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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小姑娘買不買東西,不買閃一邊去,別在這兒擋著。”這是一位心里惱火的大嬸,她眼看就到柜臺了,沒想到被幾個年輕的小姑娘擠到后邊了。看到她們看來看去,擋得她沒法買布,終于煩躁了。
蔣蕓蕓剛想刺她幾句,蘭欣就拉了她一下,“大嬸,我們這就挑好了,馬上就好。”
蘭欣可不想在這種場合和人吵嘴。若是蔣蕓蕓萬一說了什么刺激大嬸的話,對方再是個厲害的,那就麻煩了。出門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興許是大嬸看蘭欣的笑顏順眼,這才展開皺著的眉頭說:“姑娘,快點挑啊,后面這么多人等著呢,買完東西大嬸還得回家做飯呢。”
蘭欣應了聲,馬上跟營業員交談,要了一塊天藍色和一塊深紫色的布。趙彩虹看蘭欣給孩子買布做衣服,她也給兒子買了一塊深綠色的布料。買完后幾人就擠出來了。
趙彩虹邊走邊說:“我們家那個正是皮的時候,給他買這個顏色的料子耐臟。”
“孩子來了住著還習慣嗎,這里沒有家里好玩吧?”蘭欣問。
“是啊,這些天拘著他,把他憋壞了,我正想著怎么安排他呢。”
“你兒子都六歲了,干脆讓他上育紅班得了。”
這么大的孩子正是調皮的時候,貓狗見了都嫌,平時趙彩虹夫妻倒換著看,沒時間就讓同學幫忙帶著,還真不好安排。
趙彩虹眼睛一亮說:“我怎么就沒想到呢。在家時我丈夫天天教孩子數數識字,送他去育紅班正好有人管著,這樣就能空出時間了安心上課。”
把孩子交給老師管,不僅安全有保障,而且省心,至于上哪里的育紅班,只能回去打聽了。
蘭欣又買了幾斤毛線,除了給兒子織毛衣毛褲,她給大嫂買了二斤毛線,讓她自個織件毛衣。沈爸準備的錢,大多都在沈媽手里攥著。學校發的那點補助,也就夠吃飽飯,大嫂肯定不好意思跟婆婆要錢,所以蘭欣偶爾會給大嫂買點東西,沈媽也不多說什么,看他們相處得好還很欣慰。
當然,沈媽還是很疼閨女的,蘭欣花了錢,沈媽總找別的由頭補給她,尤其現在蘭欣有了孩子,沈媽總給孩子買東西。總之,蘭欣把沈媽的一片拳拳母愛放到心里,總想好好孝順沈媽。這點就從平時說起了,蘭欣總是偷偷用空間靈泉調節家人身體,現在家人大病小病都不沾身,身體倍棒,看到這樣的效果,蘭欣別提多高興了。
說起來,現在就蘭欣手里錢最寬裕,自從安排好后,蘭欣就給丈夫去了信。姜學兵回信說,讓她安心上學,每月都給她按時寄錢來,還附帶了對她的深深思念之情,讓蘭欣感動之余更想為將來的生活努力,一起共創未來美好生活。
蘭欣最近正在考慮怎樣才能賺錢,一直沒找到最合適的辦法,她在想哪個辦法更合適一些。坐吃山空是要不得的,她還想給兒子攢家底呢。況且她還想再要個孩子,有孩子就有壓力,有壓力就有賺錢的動力。
要說做小吃賺錢吧,這活倒是能干,就是忙活起來不得閑,一個人忙不過來。而且白天是沒時間,只有晚上行。只是北京小吃多,不知道認不認外地貨,這個蘭欣也吃不準。畢竟這時候北京外地人沒那么多,當地人還是喜歡本地食物多一些。不像后世,偌大的北京城到處是外地人的身影,天南地北的都有,總有喜歡吃的人。賣小吃這個法子蘭欣暫時撂下了,況且她也不想家人太累,忙活起來沒有學習的時間就遭了,總不能因小失大。
