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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典史忍不住笑了一下,“大人,這個李凌云是出了名的紈绔,從小到大犯的事是數不勝數,偏偏他爹,”趙典史嘆了口氣,“有的案子甚至都定了,他都沒進過牢里,哎。”
他把卷宗最上面的一件拿出來,擺在林與聞跟前,“如果挨個查起來他那些仇家咱們肯定查不完的,所以就我感覺,咱們現在這個案子與十年前他所犯下的這一樁奸污案有關。”
“你怎么知道有關?”林與聞有點猶豫。
“嗯,”趙典史捋了捋自己的白胡子,“因為當時李凌云就在這間修省書院讀書,那樁案子也發生在那,案子了結之后,李捷便不許他上書院而是請了名師在家教了。”
看來確實要看看了。
林與聞最厭惡處理奸污案,他一個男人,不論怎么調查都會有人覺得他有失偏頗,想來每個處理這種案子的官員都會有這樣的感覺。
所以一遇到這種事他都會叫上程悅,公門中有點女子其實會讓事情進展得很容易,不知道為什么別的官府就認識不到這點,甚至還要嫌女子晦氣。
程悅讀了文書,沉默了一會,“大人您覺得呢?”
林與聞飲了一口茶水,“嗯?”
程悅問,“大人覺得蘇家女子是誣告嗎?”
林與聞直撓頭發,“按照律法里的章程來說,她確實……”算不上清白。
林與聞根本張不開這嘴,他自己都覺得丟人,真不知道如果遇上這樣的案子是自己,又能比之前的縣令判得高明否。
告李凌云的女子叫蘇小蕓,是修省書院的清掃婆子的女兒。
這個蘇小蕓當時十五歲,家里還有個父親和大兩歲的哥哥,父子倆都是樵夫。因著當時燒炭的人還不多,兩個人又勤勞,他們的生活還算殷實。
蘇小蕓也很懂事,經常幫著母親一起打掃,有一日她在掃地的時候遇上了當時在書院學習的學生李凌云,她年輕美貌,李凌云與她搭了幾句話,兩個人算是結了個緣分。
李凌云和她身份云泥之別,蘇小蕓怕是做夢也想不到會與李凌云有著這么多的交集。李凌云與蘇小蕓又私下見了好幾次,按李凌云的說法,蘇小蕓心悅他,主動對他獻身,還不止一次。
但是蘇小蕓的說法完全不一樣,她說李凌云見她第二次的時候就強行侵犯了她,污了她的清白,又以會娶她為餌,引誘她繼續見面。
女子清白最是緊要,蘇小蕓第一次沒有報官,后面也就沒有了反抗的資本。她自己也以為著李凌云好歹是個大家族出身,起碼好個體面,總不至于真的玩弄了她還不娶她。
但她不像林與聞,查不到李凌云的這些案底,根本不知道這個混世魔王從小到大做下了多少惡事,也不知道李凌云那個圈子里有多少腌臜,就這么被稀里糊涂地騙到了李凌云和朋友的一次聚會處。
按照蘇小蕓的口供,這個聚會簡直是地獄一般,李凌云的朋友們也都是差不多大的書生,猥瑣的嘴臉與他們高人一等的身世鮮明對比。蘇小蕓好不容易才逼自己認為李凌云是真的喜歡她,卻一下子從云端墜落,落進了糞坑之中。
她說她被灌了很多酒,但還是努力保持著清醒,想把那每一張臉都記在心里。她敲響登聞鼓的時候披的還是李凌云的衣服,因為她自己的已經被撕爛了。
按照卷宗上的記載,蘇小蕓當時身上很多類型的傷,供詞也十分混亂,林與聞猜想是女孩受到了驚嚇,所以沒辦法好好說話。但她還是斷斷續續地把自己記住的人名都說了出來,一個比一個驚人,但卷宗上卻沒有記載下這些人的全名,都以“某”字帶過。
蘇小蕓在公堂上被李凌云的狀師攻擊,承認她是想做李凌云的妻子所以才會一直與李凌云見面,承受李凌云不間斷的凌辱。李凌云更是聲稱他做的所有事都是經過蘇小蕓同意的,甚至按他的意思,從遇到自己開始,蘇小蕓就一直在設計自己。
雙方證人的對比更是駭人,蘇小蕓的家里人都沒怎么讀過書,連句書面話都說不出來,就一個勁喊和哭,而李凌云那邊,受過封賞的鄉賢長輩,有功名的舉人老師,更有帶誥命的母親,輪番上場,不斷講述他們的李凌云多么天真無辜,多么容易輕信旁人。
一個一生小心翼翼的平民之女,把三品侍郎的公子玩弄股掌之中,旁觀的百姓沒笑出來也挺新奇。
但林與聞知道,當時的縣令不好判倒不是因為李凌云,而是那些在供述中留有名字卻被改成“某”字的那幾位。得是牽連了什么人,這位縣令才能在自己一點意見都不給的情況下直接報三法司呢。
不過三法司那邊還沒收到奏章,蘇小蕓一家就撤訴了,因為蘇小蕓要嫁給李凌云了,她的“邪惡”目的終于達到了。
李凌云給了蘇家一筆豐厚的聘禮,禮數周全地要把蘇小蕓納為李凌云的第六個妾。
蘇小蕓就這樣進了李家的后門,深宅之中沒人知道蘇小蕓過得究竟怎樣,但半年之后,蘇小蕓因為難產而終,這件事便再也沒有人提起過。
李凌云和蘇小蕓一樣大,都是十五出頭的年紀,一個人生剛剛開始,一個人生草草結束。
趙典史那時候還是個小吏,他把這件事記得很詳細清楚,現在林與聞只看著卷宗,都仿佛置身十五年前的大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