些?除了不停地流眼淚,賭咒發誓自己絕對沒有被污清白,她根本沒有想過還可以去醫院證明自己的清白。
她猛地抓住了姜愛華的手:“我現在去,你陪我一起去,我去檢查出證明,可以嗎?”
姜愛華憂傷地搖了搖頭:“已經太晚了……”都兩個多月過去了,哪還有什么證據?
陳春花眼里剛燃起的希望火苗瞬間熄滅了,是呀,都兩個多月過去了,哪還有什么證據在?
她凄然一笑:“我沒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了,是吧?不過,沒關系了,”她抹了一把臉上的淚:“我們都已經拿離婚證了,孩子一人一個,我把女兒帶走,兒子他留著。”
姜愛華的腮幫子咬得死緊,很想破口大罵這該死的時代,更想把姜興民罵個狗血淋頭。
什么東西!都已經1993年了,不是1903年!就算陳春花真被那啥了,都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了,清白難道還比不上妻子的一條命嗎?他怎么就忍心讓才一歲多的兒子沒了媽?!
渣男!七年的夫妻之情,抵不過三天的流言蜚語,他就算真的要跟陳春花提離婚,也不該在這個時候提!
第24章
更讓人心寒的是姜錦源跟沈秀蓮居然縱容姜興民這樣做,她瞬間對他們的印象跌到谷底。
本以為這次重生,兩家的關系在她的努力經營下有了很大的緩和,但陳春花的遭遇讓她感覺到了齒寒的感覺。
姜愛華忍不住道:“嫂子,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陳春花茫然道:“孩子放在我媽家,我得出去找個工作吧?無論是服務員還是臨時工,總要把女兒養大不是?”
姜愛華同情地看著那個在路邊帶著月華玩的姜玲,這么小的年紀就要受到這樣的傷害,姜興民真的太過分了。
姜愛華道:“嫂子,別留在鎮上了,隨便去哪里,找個工作,帶著孩子離開這里吧。”流言蜚語不是那么好聽的,陳春花頭上頂了這么一個名頭,無論是找工作還是嫁人都有影響。
陳春花茫然:“我還能去哪里呢?沒關系,也不認識人……”
姜愛華想了想:“嫂子,你給我留個電話,我托人幫忙找一找,看能不能給你找個工作。”
陳春花眼里閃過一抹不可置信:“幫我找個工作?愛華,你,你有辦法嗎?”
姜愛華道:“我也不知道,但我想試一下。嫂子,你別灰心,這事是興民哥做得不地道,但你不靠他,未必就不能過日子了。”
陳春花最后牽著姜玲離開了,兩人的背影孤伶伶地消失在村道里。
姜愛華隔了一天到鎮上去,給駱川打電話:“你能幫忙留意一下縣城里有沒有工作嗎?”
駱川剛剛跑車回來就接到了這個任務,揚了揚眉:“你想出來上班?雞不是已經養大了,準備開始下蛋了嗎?”
姜愛華養的第一批150只的小雞,三個多月過去后已經開始長成了大雞,個別長得好的已經開始下蛋了,是初生蛋,小小個的,數量不多,她就留著自家吃了。
大的這一批養到兩斤左右的時候,她又捉了50只小雞回來,湊夠200只,現在第二批也已經養到一斤左右了。
姜愛華道:“不是我,是春花姐。”她把姜興民跟陳春花離婚了的事告訴了駱川。
駱川愣住了:“真離了?”
姜愛華道:“離了,一人一個小孩,春花姐把女兒帶走了,兒子留在了姜家。”
駱川啐了一口:“真不是個東西,想離婚也不該拿這個當借口吧?”
旁人都看得賊清,姜興民還以為別人不知道他的齷齪心思。
姜愛華道:“已經成定局了,我只可憐春花嫂子,帶著個女兒在身邊,賠的那點錢不夠她養孩子的,如果能有個工作就好了。”而且陳春花把孩子帶回了娘家,也不知道她家里人怎么樣,若是遇到厲害的父母哥嫂,那點子錢不夠他們吞的。
駱川略想一想就答應了:“我幫你留意一下,有消息了就給你打電話。”
駱川過了幾天給姜愛華回電,還真讓他找到了,寧安縣城有一家油糧行缺一個售貨員,平時就賣賣東西理理貨,工資350塊錢,包吃不包住,陳春花若是想去上班,得自己租房子。
350塊錢的工資不高,租房就需要花掉80-100塊錢,但如果省一點的話,一個月還是能省下一百多塊的。
姜愛華打電話給陳春花,問她愿不愿意去,陳春花很激動:“妹子,你趕集不?我們集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