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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九五四年開始寫信給州議會。史特馬那時已當上典獄長,他老愛擺出一副安迪只不過是只吉祥物的樣子,經常在圖書館里和安迪瞎扯,有時還摟著安迪的肩膀,跟他開玩笑。但是他誰也騙不了,安迪可不是任何人的吉祥物。
他告訴安迪,也許他在外面是個銀行家,但那早已成為過去,他最好認清監獄中的現實。在州議會那些自大的共和黨議員眼中,政府花在獄政和感化教育的經費只有三個用途:第一是建造更多的圍墻,第二是建造更多的鐵窗,第三是增加更多的警衛。而且在州議會諸公眼中,被關在湯瑪森、肖申克、匹茲費爾和南波特蘭監獄的囚犯,都是地球上的人渣,是進來受苦的。假如面包里出現了幾條象鼻蟲,那還真他媽的不幸啊!
安迪依舊神色自若地微笑著。他問史特馬,如果每年滴一滴水在堅硬的水泥塊上,持續滴上一百萬年,會怎么樣?史特馬大笑,拍拍安迪的背,“你可活不了一百萬年,老兄,但如果你真能活這么久,我相信到時候,你還是老樣子,臉上還是掛著同樣的微笑。你就繼續寫你的信吧,只要你自己付郵資,我會替你把信寄出去。”
于是安迪繼續寫信。最后,終于開懷大笑的人是他,雖然史特馬和哈力都沒機會看見。安迪不斷寫信給州議會,要求撥款補助監獄圖書館,也一再遭到拒絕。但是到了一九六〇年,他收到一張兩百元的支票。州議會也許希望用這兩百元堵住他的嘴,讓他別再煩他們了。但安迪認為自己的努力已收到初步成效,于是加倍努力。他開始每周寫兩封信,而不是一封信。到了一九六二年,他收到四百元,此后十年中,圖書館每年都會準時收到七百元。到了一九七一年,補助款甚至提高到整整一千元。當然這無法與一般小鎮圖書館的經費相比,但一千元至少可以采購不少二手偵探小說和西部小說。到安迪離開之前,你在肖申克圖書館中幾乎可以找到任何你想看的書,即使找不到,安迪很可能也會為你找到。這時候的圖書館已經從一個油漆儲藏室擴展為三個房間了。
你會問,難道這一切全因為安迪告訴哈力那筆意外之財該如何節稅嗎?答案是:對……也不對。或許你自己也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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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贖》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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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坐牢的人而言,時間是緩慢的,有時你甚至認為時間停擺了,但時間還是一點一滴地漸漸流逝。鄧納海在報紙頭條的丑聞聲浪中離開了肖申克。史特馬接替他的位子,此后六年,肖申克真是人間地獄。史特馬在位時,肖申克醫務室的床位和禁閉室的牢房永遠人滿為患。一九五八年某一天,當我在牢房中照著刮胡子用的小鏡子時,鏡中有個四十歲的中年人與我對望。
《肖申克的救贖》第三章(1)
當時,馬路消息流傳著肖申克養了個理財高手。一九五〇年的春末到夏天,安迪為想要儲備子女大學教育基金的警衛,設立了兩個信托基金。他也指導一些想在股市小試身手的警衛如何炒股票(這些警衛炒股票的成績斐然,其中一個警衛還因發了財而在兩年后提早退休)。他絕對也傳授了鄧納海典獄長不少避稅訣竅。到了一九五一年春天,肖申克半數以上的獄卒都由安迪協助辦理退稅,到了一九五二年,所有獄卒的報稅工作都由他代勞。而他所得到的最大回報,是監獄中最有價值的東西——贏得所有人的善意對待。
