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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almostlover
霍城安從來沒有想過會有一天和亞瑟·溫莎如此平和地站在自己家陽臺上心平氣和的聊天。然而,這樣的不可能也在剛才愛德華·溫莎公爵拋下一個重磅炸彈之后顯得沒那么特別。
“我假設公爵大人說的都是假的。”霍城安端著盛了清水的玻璃杯,他顯得有些不耐,幾分鐘內在那張半圓型藤椅上換了好幾個姿勢。
“面對現實吧,ESON霍。這種樣子真不像你。”
“我這是正常反應,對于這種千萬分之一都不太可能發生的事。“霍城安惱怒地說,隨后他像是聯想到什么似的突然回過頭去看亞瑟溫莎:“你什么時候知道這件事的?”
亞瑟溫莎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就是你想的那樣,不然我為什么會那么容易放你走,你以為隨隨便便一個由頭就能威脅得了我?”
“到底是怎么回事?”要不是不想驚動客廳里那兩個人,霍城安簡直要不顧紳士風度直接咆哮了。這簡直是他一輩子以來聽到的最可笑的笑話,簡直比明天納斯達克直接崩盤還要可笑。
“還不是你這個自作聰明的蠢貨干的好事!”亞瑟溫莎忍不住壓低了聲音怒吼:”你找到了勞倫娜的孩子為什么不直接聯系她!非要炫耀得人盡皆知,不然從來不看娛樂新聞的爺爺怎么可能去調查你們。該死的你真是走了一步好棋,絕妙好棋!”
霍城安看著亞瑟溫莎那咬牙切齒的樣子也不知該如何辯駁了。世事難料,就算是霍城安他也不是神仙,能猜到一切。
“那孩子是樂樂撿到的。”霍城安瞥了亞瑟溫莎一眼,冷冷道:“樂樂很喜歡他。”
聞此,亞瑟溫莎只是無奈地苦笑:“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命運吧,他身上注定流著的是我們溫莎皇室的血液。”
也注定了他會被他吸引,然后陷入不可自拔的戀慕。他們是親緣兄弟,在靠近的時候渾身的血液便在叫囂著要靠近。他無法把目光從他身上移開,因為他們身上都擁有著來自諾丁漢的味道。
“其實這應該算是我們家族的丑聞了,爺爺從來沒有在叔叔失蹤后和別人談論過它。叔叔的名字在家中就是一個禁忌。仆人們都小心翼翼地不去觸碰這些禁忌,要知道爺爺發起火來是非常嚇人的。”亞瑟溫莎靠在藤椅上,雙眼遙遙望著天空。他的話音淡淡的,好像在說給霍城安聽,又像是在說給他自己聽。
“我從來沒有見過我的叔叔,家里有關于他的照片影像資料全被爺爺銷毀了。但是華倫斯坦舅舅在我小的時候總是會抱著我跟我說。我的Derick叔叔是天生的統治者。就像我的祖母為他取的這個名字,我的祖母是個德國人。華倫斯坦舅舅總是用天花亂墜的詞語贊美著我那個從未蒙面的叔叔。他英俊,高大,有一雙迷人的灰綠色眼眸。總是穿著皇家御用裁縫店制作的獨一無二的英格蘭風衣,衣領褲腳從來都是一絲不茍的,像極了年輕時候的愛德華諾丁漢公爵。他不笑時是阿爾卑斯山的積雪,他微笑時是巴伐利亞的晴空。英國甚至歐洲的上流名媛小姐們都對他魂牽夢縈,他像個巨大磁力體,無論走到哪里都吸引著所有人的目光。但是他又高傲得讓人畏懼。他聰明絕頂,不論是在伊頓還是在牛津都出類拔萃。他即精通英國古典文學又深諳現代理論物理。牛津大學里的辯論社三番五次給他發邀請函請他入社都被委婉拒絕。大學里的學生們憤怒于他居然拒絕這種頂級政治搖籃,又羨慕崇拜他長長的風衣衣角無情地拍打那些永遠眼高于頂的所謂貴族。”
亞瑟溫莎說得入迷了,眼中出現迷幻的神采。
霍城安一邊聽著,一邊贊嘆那該是怎樣風姿卓然的人。爾后又不禁遺憾再也無法見到這個人。無論是他作為那個風華絕代的德里克·溫莎,還是彌樂的父親。他的心慢慢沉下,他知道,有多精彩的開頭,就會有多慘烈的過程以及多悲哀的結局。
“你看看我父親,他是多么的平庸。他一輩子一事無成,除了揮霍爺爺的金錢。他終生都在感謝我的母親愿意愛上他這樣一個空有背景的草包。我都能想象得到他站在德里克叔叔旁邊會是有多自卑。而他這樣一個廢物居然能繼承公爵之位,僅僅只是因為那該死而愚蠢的法規。這聽起來真像個笑話。”
