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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所住的賓館,想看看李迅回來了沒,就到了他所住的那個房間,此時的房門微微敞開著,還沒進門王佳琪就聞到一股酥香的香料味。
李迅已經回來了,而且手上還拿著一份東西在不停吃著。
不愧是吃貨啊,李迅這種吃吃吃的精神,王佳琪這個廚子都有些自愧不如,她經常看到李迅不是在吃東西就是在跟她談美食,仔細想想,認識了李迅這么久,每次談話似乎有一大半時間都是在談吃的有關的事兒的。
按李迅這尿性,估計這輩子都減不了肥了,上次看到李迅好不容易瘦了點,這會兒,才沒多久,他的臉又圓了一圈,她在心底為迅哥兒他媽要給李迅減肥的偉大理想默哀一遍。
“王佳琪,快來嘗嘗我這脆骨,今天發現一家店的脆骨做得特別好吃。”
王佳琪一進門就被李迅發現了,他手上又拿了袋吃的,袋子上印著“飄香脆骨”幾個字,應該是賣脆骨的店名,那紙袋子里頭插著兩根竹簽,是用來夾脆骨的。
接過李迅給的吃的,她先是聞了下這袋子中的味道。
李迅早就見怪不怪了,他不止一次看到過王佳琪在吃東西之前會先嗅一下,當然她只會在私底下這么做,跟別人一起出去吃飯時,是不會這么干的。
可是剛嗅了一下,就感覺這脆骨似乎哪里有些不對勁,她心中怎么都想不通是哪里不對,“怎么回事,這脆骨的味道好像有點怪啊。”
她瞄了眼還在吃著脆骨的李迅,見那張桌子上還有好幾袋脆骨,連同她手上的這份以及李迅正在吃著的那份,李迅總共買了二十袋。
至此,她終于感覺到事情的怪異了。
脆骨是豬的脆骨,另外幾份中應該還有雞脆骨,她嘗了口手上的這份豬脆骨,味道多半是香料跟味精湊出來的,也就跟外面攤子上賣著的羊肉串兒、雞肉串兒一個味,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了,唯一值得她注意的一點就是,這脆骨上還附著了一層酸澀之味,這一絲味道在王佳琪明銳的味覺之下無路可逃。
普通的食客可能會被香辛料的味道所迷惑,只覺得這些小吃美味,但在王佳琪這樣的廚子口中,真算不得什么美味,而李迅這種見識廣博的吃貨,本不該為這普通至極的食物所誘惑,且一買就是這么一大堆。
會讓李迅這種老饕吃得停不下來的,那只有一種可能了。
“迅哥兒,你最好還是別吃了。”王佳琪將李迅手上的那份脆骨奪了下來,并且還要扔到垃圾桶中。
“誒,王佳琪,你發什么瘋啊!這可是我排了一個小時的隊買下來的,你扔了拿什么賠我啊。”見王佳琪還要對桌子上的其他脆骨下手,李迅趕忙拉過了王佳琪的胳膊。
“這東西的味道算是平常,難道你就沒吃出什么不對勁么?”王佳琪停下了動作,雙手抱胸,挑了下眉。
“什么不對勁,很好吃啊。”李迅沒有發現王佳琪語氣中的嚴肅,他還想著從王佳琪手中拯救下剩余的那些脆骨,他可不愿意排了那么久的隊,就被王佳琪隨意的一手給扔了。
“呵呵,如果你想進戒毒所的話,就盡情吃,那我也不管你了。”她比了個請的動作,就這么看著李迅。
李迅一呆,睜大了眼睛,張著嘴,之后指了指桌上的那堆脆骨,“你是說這里面有……”
“沒錯,就是你想的,這里面應該放了過量的罌粟殼,吃多了會上癮的。”
罌粟殼又名“大殼粉”,是用成熟之后的罌粟殼與罌粟籽磨制出來的,跟可以正常使用的食品調料罌粟籽不同,在食品中放入罌粟殼,食客們就會吃了還想再吃,換句話說,就是會上癮,這使用的量不論大小,都是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危害的。
