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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沈沉冷冷的注視著屏幕,仔細看了祁真真搜集的資料。
片刻后,他拿出手機。
手機響了好大一會兒才通。湯苗的聲音有一點點的打顫。
“喂~”
沈沉聲音沉而冷:“湯苗,有件事想問問你。”
——
寧小星醒來時,發現沈沉就坐在床側。
窗外,天色已近黃昏。
“怎么睡得這么沉?”
“因為想通了,無所畏懼。”寧小星笑了笑,爬起來,抱住沈沉,小聲的,“沈沉,要是甩不掉污名,你……你就和我離婚。真的,我其實不怕,要是只是我一個人。你就說是被我騙了。”
她是死過一回的人,很多事都已經看開,唯一在乎的,不過是沈沉。假如不得不接受這盆臟水,至少沈沉得摘出來,不能沾上。
沈沉猛地推開她,雙手把著她的肩,明明感覺下一秒他就要發火,對視了幾秒后,他揉了把她的頭發。
“以后不準說這種話。離婚這件事你是別想了,除非喪偶。”
寧小星立即氣得瞪他:“你還胡說。”
沈沉笑,向她道歉:“對不起。”拿了手機出來,遞給寧小星,“給你先看一下進展,免得胡思亂想。看完了起床,我說了要請章越嶺和祈真真吃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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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搜第三就是“沈沉護妻否認傳言”。
寧小星把那短短的視頻看完,莫名眼中一熱。
再往下看,現在的輿論已經開始向她這邊傾斜。
--人家至少還開局有張圖,再往下編內容,這個人倒好,連個圖都沒有一張就敢BB。無圖你說個JB!
--就是,一張相片都沒有,就這么隨口一說,真以為造謠不用負責任?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不針對這件事,我是說所有造謠的人,NMSL!
還有一個人出來爆料,說自己以前就在某會所做事,寧小星以前的確有在XX會所做過,但是人家只是端茶遞水送果盤,從來沒陪過酒,更不要出臺。那人還說,以前有人打寧小星的主意,會所老板親自去給寧小星解圍。寧小星誰都不敢信,躲在洗手間不肯出來,最后還是沈沉過來,將寧小星抱走。后來聽會所老板身邊的人講,那時沈載厚還在世,是他直接打電話給會所老板的。這都好幾年前的事了,當時還沒人知道沈沉和沈家的關系呢。
這個爆料也很快被頂成熱門,并不斷往上爬。
有人質疑,說如果這是真的,前幾天寧小星被人嘲借沈沉炒作時,博主怎么不站出來。
對方解釋:寧小星在會所里做的時間很短,又不愛說話,記得她的人本來就不多。就算是他這種記得的人,也不知道現在寧小星和沈沉是哪種情況,肯定不敢胡亂開麥。可是現在這件事不一樣,這是他們親眼看到,敢肯定的,自然不想看到寧小星被人潑臟水。
算得上合理。
眾人開始傾向于相信博主的話。
有人按照時間線捋了一下:寧小星從會所出來后就拜潘慶祥為師,按潘慶祥的名氣,多半是看了沈沉的面子;沈沉大三時創立的那家公司名為“星辰”,明顯是兩個的名字組合;后面兩人既然能隱婚,那肯定之前一直在“隱戀”;還有那枚戒指,一直被說看起來不值錢,不過上面有個星星,這很像高中小男生的品味,所以應該是沈沉在高中送給寧小星的。
有人反駁:據傳,高中時寧小星一直沒追上沈沉。
那位福爾摩斯說這兩人都能隱婚,更何況是反對早戀的高中,他們絕對是在偷偷地下情。
有人直呼好甜,感覺像霸道總裁愛上我,另一個人就反駁,說這明明是校服到婚紗。
寧小星明明挺難受的,結果看著看著,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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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著寧小星出門前,沈沉抬腕看了下時間。
六點二十。
還有一個小時四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