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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這個聲音,一個鹿群隨之向陶西格所藏身的那棵巨木走來。
邊走邊抖動著耳朵,一邊吃著嫩葉青草,一邊不忘警惕的鹿群,看似悠閑,實則從未放松警戒。
鹿群走近后,并未馬上攻擊,陶西格耐心的等待著對方放松警惕。
時機抓的很準,鹿群剛一放松警惕,便沖了過去,看準目標的陶西格沒有任何猶豫,身手利落的把一只膘肥體胖的公鹿放倒在地上。
被陶西格抓住脖頸處,用力向地面按去,后知后覺發現自己被人抓住了的公鹿,不停的踢動著蹄子,試圖反擊。
憑僅這只公鹿力氣再大,也只是一只鹿而已,又怎么可能斗得過已是喪尸的陶西格,未等公鹿再做反抗,陶西格便宛若猛獸般,狠戾的向公鹿喉管處咬去。
鮮血四溢,鮮甜的味道充滿陶西格的口腔,為這鮮甜之味而沉迷的陶西格,微瞇起眼睛。
身為喪尸王,陶西格并非吃不了普通人所吃的那些食物,只不過這些食物對于他來說就像是飲料,味道雖好卻不能當飯吃。
相比這些‘飲料’生活之物,喪尸腦中的晶石,還有異能者腦中的能量團,才是他的主食。
不過可惜的是,這個世界不但沒有喪尸,也沒有異能者,所以他只能吃生活之物了。
吞食完雄鹿的血液后,又大口吃著那生鮮之肉,吃了近半個雄鹿后,陶西格這才停下來。
沒有理會還剩下大半的雄鹿,還有那早已跑光的鹿群,來到小溪邊的陶西格,細條慢理的洗了洗臉頰后,又洗了洗手指。
在洗手的過程中,并未忽略粘在他衣袖上的血漬,陶西格微微皺起眉頭。
幸好這個世界這個時代的人,所穿的衣服都是那種耐臟的土褐色,要不然血漬可是很難洗的,畢竟這個世界沒有肥皂,也沒有洗衣粉,洗衣液不是嗎?
在水中揉搓了兩下衣袖,見血漬變淡后,便不再理會,陶西格望向雄鹿那還剩下大半的尸體,垂眸沉思起來。
生鮮的鹿肉,的確比這個世界什么東西都混在一起,煮的好像嘔吐物似的飯食好吃,但是他總覺感,自己就好像是那喜歡吃肉的老餮,只吃到半盤子沒肉的菜,雖然飽了,卻只是半飽且并未感到滿足,喪尸果然最喜歡的還是人類嗎?
不過自從恢復神智后,他便不打算再吃人了,反正身為喪尸王的他也餓不死,那就這樣吧!
拿出一柄做工粗糙,只有一指寬且并不鋒利的小刀,陶西格打量了一下雄鹿那還剩下大半的尸體,皺眉割起鹿肉來。
剛開始并不熟練,刀用得也十分的笨拙,但是片刻后,陶西格便能夠靈活的使用小刀讓骨肉分離。
不一會兒,鹿肉便堆了一堆,覺得差不多了的陶西格,收起小刀,用柔韌的草梗綁起這些鹿肉。
這些鹿肉應該夠塔夫脫那家人吃上幾頓了吧!
沒再理會那些仍舊堆在地上的殘留物,陶西格轉身向森林外疾馳而去。
這個時間村里的成年人都在勞作,可是村子真的是太小了,有什么風吹草動都逃不過眾人的眼睛。
所幸塔夫脫家位于村子邊緣處又靠近森林,所以只要陶西格小心一些,便不會被人堵個正著,并拉住他說個不停。
拉了一下披在身上,據說是新織出來的,但在陶西格看來,與舊毯子沒有任何不同的薄毛氈,他推開由破木板釘成的大門,向屋內走去。
大廳,廚房,臥室,甚至是儲物室都在同一個房間,因此哪怕塔夫脫家再大也亂作一團。
讓過倚在墻角橫七豎八倒了一地的農用具,又讓過置于屋子最中間,只塔了一圈石頭的火塘,陶西格把鹿肉放到位于角落處的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