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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云那會還是大學生吧?他第二天醒了酒,辛昱凌說要送他回家,梅云報了一個學校的名字。
他們交換了個聯系方式,那個昨天晚上才被人按在床上吃了個遍的小少年好像沒事人一樣,除了走路姿勢有點別扭,他甚至沒問辛昱凌發生了什么。
很明顯是經驗很足很愛玩的小家伙,跟辛昱凌一貫的喜好背道而馳。
但辛昱凌知道,自己喜歡他。喜歡他的皮相,喜歡他在床上的乖勁兒,喜歡他話說了一半停下來,用眼神尋求他回應的模樣。
如果這個孩子更乖一點就好了,不要是喝醉了才遇見,辛昱凌愿意和他發展看看。
他以為事情就這么結束了,直到后來的夏天,從來不聯系的梅云忽然給他發了一張照片。
一張非常漂亮的裸照,見過他身體的辛昱凌自然知道照片里的器官屬于誰。
梅云想用這個,換在他家里住一個月。
住宿他答應了的,但報酬辛昱凌沒答應,他把書房里看書的榻榻米鋪回來當床,又給梅云買好了日用品,梅云來的時候只帶著幾套衣服。
辛昱凌也沒問他為什么不回家,只在每回下樓買酒的時候問他,要喝什么。
其實表面冷靜的辛昱凌很喜歡喝酒,他需要私底下這種偶爾的放縱來釋放壓抑。而梅云,梅云其實不喜歡喝酒。
酒太苦了,他喜歡喝放完汽的可樂。
他們倆就在小書房里一起看書,一起往瓶子里丟冰塊,偶爾梅云錯拿成他的酒,喝一口就會苦得擰眉毛。
他那時候還是個小孩兒,受了他一點好就一直記著,休假就有意無意地膩著他,想跟他做愛。
辛昱凌沒答應過,有一回梅云就穿著他的一件t恤,鉆進他洗著澡的浴室里,梅云讓水一淋可憐極了,濕漉漉的眼睛和嘴唇就在他眼皮底下,笑得像惡作劇得逞了,握上他硬起的肉具說:
你明明就喜歡我。
是喜歡,辛昱凌從來就沒有不承認過,確實是喜歡。很多年過去了,辛昱凌一直都記得梅云拿可樂跟他碰酒瓶的時候,他笑得露出虎牙,說等再過五年,等我長大了,我就哪兒也不去了,留在這,以后給你當老伴。
梅云要是一直喝可樂就好了,他一喝酒就變成了世界上最可惡的人,抱著辛昱凌一聲一聲叫司武,把他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信心摧毀得片甲不留。
那個費盡心思想跟他做愛的笨蛋又聰明的小孩兒,喜歡的并不是他,他喝醉了夢深了叫的名字都不是他。
有那么一個苗頭,從前往后的蛛絲馬跡全都可疑起來,他逐漸發現梅云只在床上乖,下了床他說過的甜話答應過的事就全不算數。
梅云只把他當炮友。
辛昱凌從沒那么掙扎過,他總是能在兩項選擇中精準擇優,理智也能幫助他摒棄一切礙事的情緒。諸如不舍和害怕。
但這些在他面對梅云時完全不起效,他不僅會畏手畏腳,他還會躊躇不定,會被感情支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