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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的窗戶照射進來,光線剛剛好。
將東西鋪好,簡平才坐了下來。
三字經總共才一千五百零四個字,對簡平來說,也就是一兩個小時的事情。而這,還是因為要注意字體工整的結果。
以前剛開始抄書的時候,簡平抄一本同等字數的書本,差不多要花費三四天的時間。
可抄一本書,最多也就一百塊錢,這還是在簡平印刷一般工整的字體練出來之后才有的工資。
如果三四天才能抄出來一本。那簡平也不要說其他了,恐怕餓都要餓死了。
所以就算是毛筆字的速度,簡平也是練出來的。
簡平正式抄書之前,喝了一滴靈泉。雖然這東西并不能強身健體,但卻可以清心明目,讓人集中注意力加深記憶力。
無形之中,比強身健體感覺更加逆天了。
喝完一滴靈泉,簡平瞬間就覺得整個人都變得輕松起來了。那種大腦一片清明的感覺,別提多舒服了。
簡平快速將三字經讀了一遍,對于這種就算是二十一世紀也算是小學教程的東西,簡平自然早就牢記于心了。
現在再讀一遍,不過是加深記憶,怕自己等下寫的時候記錯。
讀了一遍,默讀了一遍,然后照著書本再讀了一遍。確定萬無一失之后,簡平才拿著毛筆開始抄書。
雖說當年后來簡平用來抄書的筆墨紙硯檔次也都上升到千元以上的裝備,但在曾經開始的時候,也是用的一塊錢一根的毛筆和五毛錢的墨水。
所以這些外在的東西,一點都不會影響簡平的操作。
可能也是因為三字經這種東西實在太熟了,簡平抄起來簡直如有神助。本來還以為要花上一兩個小時時間的事情,硬是用了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就抄好了。
簡平仔細的查看了一遍自己的成果,確定沒有任何問題才放到一旁陰干紙張,拿出另一份兒的紙張再次開始抄寫。
又不到一個小時,第二本三字經再次抄完。
寫滿了漂亮的正楷的紙張,鋪了滿滿一桌子。
就算是已經寫過無數個毛筆字的簡平,看到自己的成果的時候,也還是有點驕傲的。
起碼自己這個字體,用來糊弄一下普通群眾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第14章
“大伯,吃飯啦!”“大哥,吃飯啦!”
一聲呼喊聲,簡平慢慢的將一本的內容從頭到尾排列好,就看見一大一小兩個身影跑了進來。
大的是簡樂,小的是栓子。
簡平抬頭看了一眼兩個小孩子,還沒來得及說話。誰知道兩個小孩子只不過剛推開門,就一臉震驚的站在門口不動了。
順著小孩的目光看過來,看的是自己手里的紙張。
“怎么了?不是要吃飯了嗎?”
“哦哦,對對,吃,吃飯!”簡樂瞪大一雙眼睛,還是直勾勾的看著簡平的桌子。桌子上,簡平已經將第二份抄寫的紙張按順序排好了。
筆墨紙硯,還有寫滿字的紙張,這一切,對簡樂來說,都是一種很神圣的東西。
或者說,不光是簡樂,基本上‘讀書人’的身份,在大夏人的眼中,都是神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