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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春天來了,大森林里萬物復蘇,動物們到了發情期,各種動物求偶的邀請充斥著整個森林。在沒有人類存在的地域,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化作人形態,只不過還保留著原始動物的特點和野性。
森林的北方是狼族的底盤,這個族群兇狠可怕,為了生存甚至不惜互相殘殺,而頭狼,也就是它們的族長,是一只年輕兇猛的惡狼。它的父親是上一代的頭狼,某一午夜對月嚎叫后,為自己最得意的兒子取名為“阿潮。”
寓意著它如同洶涌的大海浪潮,所到之處無人可敵,父親叫出第一聲它的名字后,就被阿潮一口咬住脖頸,鮮血流滿了整座山坡,阿潮嗜血如命,它甚至連眼珠都是嗜血的墨綠,貪婪地舔舐著雜草上的血。
它咬死了所有反對它的狼,踩著同族人的鮮血走向最高的山崖,對月哀嚎。
越血性的族群發情期來得越猛,狼族也不例外,每到這時阿潮的眼珠顏色深得可怕,連爬行都要喘著粗氣,一副窮兇極惡的模樣,小動物們都躲得遠遠的,直到等到他選中一頭母狼交配后短暫地平復才敢出來一小會兒。
而此時,一個不太平靜的午后,他又來挑選母狼,適齡的母狼帶著鮮花,或是在果實堆里打滾染上香氣后拼命地在叢林中騷姿弄首,渴望被狼王選中。
狼王的目光最鋒利,它精準地捕捉到遠處雜草里白白的一坨,是獵物。可惜這種小東西還不值得它親自動手,但是狼王卻不自覺地往遠處走過去,越來越近,越來越近,那東西軟趴趴地灘在雜草里,四個爪子呈大字型,整個毛茸茸的身子平鋪在地上,小腦袋慫拉,還有兩只長耳朵也虛弱地癱著。
像是中暑了,狼王低頭嗅嗅,這塊肉很香,又干干凈凈,是個不錯的食材,于是張嘴咬住它,把它叼進洞里。
狼王很挑剔,它不吃死的東西,用樹葉盛了水放在小東西年輕,小東西太小了,樹葉都比它大,阿潮死死地盯著它,看見小東西鼻子動了動,然后小心翼翼地伸出小舌尖試探,確認是水后,才迫不及待地舔進嘴里。狼王見它活過來了,也去外面喝水,再回來時發現它把樹葉都吃了。
“你是什么東西?”
狼王皺著眉頭,森林里可沒有這種動物,長得這么白,連躲草叢里都沒有用,天敵一眼就能看見,一口就吞了。
“兔,兔子。”小東西瑟縮著回答它。
森林里有野兔,但是沒有這么白的,也沒有說話磕巴的。
“我,我叫阿妍,來,來自城市里。”阿妍有些自豪,它可是被捧在手心養大的家養兔子。
“怪不得肉這么多。”狼王一只爪子就能把它按住,軟趴趴的,連耳朵都嚇塌了。
“你,你要吃我嗎?”小兔子可憐兮兮地問,它知道惡狼,很可怕,它在主人的童話書里見過,惡狼有長長的獠牙,眼睛像鉤子一樣,看一眼就能掐死一只小兔子!
“明天再說,今天不餓。”狼王用爪子踢它,把兔子當球玩,白白的毛都滾臟了。
可惡,主人媽媽每天都費心給它洗澡,被這只大怪獸給弄臟了。但是阿妍敢怒不敢言,它想回家找主人,主人一定很心急,到處找它。
狼王玩夠了,就趴在狼窩里,怕小兔子逃走,微微睜開眼睛:“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