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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序-楔子
夜神月。
所有的故事開局或許并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么驚天動地,在這個世界上面,每天都在發(fā)生著可思議或者不可思議的事情,但只是有的不為人知而已。
至少對于葉旻月來說,多少大概算是窺視到了生命奧秘——但現(xiàn)在,大概是該叫自己為、夜神月。
要是自己沒有死、要是自己從不知道DN其書、要是自己從沒學過法律……
無數(shù)個“要是”,然而有多少個“要是”就有多少次尷尬的人生選擇,葉旻月不是個喜歡哀嘆“要是”的人,所以自從轉(zhuǎn)生為夜神月后,就順其自然地沿著夜神月的軌跡活了下去。
從此以后,夜神月之前的主語變成了“我”,夜神月所無法完成和實現(xiàn)的東西,就由我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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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死神和筆記
【我即正義。】
在國文課上做數(shù)學題,在數(shù)學課上做英語題,在英語課上做國文題——當然這并非是為了表達叛逆,而純粹是出于這個年齡段學生特有的脾氣秉性,夜神月活了兩世依舊固執(zhí)地保留了這種特點,不同的只是變得更為高端一點。
合上的時候,從窗外射進來的陽光剛好照射在封面上那用花式字體標注的柏拉圖,顯得多少有些離奇的神圣感。
夜神月不由輕微地感嘆一聲。
比起現(xiàn)世宣揚的法理思想,某種程度上葉旻月對柏拉圖抱有一定的認同——立法是一種“清刷”的過程;只有哲學王才能夠管理和治理國家……之類的說法在現(xiàn)世的法學家看來是相當?shù)奈ㄐ亩液翢o人權(quán)而言,但事實上信仰“形式正義”的同時必然丟失“實質(zhì)”正義,于法制而言,很難說是進步還是退步。
舉個例子來說,一個眾所周知的殺人犯在現(xiàn)世看來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jù)或者舉證過程不當?shù)脑挕捅热缯f辛普森案——這個人很有可能就無罪釋放,特別是在崇尚絕對理性的英美法系國家,這樣的結(jié)果幾乎無可爭議。而如果在哲學王的思想來看——或以葉旻月自己的想法來看也是如此——辛普森之流必然是要死刑的。
人的判斷有的時候要高于法律邏輯,但人卻必然要活在法律邏輯之下……
——就這一點而言,不論是前世的葉旻月還是現(xiàn)世的夜神月來說都是感到相當無力和矛盾的,如果法律無法制裁罪犯的話,是不是就失去了法律本該有的意義?
然而如果過度地依靠個人對正義與否的判斷的確很有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冤假錯案、畢竟并非所有的法官都是哲學王,也并非所有的法官都能保證絕對程度的公平正義,畢竟在法律邏輯支撐的法律體系下依然會有判錯案的情況,更不要說仰仗個人智慧的情況了。
這里就有個悖論,前世的葉旻月想不明白,現(xiàn)在的夜神月依然如此。
但是想不明白歸想不明白,該來的總歸還是要來。
2003年11月28日
托腮看了眼窗外,卻在瞬間看見了從天空緩慢飄落下來的一本黑色筆記。
心頭砰然一跳,那種無法逃脫命運的窒息感席上了心頭,夜神月依舊維持著不動聲色的冷漠旁觀,但天知道心底的慌張與動亂有多么的激烈。
——那是一種伸手可及的正義,無關(guān)乎漫畫還是穿越,或許只與自己的心有關(guān)。
夜神月是個堅定的人……至少現(xiàn)在的夜神月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