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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沒撲騰幾下就沉底了。
可那家伙見死不救,拽著想拉我上來的同伴就走,說什么這么沒用還裝神弄鬼,管我去死之類的。
我承認我當時是很沒用,被一個老爺爺拖上岸,還不敢把他供出來,對外謊稱自己是失足落水。
那次差點一命嗚呼,拜他所賜,導致我現在都不敢下水,于是他那張硬幫幫的臉,便成了我童年的噩夢。
這就是我被他莫名其妙慘遭毒害的邂逅。
樂說:“我在市區看見他了?!?
我知道的,那小子混得還行,父母贊助他一家小家具店,整了輛小四輪到處拉生意,當小老板沒見過比他當得還騷包的。
樂還說:“他長得好帥!最關鍵的是他還沒女朋友呢!”
怎么可能!那家伙豈是一個帥字形容得了?那是拽好吧!拽得毀天滅地,人畜皆驚哪!
樂說:“我剛跟男朋友告吹,所以決定對他下手!”
對樂來說,談戀愛就像涂指甲油,看著陳了,指甲長了,就該換換款式了。
我想想,我們認識五年來,除去一星期不到就拜拜的那十幾位小哥,大概不下三十個吧。
唉!像我這個只春心蕩漾過一回,連手還沒牽上的男人婆,跟她璀璨的愛情史一比,真是無限悲涼啊!
樂說下手,肯定又是想玩玩,但那家伙可不是好玩的,別看與人交流時人模狗樣的,一旦熟了,你會發現他就是一混蛋,絕對的大混蛋!恨得你想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當皮鞭打他的兒子!
所以我說:“你還是換一個人吧,你斗不過他的?!?
沒想到樂一聽,頓時斗志昂昂,撩下豪言壯語道:“不拿下那小子,我妄為美女!”
好吧好吧!她確實是個大美女,那家伙換女人跟樂也是不相上下
,隨他們鬧去,只是……
“友情提示:不要在他對你動真心之前喜歡他?!?
說這話我還是有底氣的。
和他相識九年,我了解他,他的感情一則天堂一則地獄,風險太大,危險系數過高,兒童勿近,青少年前往挑戰需家長陪同!
于是我很不情愿的撥了他的號碼,電話那頭傳來他涼涼地聲音:“喲!今天刮得西北風5~8級么?怎么一股臭氣撲鼻而來?”
“喲!某坨不明排泄物不刮風,不知道自己不該躺在馬路上揮發有毒氣體呢!”
這就是我和這家伙的相處模式。
“一個臭風無形,一個臭糞實質,我們真是臭味相投,天生一對啊!”
這就是這個混蛋的調戲手段,明明九年義務教育語文課沒及格過,混社會了之后卻比誰罵人都文縐縐!
第2章
1.2
不與這等小人計較體現我的大度,本人直接點入正題:“你見著樂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