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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之后很長時間里他都無法再呼喚他的名字一樣。
即使偶爾在千萬次的圣杯戰爭中重逢,彼此都知道對方不是真實的,也只能在嘆息中微笑。
不是真正的友人,沒有意義。
吉爾伽美什在喝酒。
當然,他用的并不是烏魯克傳統意義上的方式。
事實上,在烏魯克,你若是想要喝酒,必須將酒壇擱在地上,然后搬個凳子坐下,把著麥秸(通常有半人高)一通猛喝是需要一定技術含量才能做到的。
吉爾伽美什以前對這方式腹誹很久了,現在索性把啤酒倒在專門制作出的外形如同高腳杯的杯中。
那時候的啤酒也與數千年之后不同,味道不太像啤酒,但是甘甜,像普通家里自行釀造的蘋果酒一般。
這粗糙的口味當然配不上王,可這是他的子民虔誠的雙手捧上的,偶爾勉為其難的嘗嘗,也可以做為消遣的打發。
有時候恩奇都會把這當成果汁,坐在地上,雙腳盤著酒壇,趴在上面,沿著邊緣飛快的舔一口,略微辛辣的刺激讓他瞇起雙眼,過一會又甩甩頭,長發垂在地上隨著動作擺動,在陽光的照耀下時不時懷抱著酒壇舔一口,像一只滿足的貓在甩尾巴。
吉爾伽美什看得好笑。
讓泥人接觸人類的世界,切身的體會他們生活和與之相關的情緒,讓他的意識與神智慢慢的清醒,四個月以來,恩奇都已經能說出并不算繞口的簡單的話了。
雖然有時,泥人偶爾還是會在發呆時,露出空茫如同木偶一般的神情。
不過這是當然的,緩慢覺醒的速度肯定不能與有神妓引導的情形相比,恐怕還要再過幾年才能完全變成他記憶里的那個恩奇都。
這就是為什么當初吉爾伽美什在猶豫是否要找來沙姆特的原因。
沒有沙姆特,恩奇都將會保持那個讓王皺眉的野獸的樣子,但是即便這樣,恩奇都也總有一天會徹底踏上烏魯克的大地,與他一起成為人即使這時間要長得多。
沙姆特現在這樣的情況(太小只了)當然不能引導恩奇都,但要再找另外一個人,得到和神妓同樣的地位,也是獨占欲強烈的王所不能忍受的,索性讓恩奇都自生自滅自強不息自力更生(誤)算了。
現在,吉爾伽美什坐在他的雪松木大床上,恩奇都靠在他腳邊,抱著酒壇,臉貼冰冰涼涼的泥器上,反應遲緩的打瞌睡。
王一手拿著一塊泥板,處理緊急的公務(干這工作已經一個小時了),看著恩奇都懈怠舒適的樣子,干脆一腳踹過去。
恩奇都一個激靈,扭頭看吉爾伽美什,吉爾伽美什早就裝作什么也沒發生的樣子,胖胖的小手握著尖頭的筆,陽光灑在他軟嫩的臉頰和柔順的金發上,為睫毛鍍上一層光芒。
恩奇都看了他半晌,似乎在認真揣度他是不是故意的,然后被王認真的神情打敗,咂咂嘴又扭回去準備繼續睡覺。
吉爾伽美什機不可失的又是一腳踹上去。
恩奇都刷轉過來看著他,雙眼瞇起。
恩
上面這個詞是恩奇都目前說的最順最好的詞,一是因為發音簡單,二是因為吉爾伽美什第一次聽見恩奇都開口,吐出的詞是餓,然后泥人三天都沒能聞到任何食物的香味,哪怕他用濕漉漉的的小狗眼(自己沒發現)盯著吉爾伽美什,對方也(表面上)不為所動。
再然后恩就成了恩奇都說得最標準的詞,其次是恩西(同樣是王的意思)。
恩奇都一錯不錯的盯著吉爾伽美什,后者在他懷疑的目光中坦然自若的做自己的事情。
沒過一會,泥人的眼睛就酸了,他眨了眨眼,抬手揉了揉,從喉嚨里擠出像是野獸不甘的嗚咽一樣的聲音,悻悻的轉回去了。
吉爾伽美什忍耐著不翹起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