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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是父母賜予孩子最珍貴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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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晨皓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老師講的第一句話便是“名字,是父母賜予孩子最珍貴的禮物,你們的名字代表著父母對你們的期盼,比如說王晨皓,晨皓的意思是初生的太陽,初生的太陽是朝氣蓬勃的、是前途明亮的,孩子,千萬要記得對得起這個名字,好好孝順父母!”
那是王晨皓第一次受到類似于表揚的稱贊,他牢牢的記在心里,卻沒想到正是“孝”之一字把他送入了深淵。
……
王晨皓在很小的時候,是被放養著長大的。
據說那時候條件艱苦,他的父親不甘心一輩子居于人后,看著家里沒有生活壓力,就和一個十分要好的朋友結伴出去闖蕩。闖蕩出點名堂以后,才想起要結婚,于是回到了小鄉村,蓋起了房子,娶了一個鄰村的女人。
眾人本以為王建國從此就安分了,誰知道他只在新家待了三個月,就說自己掙到的錢已經花光,還說自己的好朋友郝立國現在已經成立了公司,要去幫忙。
王晨皓父親是個說一不二的人,說走立刻走了,徒留下新嫁娘一個人待在新房子里,桌子上有三百塊現金,沒留下半點多余的信息。新嫁娘為人有些沒主見,只會等,這等啊等啊,過了一個月男人也沒回來,就在她不知所措的時候,她吐了。
然后,十月懷胎,王晨皓就出生了。
養孩子是最廢錢的,王父留下的三百塊很快就花光了。新娘子無法,只好和自己的老娘商量。老娘是個娘們,想想還是問了丈夫,李家外公想了想家里的情況,一拍腿,得了,聽說最近的小鎮成立了一個棉紡廠,他舍舍老臉,幫著求一個吧,于是王晨皓的親媽就進工廠去了。
紡織廠的活兒很累,一不小心的話就會被卷手卷頭,王母嘗試了半個月的兼顧就受不了,得,那老人家帶吧。
所以,王晨皓人生的最初三年是跟著外公外婆長大的,在那三年里他無憂無慮,跟著一群小伙伴每天到處瘋跑,活的自由自在。
小孩兒的世界總是那么簡單明亮,他以為自己會在鄉下待一輩子,就和要強的小舅,不管怎樣一樣最終要回到這片土地來,一切卻在王晨皓四歲的時候打破。
王晨皓的爸爸回家了,是從商海里潰敗回來的,帶著一條跛腿、三千塊的剩余資金和一個小女孩。
那時候王晨皓還太小,具體的情形,他已記不清了。他當時似乎有些好奇這個穿戴得和大家都不一樣的男客人(西裝)來他家干什么,還看著他的手,想要找一找禮物在哪里。
結果一看,就看到了比他高半個頭的小女孩。
初見到那個扎著兩條羊角辮的小姐姐時,王晨皓是欣喜的。他從未見過如此漂亮的小女孩,臉蛋白凈紅潤,身上穿著粉紅色的精致連衣裙,亭亭的站在那里,好像哥哥們描述的《圣斗士星矢》里演的雅典娜。
他走上前去想要打招呼,女孩卻好像受驚了一樣退了很遠,出的聲音又高又尖銳:“呀——離我遠點!”
小小的身子里竟然能出這種類似于巫婆的聲音!鄉下野小子敏銳的感覺到了這位小公主的厭惡之情,這是他第一次受到如此嚴重的嫌棄,他有些無措的看向客人。
外公說了,這個時候……“對不起。”他怯生生的說,還后退了好幾步:“我不是有意嚇這位小姐姐的,我馬上后退,馬上后退。”他本來覺得自己已經退了夠遠了,仔細想一想還是覺得害怕——這個男人,剛剛的一瞬間,對他爆的絕對不是好感。
一想到小伙伴被提著小腿打的情形,他更是慌亂的退了幾步,一下子撞上了擺在大堂中央的桌子。
“呀!”他低叫一聲,肯定又腫了。
縮手縮腳,一副小家子氣,哪里像是他的兒子?若是價值十幾萬的公司交到他的手上,一定會……王父皺了皺眉,這才想起公司已經倒了,他們不僅輸了,還輸了一條命和一只腿!想到去世的郝立國,王父的臉更是滿布對下屬的威嚴,直讓小小的孩子又抖了抖。
越看越不滿意。
“爸,他好臟呀!”就在局勢陷入膠著的時候,小女孩突然開口,聲音甜甜的,像是含了糖。
王父的表情一下子就軟了。
原來小姐姐的聲音還是很好聽的,王晨皓直了直身子,眼睛亮亮的看著小女孩,要是能娶這樣的女孩子當新娘就好了!
