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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初中她醉心沉迷搖滾,選特長班的時候非要去學架子鼓,轟隆轟隆的她媽一看不對勁兒但又拗不過她動輒叛逆,最后妥協想學架子鼓可以但必須一塊去學古箏。直到現在,性格一度跑偏之后又強硬的掰回來,她媽始終認為是古箏和舞蹈的合并熏陶幫了大忙。
這段經歷簡直讓她難以啟齒,為了緩解尷尬,又補了句:“不過沒認真,皮毛都沒學會。”
邊經望回頭笑道:“我比你強一點,剛學了個皮毛。”
怎么可能,時遇不信。
☆、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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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他說的有些無奈,“古琴是我放棄搖滾樂之后才開始學的,算起來比你晚的多。”
在她看過來的目光中,他微微側開眼,閑散的語氣被風聲吹散,“那會兒是為了手腕復健。”
那次密水拍戲出事故之后,他不再接觸搖滾,那時不知道他的手傷,一度惋惜和遺憾,想過各種各樣的理由,甚至還想過因為嘉紋,因為感情的破碎,所以揮別過去,卻沒想到,竟然如此……
“喜歡搖滾?”
她慢了半拍,點頭:“很喜歡。”
邊經望在夜色里微微瞇著眼笑看了她半響:“你這個年紀,從小喜歡搖滾的不算多。”
為什么總要強調年紀,心理成熟難道不應該比外表更重要……連她自己都沒意識到,從什么時候開始,已經不止一次糾結了這個點。
木質長廊上已經徹底完工,燈光師調節著照明燈的方向,一上一下照得八角亭忽明忽暗。
邊經望在光影暗下去的一瞬間出聲問她:“有特別喜歡的搖滾?”
不就是那首……幾乎是扎根在腦海深處的歌名。
他笑了笑,故意提醒她:“除了我的歌?”
那雙向來深邃灼人的墨藍色眼睛隱在夜色里漸漸被染成了墨色,濃郁得看不真切。時遇被他盯得心慌意亂,不得已轉開眼,卻想起了他唱過的那首。
“The
Rolling
stone?”
她嗯了聲,點頭回笑:“滾石樂隊。”
“很早之前唱過,以前特別喜歡的一首慢搖滾,很有早期搖滾風格。”
時遇被一首歌勾起了回憶。
十多年前,他在國內出道時參加的那次選秀比賽,在半決賽上唱的就是,結果以近半數的票選優勢力壓對手晉級決賽。從那之后,因為聽他唱過這首歌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