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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他們鎮上的治安并不好,人販子偷小孩這種事并不稀奇,他哥以為他失蹤了,瘋了似的到處找他,嗓子都喊啞了。
等他在長街盡頭的兩元店里玩玩具,聽見外面好像是他哥在喊他,慢吞吞地推門出去回應時,他哥就像頭渾身著火的野獸,邁著那兩條長得跟殺人兇器一樣的大長腿,沉著臉朝他走來。
然后二話不說,抬腿沖他肩上給了一腳,直接給他踹飛。
“待在我身邊,哪里也別去。”他哥的喉嚨像吞了什么鉛狀物,連聲音都發著喑啞的腫。
他摔在雨水淋漓的路面上,哇地一聲哭出來,然后氣憤不過,倔強地從泥水里爬起來,扭頭又要跑。
他哥干脆一把揪住他衣領,拎小雞似的給他拎在半空,另一手沾著雨水的冰冷手指死死地掐著他的臉,一雙猩紅的眼睛恨不得瞪穿了他。
“我在跟你說話!我他媽讓你待在我身邊!哪里也別去!哪里別去!!聽見了嗎!”
“嗚嗚嗚嗚聽見了……”
他當時就決定一輩子都不原諒他哥。
去街上撿瓶子賣破爛睡橋洞底下都不和他哥住。
他一回家就摔門把自己關在房間里寫絕交信,雖然那封信大部分字都用的拼音,但紙面整潔,語氣嚴肅,也算是份正式文件。
但等他義憤填膺地拿著絕交信推門出來,發現他哥正站在客廳門口背對著他脫雨衣,腳邊淌了一地的水。
雨衣是半截式的。
夜晚小雨轉暴風雨,他哥應該是怕風大把雨傘吹壞,穿著那件小雨衣跑去外面,下面的牛仔褲和板鞋都濕透了。
他有點兒心疼,就沖白天踹他一腳的那狗畜生喊了聲“哥”,問他干嘛去了。
他哥抹了把濕淋淋的臉,低頭咳嗽幾聲,然后從懷里掏出兩個超大個兒、超級香甜的烤蜜薯遞給他。
“掰開,吃中間的,中間的甜,剩下的我吃。”
完犢子。
絕交信從他指縫里滑落到地上。
他又覺得他哥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第二次,他高中叛逆期。
他十七歲,他哥二十七歲。
他哥在上大學的時候轉行做演員了,他為此沒少跟他哥吵架。
他哥從小到大學習都賊好,學神級別的那種,隨便考考就能甩第二名八十條街的那種,可他哥最后考了本地的大學。
本地的,學費便宜,一所連博士點都沒有的破二本師范大學。
他哥的大學,離他的小學只有步行五分鐘的距離。
但當時他還小,沒意識到他哥為了照顧他放棄多么重要的前途,所以等十年后他上了高中才終于明白過來,他哥是個混得徹頭徹尾的畜生。
他和他哥不一樣。
他學習不好,中下游,到了高中更是吊車尾,每當在課堂上各科老師跟他們強調高考成績、強調考一個好大學的重要性、強調高考改變命運,尤其是能改變他們這種出身小縣城的學子們的命運,他不耐煩地趴在最后一排的課桌上,心里鬧騰又窩火。
上高中時候,他幾乎每隔幾天就給他哥打電話。他拿著他哥給他買的最新款手機罵他哥,什么難聽的話都講,然后臨掛電話,又開始傻了吧唧地掉眼淚。
他哥一直很沉默。
沉默地聽他發瘋,沉默地聽他哭,最后再風輕云淡毫不在意地說一句“都是陳年往事了,我都不在乎了,你在乎什么?”
那時候他哥雖然已經在演藝圈闖蕩五六年了,但還是個只能接配角戲的十八線小演員。可他哥說十八線小演員也能賺不少錢,比當老師賺錢,讓他在老家這邊安心學習,還告訴他學習不好也沒關系,大不了最后就走體育生。
他哥知道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體能了。
他哥砸了不少錢給他報各種補習班,語數外理化生,畫畫表演之類的興趣班也報過,還想著讓他考雅思托福,送他出國留學,最后卻發現他真的一個都念不下去,英語撐死只能考個及格分,因此判定他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那種類型。
他哥接受能力不是一般的強,就說他喜歡運動挺好的,身體健康就行。
他不知道該怎么再罵他哥了。
他喜歡去健身房練格斗,一般都是把他哥當做假想敵來揍的。
成天煩躁躁的,他心不在焉,根本學不下去。
他在學校里浪蕩度日,他哥奔波于各地接通告、試鏡,睡機場、睡車站、沒日沒夜的工作。
他哥身邊連個助理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