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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們的姿勢一樣,重合度幾乎是百分之百。
沈朝文石化了。
誰能想到后面的劇情更精彩。
男主角順著女主角的后背的領口摸了進去,很曖昧地開始撫摸。摸還不夠,他又俯下身,吻她的耳朵,側臉,脖子……然后他們在陽臺上,脫掉了衣服,開始進行細致的不可描述行為。
沈朝文紅著臉地看著這段不可描述,又低頭看了看姜默的后腦勺,呆了幾秒,陷入沉思。
沉思后,沈朝文臉又紅了一個度。
最后他有些煩躁地關了電腦,抱著姜默的頭開始看那盆曇花,生自己的悶氣。
最煩的是姜默身上的味道。喝酒之前他還去廚房烤了曲奇給他媽媽明天吃,所以此刻他身上不止有淡淡的酒味,還摻雜著餅干的味道,甜味壓住了酒味,還帶著人的體溫,他聞起來簡直像一塊剛烤出來的,噴香的小餅干。
有些東西即使你不那么愛吃,但聞的時候總會覺得……很可口。
這味道比糖漬小番茄還令人火大。沈朝文越聞越煩躁,但又不好把這個喝醉的人推開,左右為難。
他就懷著這種復雜的心情等來了真正的曇花一現。
等到原本蜷縮著的花瓣慢慢開始舒展時,沈朝文推了推姜默的腦袋,讓他起來一起看。
姜默迷迷糊糊地被他叫起來,揉著眼睛去看那盆花。他酒還沒完全醒,帶著殘存的醉意去看,發現面前的花半開著,正在靜悄悄地綻放。
見過花,但這是沈朝文第一次近距離地看到花是怎么開出來的。姜默看癡了,撐著頭,認認真真地開始觀察這難得的“曇花一現”。
一朵花開的時候,原來是這樣的。
攝影機打開,靜默地記錄這一刻。他們都不說話,只是看,什么都不做,只是等。姜默看花,沈朝文看他。姜默大概不知道沈朝文在看他,只是沉浸在曇花一現中,思考著什么。而沈朝文忍不住想看姜默,他無法解釋自己為什么這樣做,只是覺得,比起這個人看向花的目光,周圍的一切都已經黯然失色。
看著看著,他好像什么都忘了,又好像想起了很多事。身體有了一種微妙的變化,在陡然間變得深刻,具體。很多偶然,最終指向了一個必然,指向一個答案。一天,24小時足夠愛上一個人嗎?太多了,根本不需要那么久,一秒鐘,一瞬間就夠了。沈朝文那一刻承認他是無知的,愛這種感覺和花開一樣,是自然現象,是天經地義,沒辦法被任何東西阻攔。
花完全開了。
姜默凝視著曇花,突然湊近,輕輕揪下一片花瓣,好奇地放進嘴里,嘗了嘗。
沈朝文覺得好笑,又覺得他可愛:“你干什么?花會疼的。”
“有花堪折直須折,等了那么久,我必須吃一口。”姜默一本正經地解釋自己的酒后行為,又揪下一片花瓣,遞到沈朝文嘴邊,興奮道,“味道不錯,你也嘗嘗。”
不敢用嘴接了。沈朝文用手接過那片白色的花瓣,很小心地放進嘴里。他心中惶惶的,嚼碎那片花瓣,吃掉了這一晚珍貴的綻放。
第15章
為了準備出國的作品集,姜默畢業后一直在忙碌,借機器,找工作人員,找場地,自己做道具,忙忙碌碌拍,生活十分充實。
他人生中的第一部 片子是二十多分鐘的劇情默片。拍攝過程很開心,順利得超乎想象。姜默隱隱有種感覺,自己很適合做這件事,這件事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從小到大,姜默對很多事情都抱有旺盛的好奇心,不限于某個領域,喜歡的東西也比較雜,有的是他主動接受,有的則是命運安排。
像是小時候,一開始接受藝術熏陶是因為梅晴女士,他那位演話劇的媽媽。上小學的時候他爸就經常出差,梅晴排練時間不固定,有時候都沒空接他放學,好在姜默自理能力很強,下課了就自己跑去劇院等他媽下班,一邊看他們排練一邊寫作業。別的小朋友在外邊瘋跑玩鬧釋放精力的時候,他縮在舞臺邊上,一邊解數學題,一邊看媽媽在臺上排《雷雨》,排《思凡》,排《一個逝者對生者的訪問》,經常因為看他們排戲太入迷完不成作業被梅晴女士揍。
那個年紀的小孩也看不懂話劇,但年幼的姜默被舞臺本身所吸引了,那是一種很純粹的吸引,他懵懵懂懂地看,又懵懵懂懂地記住了一些東西,那些東西變成一顆種子,埋在心里。
