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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好一會兒,才開口道:“嚴格來說,不是他幫了你,而是他選了你。”
劉夏和何子殊認識的很湊巧。
那年何子殊17歲,高二的年紀。
穿著一身省重點的校服,站在當地有名的“野區”——酒吧一條街。
書包還端端正正掛在肩上,沒抽條的身段和來往的人比起來,顯得格外清瘦。
根苗正紅的少年模樣,手里卻拿著十幾張顏色各異、滿是視覺沖擊的宣傳單。
他眨巴著眼睛一字一字道:“你們招駐唱歌手是嗎?我來應聘。”
絲毫不露怯。
當時劉夏正被老爸揪著耳朵從隔壁網咖拉出來。
在街角和何子殊碰了個正著。
一個勤工儉學的三好生。
一個爬墻放炮的小霸王。
那身扎眼到不行的校服,在眼下這個環境,嚴重刺激了小霸王的自尊心。
劉夏他爸為了讓劉夏沾點省重點的仙氣,又怕這唇紅齒白的少年被拒絕之后,轉頭去別家做夜場生意的,還不如放自己眼皮子底下幫一把,把何子殊當做兼職招了進來。
劉夏顯然不這么想。
他覺得敢背著書包跑到這里“混飯吃”的,指不定在哪兒野呢。
說不定身上那身衣服也是從隔壁街扒的。
也就騙騙他爸。
于是沒什么好氣的自報名號:“十四中,劉夏。”
而他爸眼中仙氣飄飄的三好生,眨了眨眼睛,滿眼無辜:“詠春,葉問。”
從此“梁子”就結下了。
原先,酒吧里所有人都知道,小東家很不喜歡那個小兼職。
后來,酒吧里所有人都知道,小東家很喜歡那個小兼職。
再后來,就連劉夏自己都快忘了怎么就和這人“好”了八年。
何子殊就這樣,躲在劉夏他家的小酒吧里,安安穩穩唱了一年的歌。
那時候何子殊還不叫何子殊。
脫下省重點的外套,戴著能遮住半張臉的黑色口罩,外表很颯,骨子里又很乖,別人點什么他就唱什么。
沒有一點脾氣,也不挑。
還和劉夏酒吧常駐的幾個歌手一起,組了一個臨時小樂隊。
還取了一個煞人應景又中二的名字——blood。
劉夏常常分不清何子殊究竟是為了唱歌來的,還是為了那幾千塊糊口的工資。
直到高考結束后的那個暑假,他遇到了陸瑾沉。
一切都不一樣了。
黎星作為最老牌唱片公司,在最初那個年代幾乎無人能及。
但后續力量不足,又因為一些重要合伙人撤資、風波纏身,導致運作鏈斷裂,一步步衰落。
成了圈子里“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存在。
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被顧氏收購后強勢殺出,幾乎要登頂業界。
為了不讓黎星一家獨大,樂青避其鋒芒,成功打了一個迂回戰。
從“個人歌手”轉向“天團”,組建了“apex”。
且只建了這么一支樂隊。
野心不言而喻。
拿它當做最大的籌碼,壓一壓黎星的勢頭,搶一杯羹。
陸瑾沉從一開始便是定好的隊長。
而何子殊,是陸瑾沉從酒吧撿回來的。
劉夏還記得。
陸瑾沉來的時候,何子殊正穿著大了一碼的白色t恤衫。
在酒吧昏黃的燈光下,坐在被涂鴉的看不出原先顏色的高腳椅上,哼著一支鄉野小調。
連正式演出都稱不上。
就是何子殊平日拿來開嗓的玩意。
就是劉夏聽不懂又欣賞不來,除了裝模作樣喊聲“妙啊妙啊”之外,再憋不出一句話的那種“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