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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龍套的自我修養
作者:五色龍章
這是一個穿進西幻小說的讀者被迫綁定了一本《龍套的自我修養》,按照書上指點,從用了就丟的一次性龍套奮斗成最終BOSS魔教教主,順便到處勾搭下屬、同盟、靠山,通過勞主角的筋骨,餓主角的體膚,困乏主角之身,動主角之心,忍主角之性,最終把主角的人生經歷從不斷上升的平滑曲線提升成了跌宕起伏催人吃藥的心電圖的勵志故事。
至于為什么在西幻世界里會出現魔教教主這種設定,大概因為穿越過去的讀者是中國人,給他設定的角色當然也要接地氣一點。
PS.本書里真的沒有光明神。
內容標簽:奇幻魔幻 異世大陸 種田文 甜文
搜索關鍵字:主角:白·阿克羅斯,格拉斯·莫沃爾 ┃ 配角:瑪門,霍桑,阿塞爾,阿麗安娜,巴爾貝爾 ┃ 其它:
晉江金牌編輯推薦:
讀者阿克羅斯穿進了一本自己看過的西幻小說里,成為了原作中沒寫到的普通人物。 在一次與原書主角爭奪金手指的過程中,他得到了一本《龍套的自我修養》,從此開始化身為龍套帝。為了造出足夠的劇情,他易容成不同角色滲入主角的生活,引發了各種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件。在神殿和學校各個出場角色的誤會推動下,穿書讀者和原作主角的羈絆也越來越深。本文是時下流行的架空穿書文,金手指別出心裁,內容輕松歡脫,用一個個“支線劇情”作為文章主線,在日常生活中穿插了大量令人會心一笑的情節。文中從主角到配角都萌點十足,校園生活充滿趣味,內容峰回路轉、出人意表,也讓讀者萬分期待故事的后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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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了拂衣去
白·阿克羅斯是個穿越者。
他對穿越前的生活記憶最深刻的,就是臨死前看了一本叫做《高能法神》的小說。因為小說劇情薄弱、內容平淡、妹子太少、爽點不夠、一直看到結局也沒看見高能的地方……他還特地寫了篇長評把這文批得一文不值,順便痛痛快快地鄙視了一把作者的智商和布局謀篇能力。
打臉流都寫不好的作者,還在神基站上混個什么勁兒!
他在鍵盤上指點江山,引起了無數讀者一致贊美附和,幾個小時之內就在評論區蓋起了一座高樓。完結之后就一直神隱的作者也被他的評論吸引了過來,在最后一層回復了句毫不謙虛的:“you can you up。”
這是什么態度,難怪一直是撲街作者!
當時他正在擠公共汽車,一手抓著吊環一手拿著爪機刷評論,正好看見這句回復,胸口頓時燃起了熊熊烈火,打算和無良作者戰個痛。可是才剛打了一百多字,汽車忽然來了個急剎車,站他背后的大爺腿腳不利落,腳一滑就整個人撞在了他背上。
一百八十多斤的體重加上慣性,頓時把他連人帶手機壓到車廂地面,當場撞出了一聲壓過剎車聲的恐怖聲音。大爺的腰沒閃著,他倒是壓出一身嚴重骨折和內傷,拉到醫院搶救了三個多小時,不幸還是沒搶救回來。
然后他就穿越到了某個高魔高武世界的地主家,成了這家最小的兒子,白·阿克羅斯。
出生不久他就發現,自己生活的世界,有很多東西都有點熟悉:比如阿克羅斯家住在一座叫拜薩的城里,好像和《高能法神》里面劇情開始時主角上學的地方名字一樣;阿克羅斯家信仰農業之神霍桑,似乎又重了《高能法神》里面農神的名字;而阿克羅斯家據說原本住在西北沙漠國度桑德康翠,聽名字也像是那本書設定集里的砂之國(sand country)……不要問他為什么會連這種沒用的設定都記下來,不記清楚點,掐架的時候怎么能有理有據讓人找不出反駁點來?
這些重合的名稱,再加上一些細節上的巧合,已經足夠他這個優秀的鍵盤偵探一步步推理出真相了。但他真正能確認自己是穿越到了《高能法神》這本書里,還是在知道這家人名字的時候——他父親叫百加德,母親叫赤霞珠,大哥叫朗姆,二哥叫百利,而他自己則叫做白(酒)。
雖然不是那本書里出現過的配角,但從這簡單粗暴的拿英文音譯當名字的風格看來,肯定是那個撲街作者沒錯!
不過這么看來,他現在等于進入了穿書流模式,穿到這本書里,理所當然就要取代原本的男主角格拉斯·莫沃爾,成為新的主角。所以他全家的名字都是洋酒,只有他是白酒;家里人都是黑發黑眼、棕色皮膚的沙漠族民外表,只有他一個人膚色粉嫩、眼珠淡藍、頭發也是罕見的銀白色;全家人都說外語,只有他說中文……咳,語言問題可以先不管。
無論怎么說,穿越者和土著畫風不同簡直是理所當然的,不然怎么能顯示他的牛X呢?也正是因為他穿來之后就配備了主角光環,所以無論他和家里人各方面的差異有多大,也沒有任何人會覺著不對。
難怪他自己看著自己這模樣都覺著百加德爸爸的包頭巾綠油油的,這位喜當爹的男人還是對他這么好,原來還真有可能是親生的啊。
一旦接受了這種設定的話……穿到這種魔法世界似乎也不錯嘛?以后也不用學高數、不用考四六級、畢業之后不用擔心找不到工作——現在這個家里就是地主土豪——而且最重要的是,這本書的內容他記得清清楚楚!
主角的寶物、主角的魔寵、主角的靠山、主角的妹子、主角的(劃掉)基友(劃掉)小弟……等他長大以后,就必須都是他的了!白·阿克羅斯嬌嫩的小臉上漾起了一個猙獰邪魅的笑容,小胖胳膊小短腿伸展開,杏仁般甜美的大眼睛瞇成了一條線,在小被窩里初次展露出了成年后帥酷狂霸拽的風范。
在之后的成長歷程中,白也不負穿越者的身份,從小就展露了中華民族的天賦,能吃會做,九歲就被選為豐收神殿的見習祭司,得以學習農業之神的神術。而他的在校成績更是數年如一日的高踞榜首,身體條件也完全遺傳了桑德康翠民族特點,擅長彎刀和騎射。尤其是在秋收時,一刀下去能割斷滿滿一把麥稈,刀光勝雪、麥稈斷口平滑如鏡,簡直酷得沒朋友。
白就這么順風順水地過了十七年,直到大陸歷3937年秋天,《高能法神》的主線劇情展開。他和主角格拉斯·莫沃爾一同考上了拜薩城最著名的羅亞魔武學院,由魔法和武道兩個學院的教授分別引領,進入最低級副本弗瑞斯特森林,進行入學試煉。
雖然這個副本品階低,里面藏著的金手指卻不是水貨。在這場試煉中,主角將得到他人生中第一個金手指,萬年前隕落的法神,星辰之主斯達·奧德曼的傳承。而早有準備的白·阿克羅斯也當仁不讓地參加了同一場試煉,并按著書里記錄的路線,跟著格拉斯·莫沃爾一起走進了那座法師塔控制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