再后來,姜默還喜歡過很多東西。上初中的時候認識蘇婭,也就是索菲亞,他們一起上了美術培訓班,學畫畫。其實姜默自認自己比索菲亞畫得好,反正老師是這么說的,可他沒有堅持畫下去,因為他又開始對鋼琴和小提琴產生了興趣,一頭扎進了古典音樂的海洋里。
琴練了兩年不到,他又跟爹媽說不學了,有新的愛好,轉頭開始沉迷寫作,寫完就逼著自己的朋友看。朋友不明所以地看完他寫的小說和詩歌,說不錯,姜默勇氣大增,把自己的寫的東西寄給雜志社,亂投一通,沒想到還真有回音,一家青年雜志社用了他寫的一個短篇小說,姜默拿到人生中的第一筆稿費,也不多,八百塊,但當時還是很開心的,他拿錢給梅晴女士買了一雙皮手套。就在所有人都以為他將就此走上文學創作道路的時候,大家發現他又不寫東西了,他開始對飼養螞蟻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別人經常笑他,說姜默,你做事情太三分鐘熱度了,善變,沒個定性,飄。他面上不響,心里回一句,你懂個屁。不試試怎么知道到底哪條路才適合自己?他只是在給自己的人生試錯。
他少年時期的目標是找到一個能終生為其付出的事情堅持下去。
找了很多年,試了很多年,可以說每樣都還算有天賦,但每樣他都學不精。
文學,詩,音樂,繪畫,都很有趣,都充滿了獨一無二的魅力,值得為此付出時間和精力研習……可是,姜默貪心地想著,有沒有一種藝術,可以把他學過的所有東西都用上?
有嗎?
他最后確定了,是電影。
學電影的人很多,真正會拍電影的人少,這是姜默和那群朋友廝混幾年下來后的切身感悟。很多人坐下來跟你聊的時候頭頭是道,左一句新浪潮右一句左岸派,只要聊起電影就開無軌電車,可是一到片場就成了啞巴,戲都講不清楚。導演其實要做的更多是臨場性的工作,談理論沒用的。
姜默跟著唐李在戲劇學院混了四年,暗中觀察,學習,漸漸明白在學校學的東西完全不夠,真正上手拍是另一回事了,需要跟更多東西打交道,要和人打交道,要和機器打交道,和很多意外打交道……當然,跟人打交道是核心。
姜默一點都不排斥跟人打交道,他喜歡交朋友,不是帶有目的性的交往,僅僅是因為他好奇每一個人身上的故事。
姜默對交朋友這件事有一種奇異的自信,只要一起喝過三次酒,他一定能跟對方變成好兄弟,也沒什么特殊的技巧,真心換真心而已。
這些年,他因為喝酒認識了許許多多的朋友,各行各業,男男女女,他們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際遇。
有很多人陪他喝酒,但有一個人比較特別,那個人會來接他回家。
他甚至忘了是怎么開始的……好像是某次喝醉了,沈朝文剛好打電話過來,自己叫他過來玩?記不清了。反正后來只要自己喝醉了,沈朝文總是會出現。即使是凌晨三四點這人都會來,風雨無阻。每每席散,姜默總能看到一個沉默的人在等著他。
“弟弟來接”這一現象在很長一段時間都被姜默的朋友稱為奇觀,別人喝醉都是自己扶著墻吐回去的,就他有人接。
再后來不僅是姜默習慣了,就連姜默的那些朋友也習慣了,只要他喝醉,打電話給他弟就行,弟弟賊靠譜。
其實姜默知道沈朝文在學校很忙,這人長了張冰山臉,可在學校完全是偶像派的作風,他忙著學習,忙著打比賽,忙著在學校里叱咤風云,成為一個優秀的人才。
姜默也是后來才發現的,沈朝文對一切比賽都很感興趣,他喜歡贏,喜歡拿第一,大大小小的比賽他都十分踴躍積極,打個高校辯論賽都能直接殺到決賽去,硬是把常年拿冠軍的那個學校給比下去了。
離譜的是,這類事情沈朝文從不在他面前主動提起,姜默得知的渠道永遠是‘聽說’。索菲亞說,我聽說有公司想簽你弟去當模特,厲害了。唐李說,我聽說你弟要去打商賽了,厲害了。聽說,聽說,怎么自己沒聽沈朝文說?他們認識的不是同一個人嗎?不說也行,姜默才懶得問,但內心十分疑惑沈朝文是怎么能在學校日理萬機的間隙里跑來接自己的?他不是忙著在學校里當風云人物么?看來大學生作業還是不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