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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馬奔馳,流星推移,照片里我和他的年歲漸長,時光沉淀出成熟的棱角,我的臉龐褪去軟弱,頷骨堪稱冷清;他的線條也愈加冷硬堅毅,狹長眼眸中盡是不可逼視的清光,幾乎生人勿近。他的頭發短了一點。
七年,八年,九年。
生人勿近,凜真不包含在內。我依舊抱著他,微笑,有幾張照片是我們在接吻,吻在額頭、臉頰又或是唇角。
但,到此為止了。
每一張照片背后都寫著日期,唯獨沒有第十年。我們的未來似乎斷絕于此。
“你死去了。”
一個聲音說,泛著我熟悉的柔和,回蕩著我熟悉的冷。
我轉過頭,一個高大的、身形修長的男人立在門前,面容逆光而看不真切。但我已經幾乎能想象、能描摹出他的五官與眉眼。他向前一步,向我走來,陰影撤去,露出那張清凜英俊的臉,那雙神情淡漠的冷淡眉眼,和少年時期一樣美得不可方物,只是更加成熟沉穩,因而呈現出一種不曾凋零的美麗。
那是十年后的云雀恭彌。
我的幼馴染幾乎等比例放大,他的軀干與四肢抽條拉長,不再穿那套我熟悉的并中舊式制服,換成一身剪裁得當的考究西裝,純黑的領帶迤邐地繞過修長秀拔的脖頸,內襯深紫色襯衫,挺括細膩的布料合宜地包裹他的肌肉,修飾他的線條,環過窄長薄韌的腰身。
他現在懂什么叫設計師款了嗎?
我堪稱不合時宜地想。
我特別想知道誰給他挑的紫色襯衫。……我死之前嗎?他就仗著自己漂亮,仗著自己是衣架子瞎穿吧……這顏色居然還詭異地,微妙地很襯他。果然,天塌下來云雀的臉都能頂著。
他說我死去了,但我還是不禁微笑。因為他還在這里,只要他在我身邊,我就總是忍不住露出笑容。
他說我死去了,但這不值一提。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在我死去之前,我們依舊像十年前那樣緊緊相連;即便我死去多時,他也依舊無法將我忘記。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對他來說,我的死亡或許是一種詛咒。我以死亡詛咒他永遠記得我,永遠不得忘記我。我的肉身已然消亡,然而我的精神未曾毀滅,我會活在他心里,永遠。以此達至永恒,直到他忘記我為止。我將永垂不朽。遺忘才是最后的死亡,遺忘才是無人緬懷的葬禮。
即便我早已故去,但也仍然得以永生。這正是“存在”的意義。
只是,稍微有點遺憾。
但算了,我想,我不希望他陪我去死。活著的人心中自有無法消卻的彌留之苦痛,光是承受這個就夠了。
在此之前,我常為云雀恭彌而感到痛苦,我只是從來不說,從來沒有表現過。我時常憂心我們這段關系將何去何從,我畏懼時光將我們劈開,驚怕造化弄人促使我們分離。我祈求上帝,我說請你不要割下我的肉,分開我的心,我祈求你,請你不要將我的靈魂一分為二,請你記住我們本為一體。
person-in-situation(人在情境中)。人是由人生經歷、所處的環境、周遭的社會關系構成的。無論從心理學還是社會學的角度,依照喬治·赫伯特·米德的理論,云雀恭彌都無疑是我的“重要她人”。為此,我當然可以說:云雀恭彌構成了我的一部分。他已經緊緊地鑲嵌在我的人生當中。
然而,一個頗具現實主義色彩的事實是:沒有人是不可失去的。哪怕他非常重要,哪怕他是我的“非你不可”。
假如我將失去他,那當然無比遺憾。遺憾在于,我不得不適應沒有他的生活,等待他從我身上剜去的空缺緩慢地愈合;不論說得怎樣纏綿,如何留戀不舍,故事的結局都是一樣,我最終一定會忘記他,正如我也將走向新的人生。
所以我說,沒有人是不可失去的。……哪怕我為他流淚,為此痛苦,我也一定會忘記他的。如有必要,我會強迫自己這樣做。我只能強迫自己這樣做。
我畏懼著這樣的未來。我總是毫無意義地擔驚受怕,我堅信我們絕不會分離,我害怕命運拆散彼此。就像云雀說得那樣,我總是想這些無意義的問題。我只是控制不住自己。
我難以抑制地愛著他,也難以抑制地感到痛苦。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愛是詛咒,心頭的愛欲決計無法拂除,我愛他就會為此痛苦。
然而,十年后,現在。
我清楚地意識到,我不會再想了。我不會再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