“不過德里克叔叔就算還活著可能也根本不屑這個繼承權。但他就像所有禁欲多年審美觀都被那些做作的名媛給弄壞的特立獨行的紳士。爺爺給他安排婚事他斷然拒絕,他看不上那些只愛奢侈品和珠寶的名媛們,卻又愛上了華倫斯坦舅舅的未婚妻。那是他和華倫斯坦久久在牛津的同學。這簡直就是大逆不道的行為,就算那位小姐和華倫斯坦舅舅并沒有感情。他在給他的好兄弟好朋友帶綠帽子!他曾經是華倫斯坦舅舅最要好的朋友,但他們卻因為這種原因割袍斷義老死不相往來。如果不是我的母親愿意嫁過來,恐怕兩家的關系很久無法緩和。”
“愛情,總是讓人變得沖動、愚蠢、失去理智。”
“華倫斯坦舅舅說德里克叔叔和那位女士私奔后爺爺生了一場大病,差點救不過來。而不就之后就宣布了德里克叔叔的死訊。爺爺他總是表現出德里克·溫莎是家族的罪人,讓整個諾丁漢溫莎家族蒙羞的罪人這樣的訊息來。但我知道他其實一直在怨恨的是德里克叔叔就這么輕易地拋棄了他、拋棄了養育他的家族,跟著一個女人私奔了。他其實一直思念著他的小兒子,一直…………”亞瑟·溫莎的臉一般沉在夜色,一般沉在燈光。就像他這個人,矛盾的結合體。他即崇拜著那個存在于他想象中的德里克·溫莎,又無法接受他心目中那個完美無缺的人居然以這樣的方式脫離家族再也沒有回來。他一方面怨恨這樣的德里克·溫莎,另一方面卻又憧憬著迷戀著如此為所欲為的德里克·溫莎。
“彌樂和德里克叔叔真的非常像。”是的,彌樂是那個德里克·溫莎的孩子啊,即使是生活在貧民窟也教養得像個正統貴族一樣的人。他們有如此相仿的眉眼,他們有如此相同的氣味。亞瑟·溫莎從遇到彌樂的那一刻起就被這氣味迷惑得不能自抑。就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愛著那個光明王一樣的彌樂,還是在尋覓心底深處一直不愿意直面的,埋在幼年心靈里的那份追逐。
不過這些都已經不重要了,他糾結來糾結去,終究不會有什么結果。
他曾經幻想著帶那個孩子回諾丁漢,為他冠上榮耀整個大不列顛的姓氏。他到底是做到了,但用的卻是這種讓他痛徹心扉的方式。作為亞瑟·溫莎,他可以摸他的頭發,可以親吻他的臉頰,可以為他扣扣子,可以為他梳頭發。但是作為亞瑟·斐波羅斯,他卻再也不能愛上他。
霍城安無法形容自己現在是怎樣的心情。他絕對不會說什么安慰的話來表示自己對亞瑟·溫莎處境的同情。他沒這個資格,而亞瑟·溫莎也不需要。
他回過頭去隔著陽臺玻璃看坐在沙發上和愛德華公爵對視的彌樂。他的臉色說不上好,暖色的光線打在他臉頰上透著一股子不甚健康的白。霍城安知道彌樂有多崇拜他的父親,他從小生活艱難,受了很多苦。尤其是在經歷少年喪父后一個人在異鄉漂泊,心酸可想而知。現在告訴他他有一個爺爺,有一個哥哥,有一個姐姐以及常人難以望其項背的家庭。他會怎么想。依霍城安對彌樂的了解,他絕對不可能就這么高高興興接受的。
但是,對于華倫斯坦,霍城安依舊無法理解。他早就認出了彌樂,他一開始就知道那是他故友的兒子。但是那個故友卻是帶著他的未婚妻私奔,和他斷絕了交情的人。他本應該把怒火轉移到彌樂身上,但他卻這么提攜彌樂。他對待彌樂就好像自己的孩子。而華倫斯坦先生這么多年了依舊膝下無子,他的夫人也來自大家族居然從來沒有問過這種事。
以德報怨,這樣的品格是從來不會出現在商人身上的。
霍城安有個恐怖的猜想。他無法知道十幾年前有關于德里克·溫莎和華倫斯坦先生之間有什么。但他隱隱覺得這里面的糾葛絕對沒那么簡單。
只是,霍城安驀然想到一個他以后要面對的巨大問題。他曾經以為只要搞定了他自己的父母便安枕無憂。但是現在,一旦彌樂重新回歸溫莎家族。他該用什么樣的理由來說服那個信奉羅馬天主教的古板英倫公爵同意他們的感情。
這是個巨大的心理落差,就算是霍城安也不得不這樣承認。然而這樣的身份對于彌樂的事業無疑是有巨大的幫助的,來自英國的正統皇室,比起那些擦著皇家邊不知道是第幾代遠方血液都被稀釋干凈了的炒作者,彌樂的優勢太明顯不過。所有的品牌都會為他瘋狂,無數媒體雜志會搶破了頭請他拍攝大片做專題采訪。設計師們會爭前恐后為他設計便衣禮服。他可以百般挑剔,沒有人會怪罪他。以前他的粉絲們總是以王子作為他的尊稱。而現在,全世界都該理所當然與之同調。
他有天分,有勤奮,再加上所有人都趨之若鶩的身份,霍城安可以想象得到彌樂成為全球頭號超模的日子已經不會遠了。
他會成為世界上最年輕的頭號,他會成為史無前例晉升速度最快的超模,而百年以內恐怕都不會再出現像他這樣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