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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十小時前,港島國際機場內。
當杜夏接過港警遞過來的申請書,他并沒有表現出該來的終于還是發生了的如釋重負,單純只是疑惑,畢竟十二年前,比起杜家,死了兒子的家珍反倒是是最拒絕報案的那一個。
再把時間線往前撥。十二年前的孟家地窖里,杜夏已經揣著杜浪偷來的首飾嫁妝出逃兩三天了,家珍還在照舊往窖子下面扔饅頭。她還有農活要忙,沒功夫懷柔,扔完就把頂上的門鎖上,讓人繼續不見天日地待著。家珍年輕的時候也是烈性子,但性子可以慢慢磨細細磨。當她也只是兒媳婦,她婆婆的手段比這狠多了。如今她也成了婆婆,有樣學樣,信心十足要把杜夏磨成跟自己一樣的好新娘。
能怎么辦,這里是山村,男人不外出打工,全家的收成就只能指望祖宗留下的地。家珍的丈夫和兒子都是酒鬼,一喝起來就幾天幾夜不歸,更不可能干活。家珍只就能自己下地,從早忙到晚,嫁過來又生了孩子的女人再不認命,到最后不都是這么活。她還指望著杜夏讓她抱上孫子呢,杜夏總會想通的,等杜夏也當了婆婆,肯定也能好好調教兒媳,哪能想到這三五天扔下去的饅頭,全都滾到了她兒子涼透的尸體邊上。
先發現死人的是慧珍。家珍是那一巴掌,慧珍就是來甜棗的,下地窖后沒發現自己兒子,只見到家珍兒子的尸體。她嚇得大叫,趕緊要爬上去,又失足摔了一跤,醒來以后就神經兮兮,閉口不談都看見了什么,以至于家珍剛開始都沒懷疑到他們頭上,以為杜夏被殺人的劫走了。等兩村的鄉紳過來調解,讓杜富貴把那包嫁妝還回去,杜富貴拿不出來,家珍才意識到這其中有鬼,可從杜富貴和慧珍那兒又問不出個所以然來,就從杜浪下手。
小孩子是經不住嚇唬的,家珍威脅說杜浪不把知道的吐出來,杜夏就是逃去天涯海角她也會把人找到,杜浪就把一切都攬到自己身上,偷紅布袋給杜夏路上當盤纏的是他,用簪子扎那人眼睛的是他,掐脖子的也是他。他沒撒謊,就是把杜夏隱去了,家珍有什么就沖他來,別再去招惹他哥哥。
這可嚇壞了杜富貴。鄉紳們聚到一塊兒再調解,杜富貴懇請把這事私下里了結,家珍那邊絕后了,杜浪是他唯一的香火,要是有了案底可怎么辦。
家珍同意的還挺爽快,鄉土山村有一套自治的體系,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會去求助公權力,穿制服的那幫子人若是真來了,村民們有什么私人恩怨都要放一放整個村子都戒備地凝聚成一邊。農村人養兒防老如同積谷防饑,生存是第一要義,家珍如果還能生,肯定會再懷一個,不能生了就退而求其次,要杜浪以后給她養老。
這都是杜夏三年前回梁鄉后聽說的。彼時城鎮化對小農舊思維的沖擊巨大,家珍心態就有了變化,要跟杜夏算舊賬,還揚言要報案。
但她吃了沒文化的虧,硬要把兒子土葬,結果墓碑所處的地方被大面積開鑿山石制造混泥土,一場百年難得一遇的暴雨后,墓碑下的尸骨被洗刷的不見蹤影,當真死無全尸,更不可能再驗尸,唯一稱得上兇器的銀簪子也是鄉紳們當年推理出來的,那個血跡干涸的眼窩里空空如也,但不妨礙小地方的人道聽途說,消息傳著傳著,不僅神乎其神,還變了味,沒了死亡的忌諱,最廣泛的版本竟成了年紀六歲的杜浪被老祖宗付了身,猶如神助,赤身肉搏三四十歲中年大漢,最后飛出一根銀簪作致命一擊,漂亮瀟灑得跟畫本里的俠客劍士似的,以至于杜浪就算去鎮里上高中,這個神秘玄乎的傳聞也跟著他,男同學們要他放學后別走要挑戰他,女同學們在課后偷偷談論他,
讓班上一個公安系統里的家長膈應。
所以,杜夏帶杜浪轉學去蓉城還是很有必要的。但杜夏和杜浪都記得,他們逃跑的匆忙,誰都沒有將那根簪子拔出來。這件唯一的不知所蹤的物證并沒有讓兄弟倆松口氣不氣,杜夏這三年也沒再回過梁鄉,也不跟老鄉接觸,就怕家珍找到他。
不過家珍要照顧中風的丈夫。只要男人還在病床上躺著,女人就脫不開身,若不是那個所謂的民族志學者目的性極其強烈地來套話,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還要很久才會落下,久到杜夏乍地想不起那個噩夢般的男人長什么樣,他回頭,看到為自己擔憂的何箏,他才有了被斬首示眾的想象。
他直到那一刻才驚慌害怕。
當他從警車后窗看到何箏毫不猶豫地上了那輛邁巴赫,他眼前閃過何箏身上的那些傷,他從未如此強烈地感知到自己的意愿。他以前總覺得何箏腦子好使,接話不帶眨眼,他自己體驗過才知道,原來想法愿望真的可以混亂洶涌地往腦海里冒,多的要將他淹沒,沖動到有一瞬間強烈的求死意志,只為了徹徹底底斷絕兩人相遇的可能性。
他甚至覺得,哪怕是永遠在那個地窖里茍且偷生,一輩子沒出梁鄉,沒來過蓉城,都好過已經死過一次的何箏重新上那輛車。
而何箏上那輛車,又是要他生。
沒有人會關心梁鄉來的兄弟倆手里有條人命,所有人都翹首以盼程榮升的私生子里哪一個會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