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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至于此。
秦縱,你何必逼我至此。
——
秦縱下午,就領了一個白衣少年進了秦府。
謝春飛聽了,也沒說什么,只是失手打碎了手里的茶盞,滾燙的茶水大半濺在了手上,燙的他手上紅了一片,他卻像沒知覺沒痛覺一般,彎下腰去拾弄那些碎瓷。
秦縱確實是個想一出是一出的主兒,早上撒了氣,下午就要帶人回來,仿佛是故意做給謝春飛看似的。
一旁的丫鬟見著他這幅失魂落魄的模樣,心里酸痛一片,便要去扶起謝春飛,謝春飛卻朝她搖搖頭,笑道:“我只想找些事情做。”
不然,他就會不停地想起秦縱……這會逼瘋他的。
謝春飛聽說了,那個少年約摸還沒有弱冠,年輕且美貌,又或者說正是他的年輕,這份新鮮感造就了他的動人。
少年據說是秦縱花了大價錢從玉露秋贖回來的清倌,名叫眠秋……
還是個雙兒。
秦縱的意思也太明顯了些,這孩子倒是樣樣都比自己強,謝春飛啞然失笑,覺得也沒什么好計較了。
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身體是個什么樣子,近來他越發疲憊,甚至坐著都會睡著。更不必提稍微嗆了風就要喘上一陣子,小腹纏綿陰冷的疼痛。
病痛纏身,也不知自己這破敗身子還能撐到幾時,謝春飛想,不過是得過且過,茍且偷生罷了,能陪秦縱的日子大約也是不多了。
秦縱開始頻繁的帶眠秋出去,包括去西域談綢緞生意,一走近兩個月,也是帶著眠秋去的。
從前他出門做生意,雖然怕謝春飛身子弱撐不住長途奔波,但幾乎是兩三天就要寄回一封信來。信里通常都是些亂七八糟的事,譬如今天留宿的客棧房檐下,有兩只燕子筑巢,前天路上遇見了故人,是個許久不見的朋友,感慨緣分之妙。
但每封信的末尾,秦縱總用瀟灑的字跡,工整地寫下:
吾愛春飛,思之念之。
謝春飛將這些信看完都會工整地疊好,放進一只木匣里小心壓好。木匣很大,里面還裝著秦縱十三歲送他的草螞蚱,十五歲送他的一對青瓷,十八歲送他的一塊暖玉。
而秦縱二十歲送他的那個吻,被謝春飛妥帖地藏在心里。
謝春飛在秦縱剛走的日子里,每天都在問管家,有沒有信使送信來,一日復一日,每日的答案都是分毫不差——
沒有。
秦縱走了兩個月,一封家書都沒有寫。
謝春飛也從等待期盼,到學會不再自討沒趣。
他甚至學會了自欺欺人。
也許是秦縱生意太忙了,每日沒有時間給他寫信罷了……又或者是這一次秦縱去的地方太偏僻,并沒有信站可以投送。
直到秦縱真的回來的那一天,他披著厚重的大氅,站在風里,卻遙遙望見秦縱騎在那匹高大黑馬上,懷里摟著的白色人影時,他再也撐不住了。
謝春飛心緒大亂,氣血翻涌,終于是忍不住地,咳出了一口血。
【十二】
然而秦縱的視線被身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