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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纏著顧銘夕東拉西扯,直到李涵開門進屋的聲音從客廳傳來。
龐倩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她趴在顧銘夕的床上,把臉埋在他的枕頭上躺尸:“顧銘夕,永別了。”
龐倩灰溜溜地回了家,顧銘夕走去客廳時,聽到父母在房里說話。
一會兒后,顧國祥走了出來,把顧銘夕叫去了書房。
他在書桌后面坐下,也沒叫顧銘夕坐,只是讓他站在面前。
顧國祥沉吟了一下,開了口:“銘夕,我聽你媽媽說,這次摸底考,你是年級第四?”
“嗯。”顧銘夕點頭,“語文沒考好,作文……最后差點沒寫完,匆匆結了尾,物理也沒考好,有一道大題做錯了。”
“作文來不及寫是什么原因?”
“用腳寫,速度不夠。”顧銘夕低下頭,又抬起,“不過我會多練習的,爸爸,下次一定不會這么慢。”
顧國祥盯著兒子看了一會兒,說:“以后的社會,估計手寫字會越來越少,更多的是用電腦打字了。”
顧銘夕:“?”
顧國祥站了起來:“你坐下,爸爸教你用電腦。”
顧銘夕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地在顧國祥的書桌前坐下,顧國祥彎著腰將鍵盤和鼠標拆下,從桌面上移到了地上,又將線連上。他指著主機箱上的按鈕說:“按那個,就是開機。”
顧銘夕伸腳過去,大腳趾按了按鈕,藍色的顯示燈立刻亮起,主機箱的風扇聲也嗡嗡地傳了出來。屏幕上出現了windows98的系統提示,然后就跳到了桌面。顧國祥說:“爸爸教你打字,鍵盤鼠標先放地上,等你用熟了,爸爸給你定做一張低一點的電腦桌,你就可以像寫作業那樣,在桌子上打字了。”
顧銘夕心情有些激動,看著顧國祥蹲在他腳邊按動鼠標,打開了一個純白的頁面,他敲擊著字母鍵,顯示屏上就出現了一行字。
“這個輸入法叫智能abc,只要你會拼音,就能學會打字。但是你是用腳,不能練指法,想要打得快,就只有更刻苦地練習。”
顧銘夕點點頭,顧國祥指點了他一下,他就試著用雙腳的大腳趾在鍵盤上敲擊起來。
鍵盤放得低,顧銘夕本來就對字母的排序一無所知,為了看清,他不得不深深地彎著腰。又因為大腳趾要比手指寬大許多,他控制不好力道,腳趾一按下去屏幕上就會連著跳出好幾個字母來,顧國祥就教他怎么刪除。
講了好一會兒,顧銘夕才學會用腳趾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慢慢打字,鍵盤按下彈起的觸感很是奇妙,他低著頭,仔細地用腳趾熟悉著這種感覺,看著想寫的話從屏幕上慢慢地蹦出來,他心里開心極了。
顧國祥在邊上看了一會兒,轉身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放在桌面:“這本書是電腦入門,你有空的時候可以看一下。以后,每天晚上你用一小時練習電腦,爸爸會把常用的軟件一樣一樣地教給你。”
顧銘夕更用力地點頭:“爸爸,我一定能學會的!”
顧國祥拍拍他的肩:“但是你要向我保證,不能玩游戲,然后,下次考試,要進年級前三。”
顧銘夕抬頭看他,咬著牙點頭:“我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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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倩并沒有和顧銘夕永別,她還活著,只是免不了被龐水生一頓臭罵。
正式上課后,龐倩發現,高中里的科目變得難了許多,數學從函數開始,這本來就是龐倩的弱項,理解起來實在有些晦澀。
于是顧銘夕的任務也加重了許多,他要保證龐倩弄懂數理化新增的知識點,還要督促她背誦越來越多的英語單詞和課文,除此以外,他還要管住自己的學習,練習用腳寫字速度,外加做大量的習題。
他知道父親對他的要求很高,不是隨便考上一間大學就能算數的。顧國祥明確要求顧銘夕考上重本,最好是985,退一步也得是211。
因此,顧銘夕開始覺得時間有些不夠用,龐倩每晚會來和他一起做作業,他還得負責為她講解。在她來之前,顧銘夕會快速地吃飯,練習一小時電腦。等她離開后,他才能忙自己的事,通常要過了12點才睡覺。
早上6點,他就得起床。
這樣的生活很累,卻也充實。只是偶爾,顧銘夕會有一絲迷茫,比如周楠中和汪松在討論nba或西甲聯賽,顧銘夕會驚覺,自己已經很久沒有看球。別說看球,他連以前每晚6點必看的體育新聞,都因為練習電腦而放棄了許久。
顧銘夕記起龐倩初中時對他說過的話,是關于謝益。那時候龐倩坐在謝益前面,和他熟了許多。她到顧銘夕這兒來做作業時,會告訴他一些謝益的事。謝益興趣愛好特別廣泛,除了打乒乓球、拉小提琴和看動漫,他還喜歡養狗,喜歡打游戲,甚至喜歡打牌。
據謝益自己說,他每天放學回家后,先玩會兒游戲,再吃飯,然后出門遛狗。回來以后做作業,通常9點多就能做完,然后他會練一會兒小提琴,看一會兒漫畫,最后睡覺。
顧銘夕問龐倩:“謝益那么晚練小提琴?鄰居不得吵死啊。”
龐倩就用一種“你真沒見過世面”的眼神看他,說:“謝益家住的是別墅,獨門獨院的,他說他練琴的房間還特地做了隔音處理,外面根本聽不到。”
那是謝益的生活,瀟灑自在,快樂隨性,他好像從來不會花很多時間去學習,但每次考試成績總是不賴。
顧銘夕無法想象自己能過上這樣的生活,他知道自己不笨,甚至還挺聰明,學習對他來說,算是游刃有余,但如果一直要保持前列,他明白,自己必須要更勤奮,更刻苦,更努力。
龐倩加入校乒乓球隊后,每周二、四放學后要去體育館訓練一小時。
顧銘夕要等著她一起回家,他不樂意在教室等,每次都會去球館,一大堆人在那里打球打得火熱,顧銘夕就坐在邊上抓緊時間背英語。
龐倩在乒乓球隊認識了一個女孩,就是當初選拔賽上淘汰她的那一個。她叫鄭巧巧,來自高一(5)班,名字看著很可愛,為人卻十分成熟穩重。
鄭巧巧和龐倩是練球的搭檔,自然就注意到了顧銘夕,沒輪到球臺時,兩個女孩在邊上聊起天來。
鄭巧巧問龐倩:“顧銘夕和你是什么關系呀?”
開學一個多月,顧銘夕的大名已經全校皆知,因為他沒有手臂,還因為他成績優異,長得又帥氣。
龐倩說:“他是我同桌啊。”
“同桌還得等你練完球?”
“我和他是鄰居,我得和他一起回家的。”接觸多了,龐倩挺喜歡鄭巧巧,覺得她就像個小姐姐一樣。她說,“他沒胳膊嘛,一個人坐車不大方便的。”
“這倒也是。”鄭巧巧看著遠處的顧銘夕,他獨自一人坐在休息椅上,腿上攤著一本英語書,閉著眼睛在那兒背誦。她忍不住說,“他好用功啊,每次來等你都在那兒背書,他是不是個書呆子啊?”
“當然不是了!”龐倩說,“顧銘夕這人其實挺有趣的。”
“哪兒有趣?”
鄭巧巧這么問,龐倩反倒答不出來了,說:“反正,和他在一起一點都不無聊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