王父看到孩子那樣的眼神,不知怎么就覺得這小子是個天生的色胚子窩囊廢,一點都不如身邊的女孩出色,剛剛才興起的念頭淡了下去,這樣的小子培養又培養不起來,哪里配他們家的公主:“去,把你自己洗干凈。”
這是時隔了多年的父子見面,王父說的第一句話。
王晨皓不喜歡這樣的命令語氣,但是,對于男人天生的畏懼還是使他遵從了。小小的孩子搬著有自己一半高的板凳拖著洗澡盆在王父的命令下用冷水洗澡,不出意外的,王父的第一個命令,就導致了王晨皓得了重感冒,高燒39.5°。
持續了一個月,差點沒救回來。
不是外婆,他就死了。
后來王晨皓的人生就生了天旋地轉的變化。
他的媽媽終于有更多的時間待在家里,他卻不再是家庭里的重點關注對象。父親不滿意他粗魯的舉止,對外公外婆了好大一通脾氣,最后差點斷絕了往來。他們一家搬到了鎮上去住,理由是兒子女兒需要得到更好的教育。
沒錯,兒子女兒,王建國帶回來的小女孩,據說比王晨皓大一歲,是王父結婚前就有的孩子。因為孩子的媽改嫁了,所以他就帶著孩子回來了。
這個年代離婚是件很丟面子的事,所以王母忍了下來,把女孩兒當做自己的女兒看待……她現當她這樣做時,王父總能高看他一眼而不是只把她當保姆,就開始了習慣性的照顧。
一個人被優待,另一個必定要被忽視。
沒有人知道,王晨皓最開始在鎮上是何等的格格不入,他又是怎樣度過那段難捱的4個月。母親雖然又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每天只用干三個小時,王晨皓卻覺得自己的母親更不容易見到了——因為她,看不見他。
王晨皓有些傷心,但畢竟是小孩子,慢慢的也就習慣了,沒有人和自己玩,就開始自己和自己玩起來。他的那個舉動,卻被王美仁稱為傻子,也不知道為什么,這稱號就在小孩子之間傳開了,從此他多了一個外號,“傻不隆冬”。
當王母偶然間看到自己的孩子胳膊上全是傷的坐在地上時,才驚覺自己忘記了什么,她在一天晚上委婉的提起,王晨皓大約應該上學前班了。
“沒錢。”王父很自然的回答,自從數次生意都失敗后,他不得不承認當初的成功有一定的偶然性。他帶回來的錢已經賠光了,現在已經認命做回了老本行——賣水果。
“學前班學不到什么,不用上。”像是想到了什么,王父的聲音最終軟了一下,解釋道。那終歸是他的兒子,該學點什么的時候,再去學點什么。
他的心思只在王晨皓的身上停留了一會兒,很快就停留在王美仁身上,果然是麗娟的女兒,在一年級那么受歡迎,那些蠢頓的臭小子,哪里配得上他的女兒?王建國想了半夜,才想出一個法子,多塞點錢,讓王晨皓也上一年級。
這樣子女兒就有護花使者了,他想。
王母還以為丈夫是在為兒子的事煩心,既感動又愧疚,決心要對王美仁加倍的好。
于是王晨皓在去面試的時候因為覺得老師太過威嚴聲音又大像兔子一樣一躥溜就逃跑,讓王父丟臉不已,又多加了一些錢說了些好話,才把孩子塞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