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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氣了?我不太確定,生氣總該有理由吧。
“......今天你買給我的東西,是那位張姐姐挑的嗎?”
我沒搞懂:這怎么了?
但是他接下來這個問題更讓我摸不著頭腦。得意問我:昨晚睡得怎么樣?語氣和我今早問他時如出一轍。
挺好啊,我說。
得意的手法確實值得信賴,隔天早上起來,我依然覺得鏡子里的帥哥光彩照人,估計是再沒有亂發遮擋視線的緣故。
但前一天晚上并沒能有多愉快地結束,我說要不你還是別叫我季哥了,真聽不慣。
得意正舉著濕毛巾輕掃我鼻翼,吹走其上細碎的發絲余孽,他問為什么?
張惠惠今天不也叫了嗎?我坦言,這稱呼不適合你。
她叫我時別有用意,不單純,是指對得意這樣的小孩來說不單純,張惠惠多厲害的角色,開口即為這呼喚蒙上層世俗面紗,得意恰恰是距離世俗最遠的一個小點。
哦,他回答。
走前我問他還有什么想知道的?
他說想問的已經問過了。
第二天他精神欠佳,我沒問他睡得怎么樣。
有了目標,想要生活步入正軌就太容易了,忙完秦老六的事后我再沒出過門,截稿日將近,雖然專欄作家,甚至是我這樣的作家早不再需要靠日更來保持自己在榜單上的熱度,但當我發現自己連續一個星期早上迎著晨光進書房,出來竟已明月高懸時,無法不對著電腦發誓:下輩子絕對不干多部同時連載這種缺德事。
得意從我給他買電腦的第二天起就著手找工作了,我窩在書房奮筆疾書的這幾天,他起得比我更早,我說車鑰匙在零錢盤里,他撓撓頭,不太好意思地說不會開車,只能每天擠早高峰的地鐵。
到了下午,他疲憊不堪地回來,推開書房門,站在門外問晚上吃什么?我忙著和編輯吵架,隨口說點外賣。
于是他開始學著做菜,我沒教他,我壓根不知道他開始做飯了,還是我出來接水,正好撞見他對著盤子抖平底鍋,好奇地過去旁觀,沒看明白他做的什么東西,吃的時候,只隱約覺得顏色深的是茄子,那邊上白白一層覆蓋著的是什么?
他說是蛋花。
打那時起我就沒讓他再碰過我家的鍋。
截稿日過后的第一天,我報復性睡到中午,饑腸轆轆地醒來,套著寬寬松松的大褲衩下樓覓食,發現得意還穿著睡衣坐在露臺上玩狗。
“今天沒面試?”我走過去問。
“有的,但是西裝還沒干,到下午應該就能穿....穿了。”他回頭才看見我的造型,視線在上身吃力地巡游了一圈,飛快飄走,只在發梢里露出兩只通紅耳尖,仿佛在責備:為什么不穿上衣?
我有些內疚,沒來得及帶他去買正裝和皮鞋,他只能穿溫格留下的一套廉價舊西服,可我提前給過他一張信用卡,讓他看見合適的行頭直接買,這么快就刷爆了?還是說卡丟了,他被騙了?
我看著他拿捏艾倫肚臍的右手,想,丟就丟了,管他的,不差那點錢,但像他這樣正直到不允許我在戶外抽煙的孩子,總該和我說一聲吧。
我這么思索著,這么倒著咖啡,或許得意自詡擅長制作熱飲,但這能稱之為咖啡嗎,這分明是稍微冷卻的巖漿,我今天已能面無表情地邊喝邊嚼面包片,是包容了咖啡還是包容了這只容易害羞的小龍,不得而知。
“得意!”我朝屋外喊道。
他聽見我叫他,趿拉著拖鞋循聲而來,就像我曾經呼喚艾倫那樣。
得意走進廚房,問我怎么了?艾倫趴在他手臂上,兩只毛茸茸的小腳晃蕩著,抖了抖鼻頭上剛修剪過的灰毛。
我沒回話,扭扭胳膊,拉伸背上酸痛的肌肉,他便會意。
在我放下手臂沖洗杯子時,得意的手輕落后肩,揉按著時不時哀吟的疲勞胛骨,他下手懂得哪里輕,哪里需要重,我晚上霸占著他的床鋪,要他給我捶背,他跪在我身邊就是這樣做的,不會也會了,甚至越發熟練。有幾回我睡著了,他竟也不叫醒我,自己抱著膝蓋蜷縮于床角,我心想都這樣憋屈了,為什么不干脆變成龍?怕嚇著我?
我又不是許仙。
艾倫被迫回歸地面,得意在家它退化得路都不會走,它朝我怪叫,我朝它也怪叫,它吵不過我,氣鼓鼓地跑了。
得意問:“稿子寫完啦?”
我回答道:“昨晚,不,今早統統交了,編輯我全給拉黑,一個不留。”
正在我肩膀上敲打的拳頭為之一停,他湊到我跟前:“沒事嗎?你不是還得跟他們要工資嗎?”
他沒我高,怎么湊過來的,除非扶著我胳膊,且還稍微踮腳。我突然轉身,他沒站穩,慌張地抓緊我手臂,要是我動作再快一些,他身體也會被帶倒的。
“沒關系,只要交了東西就能拿錢,只是他們沒機會讓我改稿而已,等更新發出去了我會一個個拉回來的。”
得意全身觸電似地后退一大步:“挺、挺好的,你這幾天好好休息。”
“我不休息,我給你做飯。”
“啊?”他表情驚訝。
我往水槽里抖落煙灰,問他:“難不成你會做飯?”
他鎖定在我右手的目光跳到我臉上,后又竄去我倆旁邊的冰箱上、我頭頂的櫥柜上,他連抽油煙機的按鈕都仔仔細細觀察了一通,才低聲答:“不會....”
“那不就得了,我來。”
我發現他還是喜歡人間的飯菜,愛在我關著推拉門爆炒肉絲的時候鉆進來,感受油鍋中升騰的煙火。
火太神奇了。他從液化灶旁直起身,稱贊道,盯著自己的手心,疑惑自問:為什么我的火燒不出來這么好吃的菜?
我問他的火里有鹽巴嗎。
“那今天中午要做什么飯?我去洗菜。”他興致勃勃,小孩自有小孩的情緒調節,不管我怎么捉弄他,他也只低落一小會兒,等我再看他,他已抱著艾倫在吃薯片。總體來說,他是開心的,雖然我不明白他的快樂究竟從何而來。
我換掉大褲衩下來,到處找腕表,得意抬腿,拿腳丫子指了指餐桌,果然在那兒。
“穿衣服,我帶你出去吃。”我說。
他欣然答應,抱著西服上樓,被我拽住,“隨意穿就好。”
我又想起來那晚帶張惠惠是去吃的西餐,便接著說:“我們買新的,不穿舊的了。”
他眼睛一亮:只有我們兩個嗎?
我滿腹狐疑:你還想捎上誰?艾倫不去,它看家。
他搖搖頭,飛快消失在樓梯口,遇見他之前,我只會在小孩身上用“活蹦亂跳”這個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