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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程隔云臉上沒有什么表情,他搖了搖頭,側臉對店主道:給我十枝白玫瑰,謝謝。
吃完早餐后,程隔云抱著花,問唐宸有什么打算。
唐宸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你不是要回家嗎?我去酒店睡一覺,到時候聯系。
好。
兩人在街頭分別,程隔云卻突然回過頭,叫住了唐宸。
我不喜歡你吸煙。他問:能戒掉嗎?
好。
沒有多話,對方只回答了他這一個字。
快走到這條街的盡頭時,唐宸方才遲遲回首,程隔云的身影早已經消失在人海里,他看著轉角的垃圾桶,將衣袋里的煙盒與打火機按分類扔掉。
程隔云實在太久沒有回到這個城市,久到他快忘了回家的路,也快忘了許許多多的事。
今天天氣不是很好,陰天。
墻上的藤蔓剛剛發出新芽,新綠與老葉交錯,某處開出黃花?;ò暧纸涳L雨濕透,輾轉落地,為行人的鞋底留下芬芳,最后被打掃干凈,進入下一個輪回,如此往復生生不息。
就像腦子里的記憶,人時時動情,所以情到深處便會不舍,然而一位又一位旅客終會到站,不斷循環,直至死亡。
他抱著自己的玫瑰,哼著《Byebye Darling》穿行在街道,終于漸漸找到所熟悉的事物,隨后跟隨著這一點細枝末節深究,逆流而上,來到老宅的門口。
程隔云每個月都會讓人來打掃,老宅沒有人住,卻毫無陰森之感,還因為采光良好而完全如故。
《Byebye Darling》戛然而止,他不再唱歌,拿出鑰匙,打開了這扇門。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川槿、milkywaylll 1個;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某魚余 8瓶;秋田汪 6瓶;
謝謝大家,咪啾
第18章 那個渣攻名花有主
院子里本來種著一顆桃樹,它已經活了十五歲,卻在十年前的夏夜被程隔云親手砍掉,如今只剩下孤零零一截樹墩和少數新芽。
很多花草已經死亡,少數依舊存活,程隔云的手指不自覺插入泥土,捧起又落下。
他記得從前后院種著竹子,因為夏日好乘涼。這里種著鈴蘭,那兒種著風信子,那有一株結香,這邊還有一盆小小的迷迭香,做菜時要用的。
有塊地是專門給他種玫瑰的。在夏季,他每天清晨都會剪下一枝最美的紅色玫瑰,然后插進父親書桌前的花瓶中。也同樣是那個夏夜,他親手拔去了所有玫瑰,玫瑰刺扎得他滿手是血,傷痕累累。
他叫人打掃衛生,卻放任花草不管,任由雜草瘋長,好笑地試圖掩蓋舊日痕跡,想讓自己回家之時能少丟失一分勇氣。
然而只要有一絲一毫浮出水面,一切都依舊清晰避無可避,就像他整日流連花叢,卻心知肚明所牽掛不過幾人。
程隔云親手拔去了雜草,泥土被連根帶起扔到地上。
大致拔完雜草后,程隔云洗凈手,抱著他的白玫瑰打開鎖,進入屋內。
前幾年的時候,這房子因為沒人居住而遭過賊,程隔云讓人報了警,甚至讓葉舒楓過來幫他照看,換了鎖,卻單單沒有親自回來看過一次。
客廳。
客廳有兩幅巨大的書法作品,都裱好了,掛在墻上。
一幅寫的《陋室銘》,瘦金體盡顯文人傲岸以及熟稔技巧,不可謂不是大家手筆。
另一幅寫著蘇子的《念奴嬌赤壁懷古》,字跡略顯稚嫩,不過放在外行眼底倒也夠看。
這是程隔云十五歲時,同他父親一并寫就的。
父親說寫《陋室銘》,放在客廳剛好合適,程隔云那時偏愛蘇軾,就要寫《赤壁懷古》。
