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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讓媽媽將赫連霆送給他的白紙,全部做成一百頁,三十二開的小本子。然后一筆一劃的寫。因為沒有CTRL+Z和刪除鍵,有些不是很確定的情節,他總是先在家人用的草紙上寫完再謄過去。想想《哈利波特》的作者曾經就是用這樣艱難的方式寫的巨作,為什么他不能?他現在不過是把前世沒有電腦之前用筆寫字的習慣撿起來而已。
雖然這樣的書寫方式很慢,但至少能減少浪費紙張。
秦天知道他的家很窮,爸爸媽媽寵他,卻不一定會給他一個三歲的娃娃買很多的本子和筆。
但幸好他是幸運的,他不但有宋爺爺留下的大堆的書籍,還有赫連霆走的時候,送給他的兩本筆記本,十打一百頁的信紙,以及可以做二十本一百頁,三十二開小本子的白紙,還有三十多本中學生練習本。
秦天不知道這些東西全是赫連霆專門為他準備的,甚至宋外公的書,都是赫連霆求外公專門為他留下的。
秦天拿著赫連霆送的鋼筆一筆一劃的寫著自己的夢想,妄圖用這個夢想來改變什么。
秦天的第一本小說叫《終極神探》,這本書原本是他在前世臨死前準備寫的。那個時候,因為一直擔心水平和知識面問題,所以沒有慌忙的動手,而是努力的尋找了一大堆關于,中醫,西醫以及法醫的資料。
只是好不容易等他收集了眾多現代法醫見證案例,又對中醫有了皮毛之解后,人卻被莫名其妙的被送回到小時候。
第十五章 寫文
秦天以前可以說是重生穿越小說的專業戶,自然知道這個時代的流行。
他要是把后世的流行題材現在拿出來寫,估計得不到任何一點好處。
畢竟社會不一樣。這個時候的**農村人還不能想象,后世那車水馬龍,整個世界都如森林一般的混泥土建筑的繁華模樣。
他也寫不出像《山楂樹》那樣純情的愛戀,更寫不出金庸古龍那種高水平氣勢恢弘又語言華麗的巨著,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利用后世人語言的直白風趣,詼諧幽默,以及對現在來說,絕對科幻又神奇的法醫科學知識,再結合當代人對于武俠的迷愛,寫了一本穿越偵探型的小說。
小說講的是未來的一名法醫,本身出自中醫世家,又在國外鍍金,因為喜歡破案,所以最后成為了法醫。在法醫行當里,主角是個非常名的人物,卻因為某個十分棘手的案子,在連續幾天的加班的某個夜晚,被大街上飛奔而過的汽車給撞死。
然后主角穿越到一個架空的世界,成為了那里的一個十三歲的小乞丐。
因為曾經讀過穿越的小說,主角斗志昂揚的想要在古代做一番事業,但是他很快發現,那個世界里他找不到自己曾經熟悉的歷史,那里雖然和中國的古代一樣,都是君主制的封建社會。但等級制度的苛刻厲害,讓他這乞丐,只能成為乞丐,而在那個世界,乞丐就跟畜生沒什么區別,人們甚至可以隨意的像打狗一樣打殺。
只是主角一開始是不信邪的,他在衙門破案的時候,理直氣壯的沖上去說要幫忙破案,結果因為缺少現代的儀器,最后失敗并被當成幫兇,直接揍了個半死后和死人一起丟到義莊。
之后發生的事情對后世的讀者來說很狗血,那就是主角因為是法醫,并不害怕死人,所以他在義莊里面裝神弄鬼,嚇跑了前一個裝神弄鬼的然后安家落戶。
安家落戶之后有人請他幫忙看尸體,慢慢的他也有了收入,不用再每天都出去討飯生活。
可是他并不甘于這樣的平庸,他曾經背棄家族事業,就是為了破獲一件又一件的神秘安案件。怎么能因為穿越了就放棄?