這家制作脆骨的店,應該就是在脆骨中放入了罌粟殼,導致食客們買過一次之后還想再買,而李迅恰好就買到了放了罌粟殼的脆骨。
這個橋段有些熟悉,讓王佳琪想到了黑暗料理界之類的名詞,不過她沒仔細去回想這個劇情,現在還是讓李迅明白他正在吃著的東西是什么才對。
還好李迅還是有理智的,不想什么癮君子,吸了還要再吸,他嚇得將手上的那份脆骨甩回了桌上,毫無之前那副你要動我吃的,我就跟你拼命的架勢。
此時桌上的那對脆骨,在李迅的眼中不復美味之名,而是一個正在“桀桀”笑著的魔鬼。
“好了,迅哥兒,你還是不是男子漢啦?這應該是你第一次吃吧,估計不會有什么大事噠,你要用一顆大丈夫的心去戰勝這堆脆骨。”王佳琪拍了拍李迅的肩,就沒見過這么膽小的漢紙。
“我是在用大丈夫的心啊,只是我表現得小心了一點而已。”李迅辯解道。
“對對對,你是在用心,就是從心罷了。”王佳琪笑著“噗”了聲。
“什么鬼,我感覺你好像在罵我。”她這話說得讓李迅下意識就覺得哪里不對,但又感覺不出哪兒不對。
“沒有沒有,我只是在贊揚你表里如一。”王佳琪努力平息臉上的笑容,使勁眨著眼,證明自己的話就像她的眼神這般真誠。
經過這番調笑,李迅原本緊張得心態平和了些,他恢復了理智,轉而思考起怎么處理這件事來。
醫院肯定要去一趟的,為了他的小命,他還是得去全身體檢一次,留得小命在,哪怕沒飯吃,這就是他的第一想法,之后便是該想想如何處理賣脆骨的那家店了,他可是有n種方法讓這種黑心的店老板生不如死的。
正當李迅心中想著怎么將賣他毒脆骨的黑心老板大卸十八塊時,他的手機鈴聲響了。
手機來電上顯示著“小喇叭”這三個字,看到這個名字時,李迅的眼睛一亮,他想到該怎么解決那個黑心老板了。
“喂,大林子。”
“嘿嘿,阿迅啊。”
李迅皺了下眉,林奇那貨叫他時從來不喊阿迅的,都是花妞花妞的喊著,無論李迅說了多少次都沒改過,只有林奇有求于他或是得罪了他時,才會叫他阿迅。
“得了,有屁快放,你這么叫我,我一身雞皮疙瘩都起了。”這時,李迅反而沒先說罌粟殼的事,他只想知道,林奇又給他惹了什么麻煩。
“那個,那個,你別怪我哈。”對面的林奇諂媚地說著,“我把你回金陵的事告訴我媽了。”
電話這邊的李迅停了好久都沒說話。
“靠靠靠靠,你媽知道了,我媽不就也知道了,何伊如不就更加知道了嘛!!!”
林奇和李迅兩家是世交,李迅他爸和林奇他爸是一個部隊的戰友,李迅他媽和林奇他媽是大學同學,而他李迅和林奇又是從小穿一個褲襠長大的發小。
從小,林奇就被他們那群發小稱為八婆男、小喇叭、長舌男,而他則是洋洋得意的自稱是江湖百曉生,有這樣的稱呼,都是因為林奇似乎什么邊角新聞都知道,但什么話到了他那里有全都藏不住,凡是林奇知道的事,不出第二天就能被他傳得沸沸揚揚。
后來,林奇進了派出所,成了個光榮的警察,口風似乎又緊了點,不過這都是幻覺。
林奇他媽經常會去李迅家串門,兩個婦女呆在一起就會談些八卦之類的話題,而李迅回來的事,肯定就會被他媽知道的,李迅已經可以想象他媽在知道他有家不回之后,火山爆發的景象了。
“你不是說你已經變了嘛,不再是從前的你了?”聽到這個消息,他整個人都要爆炸了。
“額,我昨天喝醉酒了,不小心跟我媽說了你回來的這件事。”因為是用電話通話,林奇也不能做出負荊請罪的動作,只能用討好的語氣表示著自己認錯的態度。
“警察叔叔,我現在出去躲一躲還來得及么?”李迅都要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