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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市機場,早上十點,天氣小雨。
十分鐘后這里將降落來自美國的飛機,夏笙糾結著重新再看了一遍手機上的時間,周末休息的兩天于他而言十分可貴。
季蕭這一次會停留七天,能陪伴他他只有兩天。兩天可以做很多事,兩天什么也做不了。
夏笙很難確認自己對季蕭究竟是什么樣的感情,以至于這久別重逢讓他激動到加快心跳。
“朋友”,“好兄弟”都覺得淺顯,“發小”“故交”也僅僅只是凸顯了一個時間的意味,于他而言,最適合季蕭的,莫過于“知己”一詞。
三年的別離沖不淡十年的陪伴,至少在見到他的臉那一刻,夏笙的心里更加的確信。
“下雨了,拿著傘。”夏笙看著眼前這個激動的年輕人,把手上的黑傘遞給了他。
季蕭接過傘,舉在兩個人的頭頂,左顧右盼地打量著夏笙。
“看我干什么?”夏笙苦笑著。
“沒有什么表示嘛?我都想擁抱你了!”他委屈得像一只小狗。
“歡迎回來,季蕭大少爺——”
“就這樣?鮮花呢,擁抱呢!夏笙,你變了!!”
“拜托,能不能把你在美國學到的那一套收斂一下,這里可是大街上,你無所謂有人可在意了。”
季蕭拍了拍腦袋,傻呵呵地笑了笑,“哈哈,開玩笑嘛,夏笙還是那個夏笙,碰不得也摸不得。”
“少來,你千里迢迢跑過來可不是和我斗嘴的吧?說吧,有什么好計劃,我可是百忙之中抽空陪你玩的。”
“居然讓夏笙親自抽空來陪我了!我好感動!”季蕭手舞足蹈,用手機拍了一張兩個人看起來并不是那么認真的合照。然后Ins配文,“和好朋友重逢day1??”
季蕭好就好在,作為富家子弟,絲毫沒有有錢人的架子,初中的時候有點像沒長大的小該溜子,高中到了美國搞樂隊接觸了嘻哈文化,愈發是像街道小混混的風格靠近了。氣人的是這人玩歸玩,讀書上也是個天才,拿到了美國名校的錄取通知書。
以前夏笙有時候會把季蕭當做小屁孩,畢竟比自己小三歲,可這三年一去,當年的小屁孩已經高了自己一頭了。
“我們定好了,上海的演唱會,就在明天,我已經買好票了。”季蕭像一個小孩子一樣炫耀這手里兩張被卷得皺巴巴的演唱會門票,“坐高鐵很快。”
“阿對了,還有我們常約的酒吧!”
.“可是季蕭,那個酒吧已經關門了。”
“這樣啊……哈哈哈,”季蕭撓撓腦袋,“酒吧不重要!重要的是氛圍!氛圍!”
“我同意,今晚一起去吧,什么地方你來決定。”
晚上十點,k市中心
季蕭選擇的酒吧向來與夏笙截然不同,在門開外三米,駐場歌手撕心裂肺的呼喊便震耳欲聾,觀眾的尖叫聲此起彼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