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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痊癒的機會破壞殆盡的人,是我。
我再也睡不好覺,甚至必須靠安眠藥強迫自己入眠,但就算睡著了也總是會夢見媽媽問我為什么不回臺灣看她,還會在夢中看見她結束自己性命的模樣,我開始害怕深夜。
我也開始厭惡自己,「小昱」這兩個字總是讓我想起媽媽的遺言,就像一再提醒我,是我害死媽媽的。
心理醫生告訴我,我要試著原諒自己,我也是受害者,這件事不能責怪自己。
但如果加害者是因受害者而離開這個世界的,活著的受害者還算是受害者嗎?
我再也沒有回覆詩詩傳來的訊息。
以前想著總有一天要回去見媽媽時,詩詩對我來說是鼓勵我要鼓起勇氣的動力,當那個「總有一天」消失了之后,她卻反而變成了壓力,時刻提醒我當年家庭破碎時的記憶,也提醒我尚未回去完成我給她的約定。
可是,出國前我也答應過媽媽會常和她聯系、很快就會回去看她,給媽媽的約定我都沒有達成,給詩詩的約定我又憑什么完成呢?這樣對媽媽來說公平嗎?
從媽媽因為我而結束自己生命的那天起,我就不配獲得快樂,我就不配繼續當被她愛著的小昱。
我選擇自救的方式,是拋棄過去的自己,拋棄屬于小昱的過往的所有喜怒哀樂。
而這其中,當然也包括詩詩。
現在的我已經自顧不暇了,沒有精力去在意詩詩的心情,反正我已經辜負了一個重要的人,再辜負一個也無所謂了。
從決定拯救自己的那一天起,我就不再是她的小昱了,我只是除去了一切快樂的廖昱揚。
回臺灣念大學,是當初媽媽同意讓我跟爸爸出國的條件,也是我最后能實現的,和媽媽之間的約定。
但我沒想到的是,時隔三年的夏天,我和詩詩居然再次相遇了。
從把關于小昱的一切都刪除的那天起,我不是沒想過她,甚至可以說,我想過無數次。
想著她過得好不好、會不會因為我而傷心,也有過無數次想找回她的聯系方式的時候。
但最終理性都會阻止我,因為我知道重新回到她身邊,就算能讓我快樂,也同時會讓我感到痛苦。
所以,我希望她能放下當年的約定,希望她能遇到更好的男生,希望她能過得幸福,因為這些,我都不配。
雖然我心底有時還是會矛盾的希望,那些與我無關的幸福,不要太快出現。
*
或許被遺留在那年盛夏的,不只是我留給她的約定。
還有,十六歲的小昱,以及與我有關的所有快樂。<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