沒有現代化的科學儀器,他就開始用他家傳的中醫,以及自己曾經學的理論知識,在不依靠現代的科學儀器的情況下研究尸體。
在某一次研究尸體的時候,他從一個中毒而死的白發蒼蒼的尸體肚子里得到了一個錦囊,那錦囊里面裝的是一張人皮,而人皮上寫的,居然是讓當時武林動蕩不安,人人瘋搶的藥王和毒王秘籍。
主角雖然不相信這東西是不是真有那么神奇,但既然是人人都搶的,他覺得自己也有必要學習以前看的穿越小說里面的主人翁那樣好好的研究下,一不小心可能就成為蓋世奇才了也說不定。
于是,主角將那老人家的尸體直接用大火燒了,好讓那些武林人士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對于一個破案的老手來說,想要毀滅蛛絲馬跡其實是很簡單的。因此,之后雖然有很多武林人士過來尋找,都沒找到任何線索。
主角自己則每天躲在義莊里面研究那份藥王毒王秘籍。
漸漸的他發現那真的是一份神奇的東西,不說那稀奇古怪的藥人毒人什么的,就是那些強身健體,延年益壽的藥王秘方也堪稱絕世的珍寶。
在主角研究藥王毒王秘籍的時候,縣里來了一個大案,縣里的一戶大戶人家的主人,在一天夜里莫名其妙的死了。
因為找不到任何傷口,又驗不出任何中毒的跡象,這個案子一時間讓縣里的捕快焦頭爛額。而那大戶人家的又是和縣官的頂頭上司交好,這個案子想煳弄過去都不行。
在整個衙門的人懸賞都沒用,素手無策,整個縣城又因為衙門不斷抓人,人心惶惶的時候。某位曾經委托主角看尸體的捕快找到了主角。其實這人就是想找個替死鬼,好拿下那大戶人家夫人的懸賞錢,卻不想主角在經過一番檢查,與那捕快,以及兇手斗智斗勇之后,真的把案子給破了。
那主家夫人以及縣令的懸賞都還在,也不能因為他是一個乞丐,就不給。所以最后自然是便宜了主角。但主角沒有要縣令的懸賞錢,而利用幾百兩的懸賞錢給自己換了一個平民的身份。也算是間接的賄賂了縣令,好讓對方以后有案子直接找介紹給他。
縣令自然是沒要那些賞錢,直接把平民身份作為獎勵給了他,之后主角用那大戶人家的懸賞錢在縣城附近靠山的地方,買了一處房子。
本想就此住下來,好好研究手里的藥王毒王密集,卻不知道自己因為上一個案子,觸動了某些干系。在剛剛住進新房子的第三天的晚上,房子就被人用火燒了。幸好主角那個時候,正在廁所蹲大號,幸運的逃過一劫。
不過,這里他也不敢待了。蹲完大號的主角直接從廁所后面熘進了大山。
這之后的五年時間,他一直躲在深山茅廬里面,以采藥,狩獵,學習藥王和毒王秘籍為生。卻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并未因為他的消失而安靜,緊接著的是他之前破的案子之后,因為他這個身體的身份,又起了一場風波。
不過,這一切主角暫時是不知道的
對于整篇小說來說,這只是一個小段落,但對此時此刻的小說界來說,已經是一篇二十萬字的長篇了,雖然故事開始的時候,并未又此刻很多大家小說那樣的恢弘氣魄,但整個故事一開始充滿了幽默詼諧,直白搞笑,又跌宕起伏,一波三折,驚心動魄。在看似簡單的故事后面,那詭異殺人案,神奇的破案手法,正確的中醫藥知識,以及案中套案,謎中套謎的故事情節等等,無疑都非常引人入勝。
不過,秦天卻沒一直寫下去,因為他不知道這個故事會不會得到現在人的喜歡,所以他想先試一試,然后才能決定自己是不是要寫下去。
其實秦天并不擅長過于復雜的勾心斗角的情節,所以他寫的文字給人感覺就有些直白。但他的寫作手法以及故事的偵探型故事情節,卻是可以完全彌補這一點。
這個故事因為腦子里有早就想好的思路,秦天寫的還算順利,鑒于一個只有四歲的小盆友平時真沒什么事情做,所以就算手腳再慢,從八五年的秋天一直寫到八五年臘月也能輕松的寫二十多萬字。寫完又謄抄了一份。然后在村子的小學還未放假前,將稿子分成兩份,借來送報紙的郵遞員的手分別寄給了小說月刊以及今古傳奇。
秦天從前世就非常愛惜自己的手稿,只是現在紙張有限,金錢有限,他必須節省紙張和金錢為接下來的文字尋找出路。如果那些文字注定不能為他尋來他想要的東西,他也只能暫時放棄。
將二十萬字的稿子發出去不久就過年了。
今年因為秦媽媽和秦天的努力,秦家在春末的時候賣了兩頭豬,然后在年底又賣了兩頭。<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