后來,在史特馬主政時,安迪的地位更加重要了。至于個中細節,有些事情我是知道的,有些事情我只好用猜的。我知道有不少犯人在外面有親人或靠山幫他們打點行賄,因此可以在獄中獲得特殊禮遇——例如,牢房中可以有收音機,或可以獲得額外的親友探視機會等等。監獄里的囚犯稱這些在外面替他們打點的人為“天使”。突然之間,某個家伙禮拜六下午可以不必去工廠工作,于是你知道天使替他打點好了。進行的方式通常都是,天使會把賄款交給中階的獄卒,再由這個中間人負責向上、向下打通關節,大家都分到一些油水。
還有就是讓鄧納海丟官的廉價修車服務。起先他們只是暗中經營,但在一九五〇年代末期,卻大張旗鼓地做起生意來。我也蠻確定有些監獄工程的包商、提供機器設備給洗衣房以及車牌工廠的廠商會讓監獄高層抽回扣。到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末,毒品猖獗,同一批監獄管理人員甚至從毒品生意中牟利,這筆非法收入加總起來還蠻多的,雖然不像艾地卡或圣昆丁等大監獄有那么大筆黑錢進出,卻也不是小數目。結果賺來的錢反倒成了頭痛的問題。你總不能把大把鈔票全塞進皮夾里,等到家里要建造游泳池或加蓋房間時,再從口袋里掏出一大疊皺巴巴、折了角的十元、二十元鈔票來支付工程費。一旦你的收入超過了某個限度,就得解釋你的錢是怎么賺來的。如果你的說服力非常弱,那么很可能自己也鋃鐺入獄。
所以,安迪的服務就更重要了。他們把安迪調離洗衣房,讓他在圖書館工作,但是如果你換個角度來看,他們其實從來不曾把他調開過,只不過安迪過去洗的是臟床單,如今洗的是黑錢罷了。他把這筆非法收入全換成了股票、債券、公債等。
屋頂事件過了十年后,有一次他告訴我,他很清楚自己做這些事的感覺,也不太會因此而感到良心不安。反正無論有沒有他這個人存在,非法勾當都還是會照常進行。他并不是自愿到肖申克來的,他是個無辜的、被命運作弄的倒霉鬼,而不是傳教士或大善人。
“更何況,雷德,”他依舊以那種似笑非笑的表情對我說,“我在這兒做的事與我在外面的工作并沒有太大的不同。我教你一條冷血定律好了:個人或公司需要專業理財協助的程度和他們所壓榨的人數,恰好成正比。管理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愚蠢殘忍的怪物,其實外面那些人的手段照樣殘忍和野蠻,只不過他們沒有那么蠢,因為外面的世界所要求的能力水準比這里高一點,也沒有高很多,只是高了一點。”
“但是,毒品——”我說,“我不想多管閑事,不過毒品會讓我神經過敏——我是絕不干這種事的,從來沒有。”
“不,”安迪說,“我也不喜歡毒品,從來都不喜歡,我也不喜歡抽煙或喝酒。但是我并沒有販賣毒品,我既沒有把毒品弄進來,更不賣毒品,主要都是那些獄卒在賣。”
“可是——”
“對,我知道。這中間還是有一條界線。有的人一點壞事都不做,他們是圣人,鴿子都會飛到他們肩膀上,在他們衣服上拉屎等等;還有另外一種極端是,有的人只要有錢,就無惡不作——走私槍械、販毒,什么勾當都肯干。有沒有人找過你去殺人?”
我點點頭。多年來,的確有不少人找過我,畢竟我什么都有辦法弄到。有不少人認為,我既然能替他們的收音機弄到干電池,或能替他們弄到香煙、大麻,自然也能替他們弄到懂得用刀的人。
“當然有人找過你啦,但你不肯,是嗎?”安迪說,“因為像我們這種人,我們知道在超凡入圣與無惡不作之間還有第三種選擇,這是所有成熟的成年人都會選擇的一條路。因此你會在得失之間求取平衡,兩害相權取其輕,盡力將善意放在面前。我猜,從你每天晚上睡得好不好,就可以判斷你做得好不好……又或者從你晚上都做些什么夢來論斷。”
“善意。”我說著大笑起來,“安迪,我很清楚,一個人會在善意的路上慢慢走下地獄。”
