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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跡的紙,證明自己學得挺好。
林萬可便由著他出去玩了,等他玩累回家,幫著他換了衣服洗了手腳,又給抱到床上蓋好棉被,這才去后院洗衣服。
小孩兒頑皮愛鬧,昨天才換的干凈衣服已經臟得看不出顏色,他全給洗凈晾好,又備好明日要做糕點的材料,已是累得睜不開眼,回到房里倒
頭就睡。
這便是林萬可一天的結束。
他的每一天似乎都是如此,早起生火打水,揉面做糕點,林百知起床時給他穿衣備飯,送他去書院后再送糕點去素食館和其他酒樓,要是有什
么雜活就做一點,沒有就回自家糕點鋪待著,做做清掃,理理雜物,得了空閑便去接林百知回家。
每一天都是平平淡淡,卻充實寧靜,而且對于林萬可來說,他喜歡一成不變的安靜日子。
比起京城里其他的老百姓,林萬可過得并不寬裕,但也絕不窘迫。
他是個很普通的人,可能隨便找個時間去萬安街上溜達一圈,就能看到好幾個跟他差不多的人。
當然,他也和其他人一樣,有著只屬于自己的秘密。
林萬可的秘密,可以說多多少少與他的寶貝弟弟林百知有關。
福壽街的盡頭處有一家清言書院,林百知就在那里念書。
教書先生名叫樂莘,是位疏眉淡目的年輕男子,人不太愛說話,一手字寫得極好。
林萬可平日里做了糕點,總要留下一份,讓林百知去書院時帶給他。
林百知每次都是空手而回,他以為先生收下,喜不自禁,卻并不知樂莘不愛吃甜食,那些團子糕餅,大多進了書童的肚腹。
有一次,林百知帶回來一張淺青色松花箋,上面只寫一個“謝”字,一點一橫皆是俊逸瀟灑。
那張箋紙,被林萬可仔細收在盒中。
有時他會拿出來看幾眼,手指撫上那個“謝”字,仿佛能看到樂先生執筆題字的模樣。
偷偷想一會,笑意就會不知不覺布滿眉梢眼角。
這就是林萬可的秘密。
他喜歡樂莘。
從第一次見面開始,他就喜歡。
林萬可書念得不多,可也知道男子迷戀男子是不為世人所容之事。
他不能說與別人聽,只能將那份喜歡藏在心底。
每日能得空去給林百知送飯食或是接他回家,在人群中看上樂莘一眼,就是他一天中最快樂的事情。
樂先生身邊只有一名老仆和一名書童,老仆眼花耳聾,書童倒是伶俐,卻免不了年幼貪玩。
林萬可總覺得這一老一少無法好好照料樂莘,可他一介外人,縱是有千萬個不放心也只能往肚里咽,唯一能做的就是日復一日送去自己精心準
備的糕點,盼能盡到一點心意。
不知不覺,林百知已在書院念了兩年書,倒也能背些文章詩句,只是字依舊寫得狗爬一般。
林萬可也已記不得送去了多少點心,盡管不知道樂先生究竟有沒有吃,他還是樂此不疲。
第3章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