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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林的回答挺有意思,他說他給顧朝歌的東西是當年文先生——也就是妙襄公要求的,要能夠切開最硬最硬的頭骨的刀,要薄,要能將骨頭的損傷減少到最小。
鄭林壯年時生了一場病,是路過的妙襄公將他救好,那時候的妙襄公只是個鈴醫,他為了報恩才殫精竭慮為他造出這么一把刀,卻不知道他拿來做什么。至于妙襄公的事跡,鄭林也僅僅知道他來自蜀中,姓文,如此而已。
那天顧朝歌回來的時候,抱在懷里的長匣子,大概就是鄭林打造的那把神奇的刀。想起那本札記上最后空白的部分,伊崔無端端覺得背脊發涼。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測,不敢相信顧朝歌竟然敢獨自去完成這件事情。還有妙襄公那個老頭子,死了之后居然把這么艱難的任務交給一個小小的女弟子,真不是東西啊。
伊崔的這個上午注定不平靜,他送走鄭林,還沒來得及緩過神來,同士兵晨練后歸來的燕昭,聽說伊崔竟然一個人把顧朝歌送走了,找上門來,搖頭嘆氣:“你怎么讓她走了!那么一個小姑娘,走在半路讓賊子給截了,哭都沒地方哭去!你居然還親自送,這不是送她上鬼門關么!”
早起來左三圈右三圈活動筋骨的薛吉也如此認為。
伊崔覺得自己很冤枉,小丫頭倔得很,她執意要走,莫非他還能搞根鐵鏈把她綁起來?
“你、你不會勸勸她,說些好聽的嗎?”薛吉用手指頭指著他,仗著自己資歷老,恨鐵不成鋼地罵:“哄人都不會,這腦子笨的,讓老夫說你什么好!”
伊崔面無表情:“先生聰明,也不見得把她留下。”
薛吉噎住,拿眼睛瞪他,這小子還敢頂嘴,真是不開竅!
作者有話要說: 顧大夫一個人去打新副本了,不帶你們玩兒╭(╯^╰)╮
感謝正在輸入君的地雷么么噠!
☆、第 21 章
當黃昏的最后一抹余光隱去,意味著又一天的結束,深秋的風帶著透骨的寒氣呼呼刮過,陰沉沉的天色意味著今夜有雨。
伊崔坐在他的木輪椅上,雙腿都浸在熱水中,他彎腰,自己用雙手認真地按摩右腳的穴位,一個又一個,慢慢來。這是顧朝歌臨走前教他的法子,出于那點可笑的尊嚴,伊崔不愿讓其他大夫接手顧朝歌的工作,況且并不是每一個大夫都有她那樣的針灸水平,譬如周德,他活了大半輩子,從未碰過銀針。
所以她教他如何按照順序按摩足部和腿部穴道,或者是用艾條熏灸,并且留下一張分量經過加減的補中益氣湯方,叮囑他要按時吃藥。
“不過,藥方該是根據病人身體情況適時調整的,我走后,你……唉,滁州城里哪個大夫,我都不放心。”伊崔想起她在燈下寫方,昏黃的燭光映著她眉頭緊皺的小臉,她咬著筆頭,凝神細思片刻,最后在方子的分量上又稍稍減了些。
“這個方子,長期服用,該是問題不大。可是一定要長期堅持,半途而廢,效果可就不大了!”她把方子遞給他的時候,表情認真得不得了。按照慣例,她還得寫一份議病式交給他,可是她寫完后卻擔憂他根本不以為意,最后讓這張寶貝的議病式淹沒在大堆卷宗中不見蹤影,待她回來的時候問他要,他根本拿不出來。故而她寫完之后,寶貝地疊了又疊,自己收了起來。
想起她又氣惱他,又不得不為他著想的時候,那糾結的小表情,伊崔的嘴角禁不住勾了勾,覺得越想越有意思。
這么一個有趣的小丫頭,他當初怎么會不喜歡她,覺得她很招人煩呢?
“篤篤。”敲門聲打斷了伊崔的思緒,來人是盛三,他帶來宋無衣的口信,告知伊崔,顧朝歌一月前出現在長興,這也是紅巾軍最后一次得知她的行蹤。
往南,是無法無天的流寇地帶,再往南,是張遂銘的地盤。宋無衣在這一個月里,沒有接收到任何關于顧朝歌的消息。
她消失了。
伊崔面上的笑容慢慢收起來,這是早就料到的事情,如今只不過是真的來了而已。
“知道了,讓宋大人莫要再費心。”他轉頭看了一眼壓在案幾上的那封來自大靖官府的招安令,心里清楚,正值多事之秋,不該在這種事情上浪費人力,打聽這些,已是他任性了。
深秋的滁州城尚且還算平靜,但已有一場無形的風暴正在醞釀。
而此時的顧朝歌又在何處呢?