他變得更加嚴肅了,“你難道不覺得,這兒就是地獄嗎?肖申克就是地獄。他們販賣毒品,而我教他們如何處理販毒賺來的錢,但是我也借機充實圖書館。我知道這兒至少有二十多個人因為利用圖書館的書來充實自己而通過了高中同等學力考試。也許他們出去后,從此可以脫離這些糞堆。一九五七年,當我們需要第二間圖書室時,我辦到了,因為他們需要討好我,我是個廉價勞動力,這是我們之間的交易。”
“而且你也擁有私人牢房。”
“當然,我喜歡那樣。”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監獄人口慢慢增長,到了六十年代已有人口爆炸之虞,因為當時美國大學生想嘗試吸大麻的人比比皆是,而美國的法律又罰得特別嚴。但安迪始終沒有室友,除了一度,有一個高大沉默、名叫諾曼登的印第安人曾經短暫和他同房(跟所有進來這里的印第安人一樣,他被稱為酋長),但諾曼登沒有住多久。不少長期犯認為安迪是個瘋子,但安迪只是微笑。他一個人住,他也喜歡那樣……正如他說,他們希望討他歡喜,因為他是個廉價勞動力。
《肖申克的救贖》第三章(2)
對坐牢的人而言,時間是緩慢的,有時你甚至認為時間停擺了,但時間還是一點一滴地漸漸流逝。鄧納海在報紙頭條的丑聞聲浪中離開了肖申克。史特馬接替他的位子,此后六年,肖申克真是人間地獄。史特馬在位時,肖申克醫務室的床位和禁閉室的牢房永遠人滿為患。
一九五八年某一天,當我在牢房中照著刮胡子用的小鏡子時,鏡中有個四十歲的中年人與我對望。一九三八年進來的那個男孩,那個有著一頭濃密紅發、懊悔得快瘋了、一心想自殺的年輕人不見了。紅發逐漸轉灰,而且開始脫落,眼角出現了魚尾紋。那天,我可以看到一個老人的臉孔很快會在鏡中出現,這使我惶恐萬分,沒有人愿意在監獄中老去。
一九五九年初,史特馬也離開了。當時不少記者混進來調查,其中一個甚至以假名及虛構的罪狀在肖申克待了四個月,準備再度揭發監獄里的重重黑幕,但他們還未來得及揮棒打擊時,史特馬已逃之夭夭。我很明白他為什么要逃跑,真的,因為如果他受審判刑,就會被關進肖申克服刑。真是如此的話,他在這里活不過五小時。哈力早在兩年前就離開了,那個吸血鬼因心臟病發而提前退休。
安迪從來不曾受到史特馬事件的牽連。一九五九年初,來了一個新的典獄長、新的副典獄長和新的警衛隊長。接下來八個月,安迪回復了普通囚犯的身份。也是在那段時期,諾曼登成了他的室友,然后一切又照舊。諾曼登搬出去后,安迪又再度享受到獨居的優惠。上面的人盡管換來換去,但非法勾當從未停息。
有一次我和諾曼登談到安迪。“好人一個,”諾曼登說。很難聽懂他的話,因為他有兔唇和腭裂,說話時唏哩呼嚕的。“他是好人,從不亂開玩笑。我喜歡跟他住,但他不喜歡我跟他住,我看得出來。”他聳聳肩,“我很高興離開那兒。那牢房空氣太壞了,而且很冷。他不讓任何人隨便碰他的東西,那也沒關系。他人很好,從不亂開玩笑,但是空氣太壞了。”
直到一九五五年,麗塔·海華絲的海報都一直掛在安迪的囚房內,然后換成了瑪麗蓮·夢露在電影《七年之癢》中的劇照,她站在地鐵通風口的鐵格蓋子上,暖風吹來,掀起她的裙子。瑪麗蓮·夢露一直霸占墻面到一九六〇年,海報邊都快爛了,才換上珍·曼斯菲,珍是大胸脯,但只掛了一年,便換上一個英國明星,名字好像叫海莎·科特,我也不確定。到了一九六六年,又換上拉蔻兒·薇芝的海報。最后掛在上面的是個漂亮的搖滾歌星,名叫琳達·朗斯黛。
我問過他那些海報對他有什么意義?他給了我奇怪和驚訝的一瞥,“怎么?它們對我的意義跟其他犯人一樣呀!我想是代表自由吧。看著那些美麗的女人,你覺得好像幾乎可以……不是真的可以,但幾乎可以……穿過海報,和她們在一起。一種自由的感覺。這就是為什么我總是最喜歡拉蔻兒·薇芝那張,不僅僅是她,而是她站立的海灘,她好像是在墨西哥的海邊。在那種安靜的地方,一個人可以聽到自己內心的思緒。你曾經對一張照片產生過那樣的感覺嗎?覺得你幾乎可以一腳踩進去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