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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救回來了,別難過了啊。”
“我跟他相處了九年,我以為對他夠關心了,其實一點都不懂他,我真的很挫敗……”
“不要自責,至少他還活著,活著就會有出路,下一步做什么?去哪兒?你來安排。”
“……我要去穆笛家,”祝拾肆略作思索,“但那邊肯定有記者,你把我送到離他家不遠的地方,先回去,等我處理好了自己會回來。”
果然不出所料,穆笛樓下的大院里站著好幾個記者,所幸他們不知道穆笛具體的房門號,只能在下面守株待兔。
祝拾肆等到夜深人靜才從另一道小門上了樓,輕手輕腳在黑暗里找到花盆下的鑰匙,小心地靠向那扇木門,然而它并沒有上鎖,或者說根本沒辦法上鎖。
推開門,祝拾肆摸索到墻壁上幾乎失靈的電燈開關,鎖頭出現在門邊,摔成了幾塊零件,暗紅色的血跡從狹窄的玄關到逼仄的客廳,面積逐漸增大,打翻的麻將桌反扣在地上,干掉的血泊里散落著碗筷,充電器,蚊香和一把并不鋒利的菜刀,以及剩了小半瓶的桃子汽水。
祝拾肆踩著淺淺的血印,來到穆笛的臥室
,從他所說的枕套里翻出了一部沾著血的手機。
備忘錄最新一條寫于昨晚十一點。
“二百五十萬,250,呵,多諷刺的數字,不過我終于要解脫了,再也不用被這個可恨的數字嘲諷了,再見,無聊的世界。”
黑暗的臥室里,手機屏幕是唯一的光源,祝拾肆默念著上面的黑字,打開了下面第二條備忘錄,時間是昨晚的十點五十。
“就算我是個一無是處的廢物,一只任誰都能踐踏的蛆,也有想要守護的人,對不起啊,我的決定一定會讓這個人失望,但是至少在我離開前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我沒有出賣他。”
祝拾肆的瞳孔緊緊地顫了顫,備忘錄中的“他”字藏在凝結的血跡下,光標在句號后不停閃爍,祝拾肆用干凈的手背摩擦屏幕,備忘錄在來回觸碰下變成了時間倒序,置頂的那一條出現在祝拾肆眼前,它寫于前年。
里面沒有文字,只有上百張照片,照下的是穆笛的日記,祝拾肆一一點開這些手寫的日記,最早的追溯到了十一年前。
那年穆笛十四歲,一年前,在他剛升上初二的時候,母親和別的男人跑了,留下穆笛和其父穆誠友相依為命。
穆誠友備受妻子出軌的打擊,提前從單位買斷了工齡,渾渾噩噩,整日沉浸在麻將桌和酒桌上,不到半年就把幾十萬揮霍一空,賣掉了按揭的新房,還欠了一屁股賭債。
這一年穆笛沒少挨打,穆誠友把妻子的逃離歸結于穆笛不聽話,他每次喝醉的時候,穆笛總是免不了被他一頓暴打,但當穆誠友酒醒之后又會哭著向穆笛道歉,給他下跪,扇自己的耳光,讓穆笛原諒他,不要去找媽媽。
十四歲生日的第二天,那是三月里一個晴朗的下午,穆笛在日記中寫道。
頭一天穆誠友破天荒給他買了蛋糕,帶他去下了館子,還給他買了一身衣服,穆笛那時候已經有一米七了,這是他上初中以來除校服外唯一一套合身的新衣服。
穆笛很開心,這種小心翼翼的開心維持到了第二天下午,在被穆誠友帶上出租車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