她在深山老林,打起仗來,這里是最安全的噠。
能經過那么多亂七八糟的地方而毫發無損,這間接證明我們朝歌的認路能力感知危險能力野外生存能力不是一般的強。
離開長興之前,她有試圖在亂葬崗待過,可是紅巾軍統治的地方治安太好了一點,當地百姓發現亂葬崗晚上亮燈,都會向當地士兵頭頭告密的!
這種時候伊崔的牌子派上了用場,士兵頭頭們接過牌子仔細端詳,狐疑地打量她,打量得她從頭到腳抖個不停,方才放過她,并且勒令她趕快離開這種地方。
可惡,紅巾軍怎么跟別的地方的叛軍不一樣,人家都只管燒殺搶掠,為什么他們還要管當地治安啊!
一定是伊崔讓他們這么干的,他就是愛管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情,顧朝歌在心里暗搓搓地詛咒伊公子吃到的菜葉上都有蟲子,然后十分郁悶地離開了紅巾軍的地盤。
她往東南方向走,起先還能見到一些村落,她會住進去,給農家看病,打聽附近有沒有擅長治療外傷或者腿疾的鈴醫,或是于腿疾有好處的當地偏方。她始終掛記著伊崔的腿,可惜讓她失望的是,土方子很多,但專門針對伊崔那種特殊情況的,一個也沒有。
這種事情急不來,她知道,很多時候得看緣分。
但是越往東南走,情況越糟糕。她看見很多燒毀的村落,房屋黑漆漆的一片,半邊塌下來,有些煙氣未散的地方,走近了還能聞到燒焦的肉香味。
那是人肉的味道。
顧朝歌不會去這種地方尋找尸體。她很有經驗,知道混亂的地方,常常會有多股盜匪賊人的勢力交錯,他們會因為女人、錢財和地盤的事情火并,失敗的那一方常常落荒而逃,顧不得埋藏同伴的尸體,即使事后想起來回去找,發現丟了一兩具尸體,也只以為被野狼叼走,不會在意。
那頭她從滁州帶走的驢子,真是馱運尸體的好幫手。她帶著食物和水,躲進山林,找到能夠容她一人藏身的狹長山洞,然后可以連續好幾天慢慢研究一具尸體。無人會打攪她,只是運氣不好的時候,會有鬣狗甚至野狼循著血腥味過來,她按照老獵人教的方式在洞前埋上許多陷阱,徹夜燃著篝火,豎著雪亮的刀,得到尸體的野狼懂得見好就收,唯有貪婪的鬣狗,不見血便不懂得要逃走。
真奇怪,可能是獨處的時間太久,她不怕野獸,卻很怕人。
以前并不需要這樣麻煩,跟隨師父解剖過很多尸體的顧朝歌對此駕輕就熟。只是這一次的情況很特殊,她要完成師父札記上最后也是最艱難的一個部分——人腦。
沒有任何臟器和骨骼的復雜程度,能夠比得過人腦。師父生前,最念念不忘的就是這一個部分,她那時候小,不懂,問師父研究這些有什么用處,只會被人當做神經病和妖怪。
那時候師父摸摸她的腦袋,笑呵呵道:“了解我們自個兒,難道是沒用的?就算現在看不出好處,留給后人,也總歸是有用的。”
師父是個怪老頭,她以前以及現在都這么覺得,但是不管怎樣,這本匯集師父畢生心血的札記,她怎么也要完成的。
頭骨是人體最堅硬的部分。鄭林打造的那把刀,更像是鋸子,刮干凈頭發,露出頭皮,劃開,用那把刀鋸來回拉鋸,一點一點,慢慢的,直到把頭骨鋸開為止。
那種骨屑的味道,讓顧朝歌惡心得想吐。
是的,即便是她,也覺得開顱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她需要費很大的力氣慢慢地鋸,鋸開頭骨的時候,骨屑四處飄揚,就像它那生前無惡不作的主人將靈魂附著在上頭,用陰森森的視線全方位圍繞著顧朝歌,謾罵她,詛咒她,竟用這么惡毒的手法毀掉自己的腦袋,讓自己死無全尸。
有一次,顧朝歌手一抖,刀鋸一滑,將手指割了很深一道口子。<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