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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墨嘆氣,“終究有點尷尬。”
“沒什么尷尬的,我都看過你屁股了。”宋歸宜嘆口氣,日頭照得他恍恍惚惚,滿心煩躁,惡作劇的情緒閃過。他突然捧住沈若墨的臉,就著他的面頰親了一口,“好了,消停了吧,我說了你追過她不是什么要緊事。你還有別的事嗎?”
沈若墨瞠目結舌,神色頓時在貞潔烈婦和七尺男兒間搖擺不定,支支吾吾道:“黎小姐在你后面。”
宋歸宜轉身,黎素抱肩站在幾步外,一副撞破好事的幸災樂禍笑臉,很自覺道:“我再去看看車里冷氣怎么樣了。你們慢慢聊。”
沈若墨含糊道:“其實我是有件事想找你幫忙,不知道怎么開口,沒想到這次見面碰到你了,反而”
宋歸宜揮手,不耐煩打斷他,“別說廢話,什么事?”
“我不知道怎么開口,我有一個朋友。”
“你說的朋友不是你自己吧?”
沈若墨啼笑皆非,“不是不是,我是認真的,我有個朋友失蹤了,是個女性,想讓你幫忙。”
宋歸宜神色頓時往凝重中去,“什么時候的事情?多大了?”
“十年前的案子,她失蹤時十七歲。”
宋歸宜皺眉,“你拿我尋開心啊。十年了,螞蟻競走都能從上海走到喜馬拉雅山。這怎么查啊。你另尋高明吧,我是肯定不行的。”說完,他頭也不回轉身上了黎素的車,把門一甩,示意立刻開車。
黎素等到家后才問他出了什么事,宋歸宜簡單復述給她。她倒不急著開勸,轉而問道:“你知道他家是做什么的嗎?”
“應該不是賣襯衫的吧?雖然我看到他沒穿過重樣的襯衫。”認識了沈若墨,宋歸宜才知道蓋茨比里所言不虛,確實有人家里堆著山一樣高的襯衫。他的衣柜估計比宋歸宜家的停車位都大。他從沒穿過有明顯商標的衣服。春夏季全是真絲襯衫,辦公時穿白色或淡藍色,但領口和扣子有細微差別。私人時間常穿印花襯衫。宋歸宜最喜歡一件巴洛克風格的,還有一件繡著鶴的。秋冬時他會在襯衫外配背心,穿過兩件織錦緞的背心,針織的羊絨背心更多。穿西裝時,換過五套袖扣,三款是琺瑯的,一款黃銅,一款有寶石。
光是襯衫當然不貴,但他每換一件襯衫,就配一款名表。單是宋歸宜認識的,就有三塊勞力士,兩塊百達翡麗,一塊江詩丹頓。
黎素微微一笑,“是嘛,我倒是沒有刻意在意這個。他家里不是服裝業,是生產番茄醬的。”她報了一個牌子,宋歸宜發現家里用的也是這個牌子,算得上是個國民品牌了。
“哦,那又怎么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