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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走丟”事件之后,程夕越發黏著程朝,幾乎到寸步不離的程度,因此,沒過多久,她也被送去了幼兒園,和程朝成了同學。兩人每天早上一起出門,晚上一起回家。
轉眼間,第二年到了,程朝升了一年級,程夕年紀還小,只能繼續讀幼兒園。好在小學部和幼兒園就隔了一堵圍墻,程夕放學早,便待在教室里等程朝來接她。
暑去秋來,時間來到2006年的秋天,這一年,程夕終于結束了漫長的幼兒園生活,正式成為了一名小學生。彼時,程朝已經四年級了。
而程夕更是驚訝地發現,從一年級到四年級,都是她曾經的幼兒園同學。校園里走一遭,全是熟悉的面孔。
“夕夕”“夕夕”“夕夕”,到處有人叫她,她甚至來不及分清叫她的人是誰。
很快,連五六年級的人都認識程夕了——一個讀了四年幼兒園的一年級小學生。
程夕很受那些高年級同學歡迎,她乖巧聽話,眼睛里總像是汪著一潭水,有粼粼波光閃爍著。
女孩子們喜歡圍著她給她“打扮”,梳馬尾、編辮子、戴五顏六色的發卡,把她扮作人形洋娃娃。程夕提著裙擺在程朝身邊轉一圈,歪著腦袋問他:“哥哥,好看嗎?”
程朝只知道點頭,他一下子想到了院子里開的蠶豆花,撐著淺紫色裙擺,娉婷裊裊。
也有高年級的男孩子圍著程夕,有時候見她落單了,還會牽著她的手送到程朝面前。頭兩次,程朝沒在意。再后來每每看到便發火,冷著張臉趕走那些男孩子。
他可不是不知道那些男孩子們的“斑斑劣跡”。
永安鎮臨江,鎮上的年輕人要么外出打工,要么靠開貨船為生,總之都是一年到頭回不了幾次家。所以鎮上的孩子大半都是留守兒童,盡管有祖輩照看,但他們的精力都傾注在田間地頭的莊稼上,鮮少有鄭集英這種靠退休工資吃飯的人。
野草不用播種,自己會順著風鉆進石頭縫里,等被留意到時,已經雜亂地長成一片了。
這些孩子就是這樣,全靠自己摸索著成長,是非好惡無人管教,有的僥幸走上了正道,有的不知不覺便偏入了歧路。
欺負更小的孩子、掀女生的裙子、逃課、打架、泡網吧……一開始也不見得是故意使壞,只不過是想博得些關注。然而大人們的目光大多投向春日的花朵,很少會停留在秋日的野草上。于是壞心思積淀下來,久而久之便成了惡習,沉疴難返。
程朝見過他們偷襲女生的樣子。
常常是悄聲走到她們身后,提起裙擺猛地掀起,露出裙下單薄的布料。待女生下意識捂住衣裙轉頭尋找真兇時,他們便奉上更深層的羞辱——幾個人湊在一起捂嘴竊笑,腦袋微偏,視線卻齊齊落在被欺負的女孩身上。
他們深諳,眼神的傷害遠比動作更深刻。若是女孩兒生氣委屈,他們更是會爆發出一陣尖細而刺耳的笑聲,像指甲劃過黑板,令人躁怒。
這位無助的受害者從此便成為他們取樂的玩具,因為軟柿子總是更好捏。
程朝擔心程夕也被欺負,只好牢牢盯住她的周圍,擺出一張兇神惡煞的閻羅臉,鎮住四方小鬼。他已經長成小大人的模樣,十來歲便已經顯露出男子漢的氣概。
雙目細而長,眉峰上挑出凌厲的弧度,轉而直下,在眉尖短促而迅速地收尾。他瞪人時總是先眉眼低垂,然后自下而上緩緩抬起眼皮。
他年齡不大,眼神卻鋒利得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