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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廷喻......你還沒回答我呢。」巧妮佇立在我面前,那表情一樣的認真專注。
從音響傳出的音樂還在房里回繞,隨著音樂,我也陷入那浪漫的氣氛里。
現在的氣氛,不是也很適合開啟愛情嗎?開啟一段二個人共有的甜蜜。
看著巧妮的神情,從她的雙眼到她的嘴唇。
那水嫩的雙唇,看起來就像布丁一樣,柔軟而有彈性,實在很難抗拒。如果現在表白了,那有機會能碰到那雙唇嗎?
這是多大的誘因啊!
「巧妮......我是說,你5s貫徹的這么徹底,你會幫我整理的。」
聽我的回答,我也明白,我還喜歡現在的曖昧關係。
「......」巧妮沒說話,一樣的神情注視著我。
巧妮現在在思考什么?她對我們的緣份,在這一刻是抱持著什么期待嗎?
巧妮,你再這么看,我怕我會忍不住表白的。
「廷喻,能不能問你一個問題?」
「嗯......」
「你是否相信有些事不需要開口,我就能體會?」巧妮一字一句的說著,在那認真專注的神情之下。
「嗯,我相信。」看著巧妮,我堅定的開口。
「但是,這也僅止于猜測,并不代表真正的答案,是嗎?」
「嗯......是。」
「希望有天,能聽到你真實的答案。」巧妮認真的神情,意味深遠的說著。
巧妮,我懂你的意思。總有一天,我會清楚明白的讓你了解。
在躺椅上,看著吐出的白煙。天氣有些冷,我拿了件外套蓋著。
天空的明月與點點的繁星在天空構成一片只屬于黑夜的浪漫。
在這我認為浪漫的夜里,我在想著巧妮在我房里說過的那些話。
我相信巧妮在等待我跨出最后的那一步,她的話已經表達的非常清楚。
只是,要怎么跨出那一步?
雖然我認為我跟巧妮的關係會順其自然而水到渠成。然而,在房間里巧妮說的話卻讓我覺得,所謂的水到渠成是否也只是一種猜測而已?
就像我跟巧妮現在的相處,雖然也有許多親暱的舉動,在外人看來就像情侶一般,但是我們之間卻還不確定我們是否是情侶關係。因為我們之間還缺少一個肯定的答案。
既然如此,我應該要跨出最后的那一步,來肯定我們之間的關係,將幸福牢牢的抓著。
不過,表白經驗不多,且又這么多年沒觸碰愛情的我,對于表白這二個字還是會有些害怕。雖然我相信表白成功的機率有90%以上,但對巧妮親口說出『我愛你』三個字,在尚未成為情侶之前,我實在不太敢開口。可能也因為我一開始就認為我們的緣份會水到渠成的緣故吧。既然會水到渠成,那表不表白都無所謂了,不是嗎?總有一天我們的手會自然的牽在一起,總有一天我會自然的吻上她的唇,總有一天我會摟著她在懷里。
所以,一開始我就沒認真思考過表白這件事。
不過,既然巧妮現在在等著我的答案,那我也應該把確定的答案勇敢告訴她。
只是,要怎么表白?
對我而言,表白分成直接與間接二種。
一種是當著她的面直接說出我的感覺,而另一種是透過其他媒介來讓巧妮知道我對她的感覺。
對于直接這種,我想我不行。我的下半身器官形同虛設,因為我沒種這么做。
所以我應該是用第二種,間接。
如果要間接的對巧妮表白,那透過哪種媒介最好呢?唉,又要殘害腦細胞了。
我開始在我們相處的生活細節里翻箱倒柜,希望找出什么蛛絲馬跡供我參考。
『如果愛情能像小說般這么美麗,那該有多好。』
『如果哪天,我的感情能像小說一樣,我希望是篇美好的故事,并由我自己寫下結局。』
對啊......何不用小說來表白呢?
第一次約巧妮時,在那家咖啡館,巧妮曾說過這二句話。這二句話像是在一本書里,用螢光筆畫起來的重點。
仔細想想,從認識巧妮到現在,我們之間的故事也算美麗的。在屬于情侶的情人節邂逅,在她公司的美麗巧遇,到我們相同的生日。這一切的一切證明我們的故事到目前為止還算美麗。這就表示,我們的緣份有條件構成一篇美麗的故事。
既然美麗的故事有了,再來就是巧妮最愛看的小說了。
小說......這就是難題了。
印象中的小說,字數似乎都以萬計算。對于寫作長度最長只有作文的我而言,怎么寫出這么長的體裁......
我開始試著寫寫小說了。
我的構想是,將我和巧妮從認識以來的經過寫成一篇小說,然后在表白的時候送給她。
只是我對自己的文筆沒什么信心,有可能半途而廢,那這篇小說應該就石沉大海了吧?
回想起與巧妮相處的點點滴滴,我在心里已經儲藏了好多的感動與愛意。如今只差最后這一步,我怎么能輕言放棄呢?而且以小說來表白,也算有特色吧?這適合我這古靈精怪的個性,凡事想與眾不同。
好,決定了,就以小說來表白吧!小說不寫完,我就變成屎!這詛咒夠可怕了吧。真佩服我自己敢下這么重的咒。
打開了word檔,雙手在鍵盤上停留著,腦海里開始回想起認識巧妮的那晚。
在回憶的旋渦里找尋著記憶,我開始循著記憶在文件里key下文字。
斷斷續續的寫了幾段,寫了又刪、刪了又寫,一章的長度始終未達一頁。
媽的,小說真不是說寫就能寫的。
拿了煙和飲料,步上頂樓,我點了煙,放松腦袋,讓它好好休息。
約十分鐘后,再次回到電腦桌前。換個角度,不再將這篇故事認定為小說,讓頭腦自由發揮。
沒想到這招還不錯,這一寫就寫了快二千個字。
伸了伸懶腰,將這篇故事閱讀一次。
『在網頁間跳躍著,一頁換過一頁。
慵懶的黏在椅子上,雙眼昏沉無神的看著電腦螢幕。
其實我不知道要看什么。
在我最常去的新聞網首頁標題全是與情人節有關的消息,似乎這日子就該挑起人們內心的情感。
今天是七夕情人節,道道地地的適合二個人過節的日子。
對于商人聰明靈敏的腦袋,我實在相當敬佩。能夠大肆宣傳情人節氣氛與製造符合節日的商品,讓人們陷入節慶氣氛并愿意掏錢豐厚商人的錢包。
我不笨,所以我喜歡另類思考。思考的結果就是,我不會花錢在這節日上。
對于沒有女朋友的單身男性而言,被商人們炒成重要節日的這天是毫無意義的,甚至于是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