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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帶走明霜,找死。
但明霜在紅鳥身邊,隨意出手可能會將他誤傷。
序止更換魔力,尖銳的風刺成型,準備一擊洞穿紅鳥的頭顱。
番茄同樣也在悄悄醞釀,打算把序止埋進土里,再用石頭碾一遍。
眼看兩邊劍拔弩張,明霜萬分焦急。
小龍崽努力掙脫,朝著序止的方向飛去。
序止和番茄都有片刻的遲疑,隨后撤掉了擋在中央的魔法。
番茄癟著嘴巴,頭頂的綠毛耷拉下來,十分萎靡。
好嘛……原來是自己的一廂情愿。
但明霜沒有回到序止身邊,而是在半路停下。
小龍崽望著序止,又扭頭看向番茄:“嗷嗚?”
薄薄的冰魔法籠罩著四周,仿佛將空氣也凍結,阻止任何一方的行動。
序止遲疑,將最后一道風刺也撤了。
看到煤球的火焰有所保留,他就基本猜到了,這又是與明霜相識的魔獸。
只要明霜安然無恙,他可以不殺紅鳥,至少不會當著明霜的面動手。
序止眉眼間的冷意有所隱藏,往前邁了一步,朝明霜伸手:“先過來。”
紅鳥大聲“啾啾”,讓明霜別再跟著這個人。
煤球也趕了過來,慢吞吞挪到遠處安全些的位置。
明霜無法化形,現在說不了話,它想了想,主動出聲:“嗚嗚……”
大概意思是,序止現在依然是明霜的主人,讓番茄別亂來。
明霜也望向番茄:“嗷嗚?”
對呀……序止也不是番茄的主人嗎?
久別重逢,為什么它和序止的關系,看起來也不太好……
大概因為小龍崽的眼神太過茫然,番茄明白了明霜的詢問。
它小聲“啾啾”哼哼唧唧,瞥了序止一眼。
序止才不是它的主人……當初自己是被強行抓來的,煤球它們也一樣。
所以,小龍肯定也是他搶來的吧!
聽到這話,明霜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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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我來了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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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傲天成了我的狗》
文案:
【眼盲溫柔小美人x睚眥必報大壞比】
宜瑾是個小瞎子,一次意外事故后,穿進了一本小說里。
這本小說擁有靈氣復蘇、進化返祖、精神體、異能等各種元素,人類壽命最長八百年,堪稱都市版修仙。
穿進來的宜瑾沒有系統,只有一個面板,里面是各大宗門或陣營排行榜,排行榜上的人個個身懷絕技實力超群,尤其是男主。
男主姓薄,高居主角榜榜一,是典型的龍傲天,身世不凡天賦異稟,擁有最強悍嗜血的精神體——上古兇獸窮奇。
至于宜瑾,穿書后的他依然患有眼疾,是這個世界里最普通的路人甲,還多了個同為路人甲的便宜哥哥。
但不久后,便宜哥哥突然覺醒了天賦,把所有的積蓄交給宜瑾,還說自己要去造反,讓宜瑾好好保重。
宜瑾勸阻失敗,小心翼翼:“好、好吧……祝你成功?”
——
之后的日子里,宜瑾獨自居住在僻靜的老宅。
他的生活平淡又安穩,除了每天來幫忙打掃衛生、送蔬菜水果的阿姨,能接觸的人不多。
但有時候,一個人總是不太方便。
老宅附近有許多山林小路,稍不注意就會迷失方向,因此宜瑾很少外出。
宜瑾偶爾會想,要是能有一只導盲犬就好了……
結果在某天午后,他真的撿到了一只“導盲犬”。
“導盲犬”的品種不詳,體型健壯毛發粗硬、不愛出聲,從來不吃宜瑾準備的食物,性情也有些古怪,時常在外游蕩。
有時,宜瑾在窗邊喊了好幾聲“小狗”,它才慢吞吞出現,領著宜瑾去想去的地方。
作為一只“導盲犬”,它十分聰明、通人性,在宜瑾面前還算溫順,總是喜歡用粗糙厚重的舌頭,一點點將宜瑾的指尖和臉頰舔得泛紅。
——
再后來,宜瑾的便宜哥哥回來了。
他造反成功,榮登反派榜榜一,帶領親兵返回老宅,要接宜瑾去新宗門駐地。
便宜哥哥在樓下敲門:“小瑾?”
同一時間,宜瑾被壓在沙發上,臉頰緋紅、呼吸不暢。
薄厭終于恢復人身,指腹重重揉著宜瑾被親腫的嘴唇,冷酷低問:“叫誰小狗呢?”
1.受的精神體是錦鯉,能力是幸運和許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