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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秦笙穿著一身通體黑色的西服,身形頎長,照顧好自己。
好,我會給你打電話的。送走秦笙后,她打開冰箱,拿出來一盒凍干的鱈魚,準備做份沙拉。
正午的陽光透過落地窗灑入屋內,她放著音樂,只覺得悠閑自在,這棟別墅在夏城,是秦笙出資替她買下的。
她今年23歲,是沐川大學英語系的研究生,兩年前,她在秦笙的南方集團做外貿翻譯,對方對她一見鐘情,隨后淪陷至今。
洛寧生了一副好皮相,頂著禍水的名號到了大學,家里沒有錢資助她繼續讀研,更何況沐川大學作為首都龍城的貴族學校,也沒有獎學金一說。
本科的時候,她尚可憑借這副美貌兼職模特貼補家用,外語專業隸屬沐川大學的王牌專業,申請研究生之際,望著六位數的學費,她傻了眼。
幸好,秦笙及時出現,不但承擔下所有學雜費,就連夏城的這棟別墅,也落上了她的名字,洛寧愛漂亮,但以前總是穿便宜衣服,最期待的就是走秀之后,各大品牌可以送她新款試穿。
遇見秦笙后,她滿柜的棉布衣服變成了珠光寶氣的粗花呢外套,帶著光澤的絲綢長裙,還有各種讀不出名字的設計師品牌,秦笙每出差一次,回來都是一擲千金,盡全力寵愛她。
身為南方集團的CEO,秦笙旗下的產業從金融投資到影視制作,遇見洛寧的當年,他27歲,剛好與林念初結婚一年。
洛寧知道商業聯姻對這種家族的重要性,也明白他的無奈,林念初是國內最大家電集團國立家電公司的千金,兩人因為利益捆綁在一起,有名無實,秦笙執拗,不愿染指她。
21歲那年,洛寧將第一次給了他,她還記得燈影重重下,秦笙看她的眼神有些凜冽。
寧寧。他說,我一定會對你好。
他確實也做到了,他不把她放在首都龍城,原因便是怕林念初找到她,若得空閑,秦笙便馬不停蹄地往她的住處趕,而洛寧也做出一副溫順乖巧的模樣。
她并非對秦笙毫無感情,只是當對方暗中將她送上高位之時,她心里明白,自己擁有的一切,前面都掛上了秦笙的名號。
她就好像秦笙養的一只金絲雀,如果他抽身離開,自己會在須臾間一無所有。
洛寧隱忍許久,她清楚自己不喜歡委身于人,在最終理想達成前,暫且按兵不動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