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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記事起,趙識溫就和母親一起生活在文家,童年的記憶中,除卻少有的幾次祭祖,他幾乎沒見過自己的父親。
有關父親所有的只言片語都是從母親和下人的口中得知的,他小卻也明白他大約有一個不是那么好的父親。
濫情,放浪,薄情寡義,將母親與他丟在母家不聞不問,卻又不肯給一紙休書,只想兩相折磨。
母親常常悔恨當年應下的婚約,明明門當戶對匹配同稱,上好的金玉良緣,怎么會落到如此令人生厭的下場。
每每怨恨凝上心頭,垂眸落下的便是淚。
從下人口中,趙識溫得知,他的父親向來是錦州有名的浪蕩子,風流薄幸,從未見他對誰動過真情,不過都是真金白銀換枕席皮肉,佳人入懷。
他母親去錦州看燈會時,被那風流卻俊俏無雙,身長玉立的男人迷了眼,兩家的婚事很快便定了下來。
“起先小姐嫁過去時,姑爺便收心了,還生了大少爺,只是沒過兩年——”
浪子的心怎能以樊籠輕易關住,風流固態萌發,從小被捧在掌心兒養大的文家千金妒意恒生,親自鬧到青樓,將衣衫不整的相公從妓子身上拽下來。
可她拼命想守住的相公卻渾然不顧及夫妻情意,斥責她善妒。
妒,或許是對一個女人最惡毒的評價。
她不懂,為什么女子就得看著相公妻妾成群,忍受的了,便是賢妻,忍受不了,便是妒婦。
一生一世一雙人的諾言不是她一個人說的,喜床前燃盡的紅雙喜不是她一人點的,憑什么守著夫妻結發的只有她?憑什么另一人便能輕而易舉背離誓言?
是不是世間男人皆是如此?
口蜜腹劍,殺人不見血。
她日日以淚洗面,郁結于心,幾次嘔出血來。大夫來把脈,她腹中又有了孩子。
只是那時,她對肚子里的孩子沒了期待。
她請男人與她和離,不欲留下腹中的孩子,卻被拒絕。
她徹底成了宅門里的瘋婦,日夜鬧著,鬧到父親母親來看自己,求他們將自己帶回家。
可哪里有將出閣女兒帶回家的道理。
于是她以死相逼,“帶我走,要么,就一尸兩命。”
臨走那天,男人出來送,她想,若是他開口,也不許留下。可自始至終,他沒說一個字兒。
仿佛從前的溫情體己,只是過眼云煙罷了。
士之耽兮,猶可說也。
女之耽兮,不可說也。
她還是生下了他們的第二個孩子,將孩子撫養在膝下,看著那日益相像的眉眼,像是用鈍刀凌遲自己的心。
舊人的風流韻事時時傳入耳中,他納妾了,那妾帶來了一個比他們小兒子還大的孩子,只比大兒子小一點點。
原來,她以為的溫情體己也是假的。
自始至終,都是裝的。
情愛是削鐵如泥的利刃,誰先捧出真心,誰落得挫骨揚灰。
可憑什么,捧出真心的人要遭受薄待,憑什么,就有人能高高在上肆無忌憚踐踏別人的真心,以薄情為榮?
她又病了,病的比往常都重,挨著心痛茍延殘喘,她時刻教訓小兒子,不能成為一個薄情寡義的人,那樣的人,遲早要遭天譴。
或許是她多年的祈愿靈驗,那人死了,不知道是花柳病還是馬上風。
那時,他們分離,已經十四年。
她也是強弩之末了,多年郁結的心,在那一刻也懶得動了。
病入膏肓的她已經認不出兒子了,只以為見到了從前那人,惡毒的話脫口而出,可卻字字彰顯自己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