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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說,領導就多心了,懷疑李長原是不是覬覦永壽的生意,而把李長連給謀害了。所以,不久就有兩個湖北口音的人來到了水北怪屯村進行調查。他們看到李長原的家一貧如洗,而李長連的家雖然寡奶孤孫,卻住著瓦房,土地百畝,雇著兩個長工,一個女傭。
第二次開會的時候,領導宣布了一個讓人吃驚的消息:經區政府研究決定,任命原泰興生絲行經理李長原,為新成立的公私合營漢陽藥材公司經理。人們都不服氣,泰興生絲行是漢陽最小最小的一個商號,生意做得一塌糊涂,年年虧損,瀕臨破產,連個伙計都雇不起,你看老板那個窮酸樣子,像個叫花子一樣,怎么會叫他當經理?難道就因為他窮嗎?有人就牢騷說,人家是無產階級嘛!無產階級專政,不讓人家當經理,讓誰當啊?讓你這個資本家當啊?
領導就給大家講了李長原的故事。領導說,李長原把自己的生意做賠了,把別人的生意做發了;把自己做窮了,把別人做富了——共產黨就喜見這樣的人……
當然,他沒講李長原活見鬼這些事;這些事是李長原1985年自己講的,這時他已76歲,退休多年,回鄉定居。
漢陽藥材公司經理是個科級干部。這是怪屯歷史上最大的官了。
第十八章 地仙
怪屯離谷屯僅里把地,可是谷屯自古以來都比怪屯富,原因是谷屯西面有一塊幾百畝大的洼地,因靠著升龍崖,所以當地人叫老龍窩。老龍窩里的土地非常肥沃,而且由于是洼地,一圈的山水都往這里滲,所以老龍窩的地從來都沒旱過。更奇怪的是,每年春秋二季,老龍窩里總要下兩場大雨——眼看四周的天空晴朗朗的,可是老龍窩里卻無端的電閃雷鳴,瓢潑大雨就下了起來。當地人說春天那場雨叫龍出水,是老龍窩里的龍上天值班去了,帶出來的水;秋天那場雨叫龍回鑾,是龍值完一年的班回老龍窩休假來了,帶回來的水。
谷屯有了這幾百畝旱澇保收的龍窩地,咋能不富呢!
所以,舊社會,怪屯沒有一家像樣的地主,而谷屯兩頃以上的地主就有4家。這4家地主之中,其中一家最大的地主姓李,叫李子盤,是怪屯遷去的。
李子盤在怪屯時也是窮人。他外號叫金匠,因為他在水北縣城一家金貨鋪里學過相公。但他長得五大三粗,黑不愣騰,生就一個粗人,干不了細活,倒是對搖耬撒種、趕車喂牛、揚場放耙極其著迷,頗具靈性,一點即會,無師自通。17歲時,他把一只戒指做壞了,掌柜的就罵他:“笨鱉!學3年了,連個圈兒都捏不圓!滾吧!”他一氣之下,就滾回家了,再逼也不學金匠了。干啥?當長工。于是,在谷屯的幾百畝龍窩地里,就像熱灰里的苦蟲一樣忙碌著一個最年輕的長工。
現在就說說他是如何由長工變成谷屯地主的。
解放后人們對地主的認識和印象,都是政治化、舞臺化、妖魔化了的。從字義上看,地主,土地的主人,或者是有土地的人。只要是有土地的人,不管土地多少,都可稱為地主。而舊社會有土地的人很多,真正地無一分、椽無一根的人家是極少極少的。所以,舊社會在怪屯人們的話語中,沒有地主這個詞,他們稱土地多且富裕的人家叫老財,叫財主,或主家;大財主叫大主家。
谷屯有個大主家,叫谷興泰。
谷興泰家有三頃半地,雖然不能與平地上幾十頃、幾百頃、甚至掛千頃牌的大主家相比,但在水北山里,這已經很不簡單了。
