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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慕林至今逃避著一個問題,如果之后在公司和厲梨打了照面,該如何向他解釋那段短暫的曖昧過往。如今,這個問題加劇,厲梨之于他,身份又多一層。
憶往昔,他被母親帶到上海來之后,在青年時期那些困難又孤獨的時刻,總會拿出當時厲梨給他的這張小卡片來看。
dear aaron, be brave!
后來,他原諒厲梨了,他想,最后一節課厲梨沒來,大概不是故意的。厲梨是一個非常好的六歲小朋友,等到他十六歲、二十六歲的時候,也一定會過得這樣勇敢,這樣好。
獵頭又發來消息。
【獵頭:我還打聽到,這個ellis有一段非常精彩的過往呢。】
溫慕林幾乎是下意識回復,【什么?】
【獵頭:哎呀,他這件事情吧,兩年前在上海搞法律的差不多都知道。就是他為了案源跟一個當事人……你懂的!那個案子蠻大的,要是贏了肯定能名聲大噪,一審找的別人,敗訴,二審找到厲律師,勝訴了,可惜到再審給最高法院又給翻案了……這就算了,還差點被司法局調查,后來律師證也吊銷了。】
【獵頭:他離開金成律所之后,往很多家公司投了簡歷,但他這個情況吧,背調確實很難過。最后去你們deaayi了。誒,兩年前,你們法總還是nancy吧?那她還挺好心的哈。】
【獵頭:現在他在你們公司做得怎么樣?他是不是負責你的部門啊aaron?合作還一切都好吧?】
好,當然好。
從代言合同的簽訂、mabel離職到如今的遲延履行事件,哪一件事不是厲梨加班加點幫他解決?雖然私下抱怨,但在職場上,厲梨從沒掉過鏈子。
重新閱讀獵頭發來的這一串信息,為了爭案源、吊銷執照……溫慕林懷疑傳言的真實性。
【aaron:什么案子?他代理的哪一方?】
獵頭發來幾個鏈接,是一家公司及其創始人的介紹,以及一些相關新聞。
【獵頭:aaron你看看。你別說,這創始人長得真是挺帥的,就現在年輕人都流行的什么……啊對,渣蘇感,哈哈。】
溫慕林逐一閱讀鏈接,很快整理清楚信息。
被代理方是一家叫做“米洛”的科創公司,十年前成立,規模竟然還做得挺大,不過主打下沉市場,賣的產品乍一看是原創,但仔細辨認,就能看出打著仿冒知名企業產品的擦邊球。
企業信息界面訴訟列表里一堆專利和商標侵權案件,其中有一樁打到最高法院的訴訟,發生于兩年前,涉及商標與不正當競爭,敗訴。
溫慕林劃到公司創始人的介紹頁面。
創始人張維,如今三十六歲,小地方起家,四年前將公司遷到上海。長相吧,還真確實是那么一回事。
溫慕林有些不悅,輕輕蹙起眉。
注意到獵頭之前說的“兩年前在上海搞法律的差不多都知道”一話,溫慕林引用回復,追問:【這是什么意思?】
【獵頭:怎么說呢,milo你知道吧?就那個國外那個知名科技公司ceo的名字。這個張維呢就打擦邊球,把自己的公司起名也叫做“米洛”,讓人以為他的公司和milo有關聯,賣仿冒品。后來被人家milo本人知道了,就到中國起訴,最后輸了。】
【獵頭:milo和他的公司家喻戶曉,因為影響很大,所以這個案子自然受關注度很大了。這仿冒的惡意太大了,在國際上特別丟面兒。當然,這都是當事人的事兒,和律師倒本來沒啥關系,主要是沒想到代理和律師和當事人還有這么一段……】
【獵頭:哎呀,真是蠅營狗茍,臭味相投啊。】
作者有話說:
案件參考喬丹案,(2016)最高法行再27號
第32章 不再有任何特殊性
這個晚上,溫慕林在各種網站上反復瀏覽,試圖尋找兩年前那樁訴訟案件背后的真相。
可惜成年人的世界還是體面,或許某些夾雜真相的小道消息會在某些微信群組之類的私域流傳,但不會出現在任何公共領域里。
甚至,任何關于厲梨的新聞都沒有,有的,只是兩年前最高法院判決書上的那一行。
再審被申請人:米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維。
委托訴訟代理人:厲梨,金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看著厲梨的名字和這個人挨在一起,溫慕林心中的不悅逐漸發酵。
所謂為了案源做出不恥之事,溫慕林相信這不是事情的真相。
在他的記憶里,厲梨是整個小縣城無人對他友善時,唯一愿意為他出頭、愿意靠近他的人,是在童年時教會他勇敢二字到底如何書寫的人。
他沒有想過能夠跟厲梨再見面,但如果是再見面,他覺得厲梨一定能過上最好的生活。總之,不該被人、被生活如此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