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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與棠看著她手里沉甸甸的塑料袋, 也不管她說什么,直接“搶”了一袋過去,然后朝小區里走去。
可真是個強勢的女人,趙暮夕反而跟在紀與棠后頭,她記性可真好, 就上次來過一回,但方向感卻絲毫不差。
“我不知道你喜歡吃什么,就看著買了些。”趙暮夕加快腳步追了上前,每回問紀與棠要吃什么,她都說隨便,其實這樣的人最討厭,好在紀與棠還沒挑剔過她做的菜。
兩人一路上說了些有的沒的,很快就爬上了六樓,紀與棠貼心地替她拿著手里的東西,讓她拿鑰匙開門,趙暮夕對著鎖眼半天的沒插進去,紀與棠在一旁想笑,還不忘嘲諷道,“笨手笨腳的。”
“嫌我笨啊,那你別來我家吃飯。”趙暮夕從紀與棠手里奪過塑料袋,提著先進屋了,轉過身后臉上明明在笑著,可嘴里卻在小聲嗶嗶,“你一大老板來我家蹭飯,還真好意思……”
紀與棠笑而不語,進屋換上了趙暮夕的拖鞋,客廳的沙發上堆滿了小公仔,是她們上次在商場一起抓的,趙暮夕這里的確不寬敞,堆了這么些東西,就顯得更擠了。
趙小姐才是典型的“口嫌體正直”,一邊叨叨著紀與棠來蹭飯,一邊在廚房里熟練地處理著食材,上次在醫院,醫生囑咐紀與棠要飲食清淡,趙暮夕就一直記著,自從紀總來她家蹭飯以后,她的口味也清淡不少。
紀與棠還是喜歡倚在廚房的門口,看著她做飯,她低頭切著菜,長長的頭發時不時落下來幾縷,很是礙事。紀與棠走到她身后,伸手替她撈了撈頭發,她發量偏多,又黑又直,還帶著一股淡淡的香味。紀與棠微涼的指尖觸到她耳后,然后輕掃過她雪白的脖頸……
她的手一碰到自己的皮膚,趙暮夕就覺得又酥又癢,突然一個激靈,刀一滾,把左手食指的指甲切下一截,趙暮夕驚呼:“啊……”
“怎么了?”紀與棠放下她的頭發。
“沒事…”趙暮夕虛驚一場,還好沒切到手指,她哪知道紀與棠突然來摸她的頭發,手還碰到了她的脖子,她本來就怕癢,脖子還是最敏感的地方,“你干什么……”
“別動……”紀與棠又輕輕攬過她的頭發,“我給你扎起來。”
“嗯。”趙暮夕的手切菜弄濕了,她也不自己動手,就靜靜站在原地,讓紀與棠幫她弄著頭發,紀總的動作又輕又柔,舒服。
趙暮夕真覺得她是個很溫柔的女人,如果是裝的,那也可以給滿分了,趙暮夕知道紀與棠不是她想象中那么簡單,但和紀與棠相處,她本能地會忘記這些,再說她一窮二白,紀總能圖她個什么。
“還不做菜?”紀與棠見趙小姐突然呆了,便提醒她,“我餓了。”
“噢…就快好了。”趙暮夕回過神,看著自己的左手食指,已經變得“光禿禿”,看來這雙手的指甲都得剪掉,她有強迫癥,否則看著難受。
清蒸黃花魚,番茄燒牛腩,炒蔬菜再加個菌菇湯,口味都很清淡,在趙暮夕這里,這絕對算得上是貴賓級待遇了,要知道林微好幾次來的時候,趙暮夕就熬了一鍋白米粥,外加兩碟小咸菜。
“你請保姆了沒?”兩個人吃飯,還能有人聊聊天,這感覺挺好的。趙暮夕不喜歡太鬧,鬧了讓人感覺浮躁,但也不喜歡太靜,因為靜了會讓人覺得孤單,現在這樣就剛剛好。
紀與棠飯前照舊先喝一碗湯,不容否認,趙小姐的手藝真好,煲的湯比很多大廚做的都要鮮美,“不需要,中午我不在家吃,晚上,我上你這來吃就行了。
噗……
還好紀與棠說這句話的時候,趙暮夕已經把嘴里的那口湯咽了下去,否則,她很有可能噴紀總一臉。趙暮夕覺得紀與棠臉皮的厚度,估計是自己的兩倍,否則怎么好意思說這種話?“我又不是每天都有時間……”
今天因為紀與棠的一通電話,她臨時放了林微和任康的鴿子,還被林微說了好一陣。
“我沒說每天都來。”
“這……”拜托,紀總你搞錯重點了吧,重點是哪有人蹭吃蹭得像您這么理直氣壯的?
紀與棠今晚的胃口又不錯,小碗米飯已經吃到快見底了,“趙暮夕,我們算朋友嗎?”
這是趙暮夕以前想問的一句話,沒想到今天紀與棠卻主動說了出來,“算……算啊。”當初紀與棠拿錢跟她說事,她很氣憤,她知道自己確實沒把紀與棠當客戶,而是當成了朋友。
“朋友來你這吃頓飯,很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