他用了4家佃戶。
這里要說說人們一直弄不清的一個問題:地主、佃戶、長工的關系。筆者祖上就是佃戶,父輩們多次給筆者講過舊社會給主家種地的事。他們講的,跟后來接受的政治宣傳的內容相去甚遠。
過去一直認為,地主雇長工,剝削長工。實際上,地主自己不種地,是不雇長工的。地主只雇佃戶。佃戶租種地主的土地。一個佃戶可租種上百畝甚至幾百畝土地,一家人忙不過來,就需要雇傭長工。長工的數量,可根據租種土地的多少而定,如果租種一百畝地,雇兩三個長工也就夠了。
長工又叫伙計。伙計的報酬,視其精通活路及其體魄、力氣的大小而定。如其各路活計都拿得起,又強壯有力,就稱為大把式,每年報酬是3石小麥(合1500斤);如果只會干幾種活路,一年可得兩石;身小力薄者,可得1.5石,甚至1石。
如果一家雇幾個伙計,那這幾個伙計中最大的把式就是他們的小組長或生產隊長,那時叫領工,或叫領工伙計。領工伙計的任務極其繁重。以收麥子為例。雞子叫頭遍時就得起床,先把東家的水缸擔滿水,然后呼喊其他伙計起來,扛上笸刀(一種較大的形如笸籮的割麥工具)去笸麥。天明時,東家用竹籃提著饃、菜、稀飯來到地里,就坐在麥捆上用早餐。用罷餐,嘴一抹拉,繼續干活。半晌間,東家又送一次飯,中午再送一次,后半晌再送一次。一天要吃五到六頓飯。一部分人割,另一部分人就往家運。一直割到星星出來了,看不見麥棵子了,才回家。但這不是收工。回家后還要垛麥垛,啥時把一天割下的麥子垛完了再喝湯(吃晚飯)。喝罷湯仍不能休息,要把明天用的鐮刀、笸刀磨好,以便第二天起早割麥好用。一切停當,躺到床上時,也就夜半了。一季麥子割完需十來天。麥子割完后,不急著打,先搶種。玉米,綠豆,芝麻,谷子,等等,把割過的麥地播種完,然后開始打麥。
打麥比割麥還要辛苦。長工們必須半夜就起床,到場里攤麥子,叫攤場。就是把麥垛扒開,把麥捆子一個個解開,用桑杈挑亂,然后一杈杈地窩起來(這需要技術),窩一人多高,一杈挨一杈,擺滿一場。一場麥就攤好了,天也亮了,可以看清地里已經綠油油的秋莊稼苗了。長工們就把桑杈放下,洗一把臉,把放在場邊的鐵鋤扛起來,去鋤地。半晌間,他們把鋤往地里一扎,就回家了。不是回家休息,是攤在場里的麥子曬了半晌了,該翻一翻了。翻完后,繼續鋤地。一直鋤到中午,才扛上鋤回家。但這仍不是收工休息。因為這時場里的麥子已被牛把趕著石磙碾了好幾遍了,一人多高的麥棵子,已被碾得只剩了半尺厚。長工們丟下鋤頭,又掂起了桑杈,把碾磁的麥秸挑起來,一邊挑,一邊抖,將碾掉的麥粒抖下來。然后,又把麥秸一杈杈地窩起來,繼續曬。長工們這才撂下桑杈,跳到水坑里,洗去滿身胡燥燥的麥糠,咕嘟幾口井拔涼水,端起了東家送到場邊的飯碗……
這便是60年前長工的一小段工作流程,勞動強度之大,是現在的人無法想象、也無法承受的。所以,那時的農民,特別是農民中最優秀的那一部分——長工(伙計),壽命都很短,平均不到50歲。筆者不顧拉雜之忌把它記下來,希望存史而已。
金匠李子盤就是大主家谷興泰家一個佃戶的長工,而且是領工。
再來說佃戶與地主(主家)的關系。
佃戶分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