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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中的林念暗戀了男主顧恒四年。
從她初中入學,第一次見到那個黑發少年開始,少年就不斷地出現她的生活里,她的日記里,她的夢里。
無數次,她在廁所隔間聽見別的女生討論十班的顧恒,辦公室各科老師夸獎的好學生顧恒,教室最后一排的學霸顧恒。
她總是回過頭去假裝看黑板報,偷瞄那個少年。
她最喜歡英語老師,因為英語老師習慣在課堂上走動,她總是可以等老師走到后排時,也回過頭去看那個人。
少年人很好,對人謙遜有禮。不怎么愛笑,倒也不算冷漠。
她和他的距離,就是成績單上的第25名和第1名,她永遠沒辦法隔著24個人擁抱他。
初中叁年,她活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班里那些好學生,壞學生,都或多或少和她有過交集,這小姑娘,粉粉嫩嫩,挺元氣可愛的。
大家都知道,這是路星宇的青梅,林念。
只有那個人,他一句話都沒和她講過,哪怕是一句“同學,借過。”
她期待下次換座位可以離他近一點,卻又在無數次失望中和他錯過。他太高了,她只有165。
她偶爾會“不經意”的在他值日那天早早到教室里假裝學習,坐在位置上看他擦黑板,被他抬起胳膊時露出的精瘦的腰羞紅了臉。
他左眼下有顆小小的淚痣,有一次路過后排發現的。
他物理成績最好,化學成績也好,他擅長的科目,她都不擅長。
她曾無數次在班級群里找到他的qq號,點開他的資料反復查看,他的號碼她倒背如流。
他也有一個青梅,叫程語琦。那女孩好高,和他在一起格外般配。
她羨慕班里的每一個人,還有她的同桌,因為同桌還曾請教過少年問題。
初叁那年,懂了一個詞叫“云泥之別”。
她第一次用喜歡男人的眼光去喜歡一個人,第一次將現實生活中的臉代入小說,可這場暗戀終將以失敗告終,她不是小說中的女主。
后來,她的母親告訴她,要離婚再嫁給別人,她不理解,父親那么愛母親,怎么可以。
再再后來,原來母親嫁的人是顧恒的父親。
原來,母親也想嫁給她的夢。她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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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念念,醒醒”
母親林沛叫醒熟睡的林念:“還在睡呢?難得回家一趟,這都幾點了,你還在睡。”
林念好像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夢里她變成書里的林念,在暗戀中度過了初中叁年,她以顧恒為目標,拼命學習,去追趕他的腳步,期盼著他哪天回頭注意到她。哪怕只說上一句話就好。
她內心酸澀難耐,特別難過。與其說心疼書里的原主,不如說對當年的自己感同身受。她好想伸手抱抱那個柔軟的女孩,告訴她,顧恒會愛上你,會為了你放棄一切,你別難過。
“想什么呢?”林沛發現女兒眼眶紅紅的,一副凄然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