不過,這樣的機會很快就來了,并且讓蘭欣及時把握住。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蘭欣把布料帶回家后,依照自己的想法把布料裁好,打算給沈媽做件比較時髦點的衣服。前世她就經常自己做衣服穿,還在服裝廠打過工,雖然做衣服的手藝比不上那些專業的老師傅,可憑她的見識,定能做件比當下時尚的衣服來。
眼下,大多數人的眼光還禁錮在比較守舊的思想中,很多人都穿藍、黑色的衣服,綠色的軍裝都是比較稀罕的衣服。這時候有件軍裝穿可讓人羨慕了,不只是軍裝,還有軍帽、軍用挎包,要是哪個能湊齊一身去上學,絕對是風光無限、惹人眼球的一道風景線。
也有極少數人眼觀超前,追求一些有品位,顯時尚的東西。比如說有愛美的女人,搭配一條彩色的絲巾,或是托親戚朋友從國外買個錄音機,這都是比較超前的意識了。其實,不論哪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流行趨勢,流行的人們追求而來的,代表著服裝史的變革,體現了當代的時尚。比如,前幾年就開始流行大尖領子的衣服,后來又流行卡其喇叭褲,今年流行穿蒙著尼龍布衫內襯定型棉的外套。
服飾上的變革,讓人們壓抑許久的內心得到了一點解放,思想比較開放的女性開始脫去暗灰色的外衣,穿上顏色比較鮮艷的外套、毛衣等等,這些淺顯的改變,代表著人們思想上的開化和進步。
假領子的誕生就是追求美的產物。當時做衣服要憑布票,布票又緊張,精明愛美的人們就把白襯衣去掉袖子和胸部以下的部分省去。這樣人們套上毛衣后,看不出衣服里面的襯衣是否齊全,既節約布料,又美觀,這樣的“節約領”,成了這個時代的一種標志。
俗話說得好: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蘭欣把給沈媽買的布料做了一件上衣。跟普遍穿的翻領褂、前面還帶倆大兜的衣服不一樣,蘭欣做的衣服添加點不一樣的東西。她不知打哪弄了一條黑色的大毛領,拆掉后裁成條,分別縫在衣領、袖口、口袋和衣服的底邊上。添加了這些異樣的元素,蘭欣做成的衣服顯得格外好看,讓沈媽拿著衣服合不攏嘴,直夸女兒心靈手巧,比她這當媽的厲害多了。
果然,沈媽穿上極好看,跟城里人一樣。絨絨的毛邊使這件衣服看起來更加活潑又不顯厚重,穿上顯得更加生動,沈媽身材豐腴,略微收腰的衣服她穿上很合身,讓她看上去像是年輕了幾歲。這個季節穿剛好,冷點就在里面套件毛衣,熱點就在里面套給襯衣穿。
果然,佛靠金裝,人靠衣裝。不是沈媽不想穿好看的衣服,只是沒那個機會。沈媽在農村住的時候,也就出門走親戚或者過年過節的時候穿件比較像樣的衣服,平時穿得很樸素,再說農村也沒那么多花里胡哨的衣服。
這一到了城里,沈媽的見識多了,眼光也跟著改變了不少。閨女給她做新衣服,她也沒攔著不讓做。主要是她怕穿得太差出去給孩子們丟人。衣服不在多,在精,有這樣一件體面的衣服,沈媽能穿好幾年,顯然是很劃算的,沈媽這樣算計著,只是她沒想到自己閨女能有這手藝,做出的衣服可真好看,在她看來,百貨大樓的衣服都比不上閨女做的這樣衣服。