他看著那些字,心底卻暗罵了句,似乎這么多年寫下來不僅沒什么長進,還越寫越倒退了。又想到姜猶照說的什么,等他到三十七歲定會更優秀。絕對是哄小孩兒的鬼話,老男人果真不能信,等回去了必須要去他那兒鬧上一鬧才開心。
桌上還擺放著茶具,一塵不染,宛如昨天程隔云方才離開此處。
他把玫瑰放在一邊,在茶桌前坐好。
燒水,燙杯,取茶,洗茶,煮茶
程隔云的動作已經有些生疏,十年間除非必要,他很少喝茶。
一層熱氣升起時,程隔云不自覺出神,從前空閑的下午,他父親便會和他在此對坐煮茶聊天。程隔云幾乎將自己所有心事都說與他聽,他溫柔幽默又智慧,好像總能幫程隔云解決問題,然后逗笑。
他父親好友不多,到訪之人多數是來談論學術,只有他們二人在此,這茶才多了份人情。
可是如今這茶太苦了,程隔云只微微一抿,便不敢再飲。
他放下茶盞,再度抱起玫瑰。
墻上有畫,畫的內容是黃昏與紅玫瑰,三朵,一朵盛開,一朵含羞待綻,還有一朵已經快要枯萎。昏黃的光讓紅玫瑰的花瓣紅到發黑,讓葉子由綠到褐,下面寫著一行小字。
2006,1231,橙橙。
程隔云又想起了被自己改掉的密碼,才發覺這對于已經看過日記本的虞盛云來說,的確太好猜
1991年,0101,程隔云的生日,1231,是他父親的生日。
記憶里他十二歲后,只要到了十二月三十一日,作息一向規律的父親就會難得熬夜,然后和程隔云度過凌晨,最先對他說出生日快樂。
這畫就是在那時畫的,他在飄雪的季節回憶著夏季的紅玫瑰,就像在現在回憶著2006年,執著于已然逝去的東西。
感情這般短暫,遺忘卻如此漫長。
程隔云走進廚房,發覺這很陌生,不像自己家。懷疑好久后才遲鈍地想起,那是因為他很少到這兒來,而恰好時間又可以模糊一切。
他有自知之明,曉得一直以來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都低得可憐,至今還有很多蔬菜連名字也叫不出來,只知道吃起來是那個味。
程隔云十八歲之前靠父親養活,十八歲之后靠飯店和外賣小哥養活。
那時候基本他放學一回家,只要洗干凈手往餐桌前一坐,香氣四溢的飯菜就會就擺在他面前。
他再度好笑地發覺得自己活得后退,沒有半分長進。平日里隨口說的玩笑話就算了,到現在居然還這般緬懷孩提時期,親爹都死了,真當自己依舊是小孩嗎?
樓梯的扶手是木質的,程隔云伸手撫上去,非常干凈,就像他和父親都從未離開。
扶手的盡頭,一個木圓球,上被他理直氣壯地刻著歪歪扭扭的字:
程隔云的專屬滑梯。
他在讀初中之前,這個樓梯一直都是他的滑梯。并非家里條件不好,去不起游樂園或者買不起玩具,而是程隔云太皮,他父親對他又一向順從,要星星不給月亮,所以從來不加以制止,還會因怕他摔倒,一路扶著他滑樓梯。
可惜現在他不可能再滑樓梯了,也不會有人再扶著他滑了。
程隔云順著樓梯走,隱約記得二樓的步驟。
他父親是個文人,所以他們家里書房最寬敞。兩張桌子并列,中間稍有距離,對窗迎光擺放,窗前原本種滿了生意盎然的綠植,想來應該該已經死掉,也叫人清理干凈了。
程隔云從前最愛坐在這里,和他父親一起看書。有時候他們品讀同一本書,大手握著小手,在空白頁上寫下密密麻麻的讀書心得與批注。
風從窗戶外吹進來,把綠植的葉子吹得沙沙作響,程隔云偶爾分神,抬起手掌到窗前,接得滿手的陽光。
只是現在這里空空蕩蕩,一屋子的書叫程隔云這個敗家子搗騰得干凈,一些送到他高中所讀學校的圖書館,一些讓程隔云扔掉。
從前程隔云也在這里寫日記,記錄著自己最簡單的喜怒哀樂。他父親十分尊重他,從不翻看他的日記本,盡管他就坐在程隔云身邊,盡管日記本有時被他故意敞開放置在桌上。
他設想過無數次,如果父親看了他的日記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