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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夕夕心慌了一下,才抬起頭看撞到的人。是個男生,他戴著黑色細邊眼鏡,手上拿著一本很厚的筆記本還有一本小便簽,大約二十六七的年紀,看起來很斯文。那人看著鋼筆沒看她,鋼筆已經“身首異處”,筆帽掉的離他們遠一些。那人下意識的馬上彎腰去撿那支鋼筆,又走了兩步把筆帽拿起。他轉著鋼筆打量,筆帽好像是松了蓋不上,他嘗試幾次,都蓋不穩。他皺著眉,臉上清晰的寫著遺憾,看的出來他很珍惜那支鋼筆。
余夕夕走近幾步連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那人看了她一眼,對她搖搖頭,一句話沒說,將鋼筆收好。他也走到剛才她拿書的那里,在那拿了本和她一樣的雜志,又往里走了走,拿了本書,才走到座位那邊。余夕夕心不安,在原地愣了一陣。她最怕會給別人帶來麻煩,就算是不認識的人,因為自己做了什么讓別人不高興,自己總會郁悶上一陣。
余夕夕拿著雜志也走到座位那邊,看到剛才那人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余夕夕和陌生人相處總會不自在,做了好一陣心理建設才走過去,又在他身邊小聲道歉:“對不起,把你的鋼筆弄壞了,我再買一支給你吧。”
那人抬頭看她一眼,又低下頭,在便簽紙上快速寫了幾個字。
——沒事,不用了
他還是用那支鋼筆寫的,看的出來,墨水出的已經不連貫了。可用這受傷的鋼筆寫出來的字,依舊很好看。
這時余夕夕才看清,他這支鋼筆自己也有一支同樣的。當初上大學時因為要外出寫生,余夕夕就買了一支,這是老師推薦的牌子,對當時的她來說是挺貴的。她也是省吃儉用一個學期,再加上做兼職才買了。這鋼筆確實也好用,用到現在已經五年了,還和一開始一樣流暢。
周圍也有一些人在看書,或許是怕打擾到別人,他沒說話,只在便簽上回答。余夕夕也住了口,在他對面的座位坐下看書。那一天,余夕夕看的心不在焉。可她對面的人好像已經完全不受剛才的事影響,看的心無旁騖。
等到閉館前,那人才站起來,拿著書到管理員那里登記。余夕夕跟在后面,看了登記表才知道,他叫嚴楓。
那天晚上回家,余夕夕還是一直想起嚴楓看著鋼筆遺憾的表情。她找來自己那支同樣的鋼筆看,好在她用的時候也愛惜,沒什么損壞刮痕。不過這一款鋼筆已經在幾年前停產了,想買都買不到了。她決定把這支鋼筆賠給他,便馬上把鋼筆拆卸下來清洗,又吸滿墨水,第二天拿去了圖書館等嚴楓。
嚴楓還是在同樣的位置,余夕夕走過去,站在他一側,把鋼筆遞給上:“對不起弄壞你的鋼筆,這支還很好用。”
余夕夕站在他身旁,維持給他遞鋼筆的動作,看起來很堅決。嚴楓看看鋼筆又看看她,猶豫一陣,最后收下了鋼筆。
看見鋼筆已經拿在他手上,余夕夕壓在心上的石頭也被搬開了,整個人覺得輕松不少。她還拿著那本雜志,在嚴楓前面的座位坐下,開始看書,前一天她都沒認真看內容。那天,嚴楓寫了張紙條給她。
——謝謝。
這已經是三個多月前的事了。
現在余夕夕也拿著那本雜志,坐在了嚴楓對面。嚴楓覺察到動靜,對她微微點了點頭,視線又放回書上了。他總是這樣,余夕夕這三個月來,每個周末下午都來這里看書,他也都在,可是沒見他說過一句話。
有一次閉館時剛好下暴雨雨,余夕夕沒帶傘,就在圖書館前面等著。也有一些人在等,但不少人都有人來接或者送傘,漸漸的只剩余夕夕一個人站在雨水還能飄進來的大門前。地鐵站不遠,她正尋思著要不要跑著過去,就看到一輛車停在圖書館前面。駕駛座那邊突然撐開一把傘,隨著傘上移,她看到嚴楓從車里出來,撐著傘向她走來。
這樣一個過程,他也是一樣沉默著。
余夕夕永遠忘不了那一幕,他撐著傘穿過雨,來到自己跟前,一句話也沒說就把傘交到自己手里,然后又轉身跑回了車上。他的車已經開走了,余夕夕握著還帶著他手心溫度的傘,愣了許久。每每想到那時的場景,余夕夕都覺得心上發熱。
自己又在胡思亂想了,余夕夕輕輕搖頭,把注意力放回雜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