當然,蘭欣出門不能帶著縫紉機,她是接姨婆家的縫紉機做的。姨婆看到蘭欣做的衣服后,也把蘭欣好夸了一通,說改天她也裁塊料子,讓蘭欣給做一件。
周末時,蘭欣和大哥、大嫂,領著穿上新衣服的沈媽,帶著牙牙學語的小牛牛去逛□廣場,一家人乘車來到□。可能是禮拜天的原因,這里是人山人海,紛至沓來。步行而來的,騎自行車的,還有騎著三個輪子童車的小孩子也來湊熱鬧。這哪像是來玩,是來看人來了。
蘭欣看到有專門給拍照的人,就拉著一家人照了來到北京后的第一張照片。這張照片后來一直珍存在家里的鏡框中,多少年都沒換下來。
“哎,大姐,這位大姐,你等等……”
蘭欣跟沈媽正隨著人流往前走,再說周圍人又多,根本就不知道喊得誰,他們剛來,認識的人不多,壓根就沒想到有人叫他們,還到處看著往前走,就是沒回頭看一眼。
后面叫人的幾步追上,繞到蘭欣幾人前面問沈媽:“大姐,我看你穿的衣服特好看,就想問問你打哪買的,我也想去買一件,過兩天我要出門,想弄間體面的衣服穿穿。”
這位問話的女人大約四十歲左右,皮膚白皙,燙著過肩卷發,穿著時下最流行的杏黃色尼龍外套,看上去很洋氣。從穿著上看,就知道是那種家庭條件很好的人。
沈媽看到對方期盼的眼神,笑著回話:“妹子,這衣服可不是我買的,這是我家閨女給我做的。”
對方一聽,傻眼了,外邊沒賣的,咋辦?
☆、65更新
話說,這位時髦的女士名叫任冬梅,家里條件很好,她本人在某文工團上班,平時就喜歡追求新鮮美好的事物,衣服就是其中之一。尤其是到了換季的季節,喜歡給自己添兩件新衣服穿,偶爾看到喜歡的衣服,也喜歡淘來,是個愛美愛打扮的女士。
這不,乍看見沈媽身上穿的新衣服,她覺得衣服合體美觀,收腰很好,最令人喜歡的是那些絨邊,增添了不少活潑因素,使原本板正沉悶的衣服鮮活起來,讓人有了一眼驚人的感覺,正適合她這個年齡穿。所以,她一瞧見這衣服,就喜歡上了。
也是,這個年代的衣服,中山裝、軍裝就是極好的衣服了。那些穿衣講究的人,也就是從做工上下工夫,至于款式,多數的大眾化的,很少有另類的款式出現。衣服還大多是寬衣肥腿的樣子,像褂子,春天能套毛衣,冬天還能套棉襖;褲子呢,也是同樣的穿法,一條黑褲一年四季都能穿,穿上根本沒有一點美感可言。
這也就是蘭欣做出的衣服讓人亮眼的原因。其實,蘭欣做的衣服,要是往后數十幾年,就顯得大眾化了。可當下,還真沒有重樣的,讓人看好也是理所當然。
任冬梅極喜歡這種款式的衣服,就上前跟沈媽閑聊起來。
沈媽看有人喜歡自家閨女做的衣服,眼中的得意和喜悅還是能輕易讓人看出,她很自豪地說著:“這是我閨女前幾天給我做的,這不是孩子看我沒有出門穿的衣服,就給我做了這件衣服。這孩子,平時就喜歡織個毛衣,做個衣服啥的,比我會做衣服。”
任冬梅看見一個姑娘站在沈媽一旁,另一旁是一對年輕人抱著一個孩子,就猜測問道:“大姐,這邊這個是你姑娘吧,長得真漂亮,看看這皮膚,真水靈。這邊是你兒子和兒媳婦吧,你們家人長相真好……”
任冬梅對著沈媽好一通夸獎,讓蘭欣幾個都不好意思了。
聊了一會兒,任冬梅終于扯到點子上了,“大姐,我真喜歡你這樣的衣服,可又怕別人做不這樣的效果來。你看這樣行不,你給我留個你們的住址,回頭我買了布,讓你姑娘給我做一件,我給你們加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