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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風
左光斗(1575-1625),字共之,又字遺直,號浮邱,又號蒼嶼,南直隸桐城縣東鄉(今樅陽縣橫埠鎮)人,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三甲第九十一名進士。左光斗出現在明季官場,只有十八年。
官場十八年,左光斗默默無聞的時間長達十二年。左光斗初授內閣中書舍人,官從七品。中書舍人只有副處級,不僅職級很低,也談不上權力。明代的中書舍人隸屬內閣中書科,干的是公文起草之類事務,內閣的“通知”要寫,皇帝的圣旨也寫。但是,公文中的意見都是“領導”的,中書舍人的職責就是把它們變成文字,不能寫錯別字,不能把“領導”的意思弄錯、弄反。
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左光斗擢御史臺候命。這一候,就是六年。直到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左光斗才正式擔任浙江左道監察御史。天啟三年(1623年),左光斗升授大理寺左寺,又晉大理寺少卿。天啟四年(1624年),左光斗升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左光斗官場上的最后六年,始終都在執法、執紀的崗位上。
正是在這種位子上,左光斗呈現出官場“角斗士”的風格。泰昌元年(1620年),明光宗暴斃,左光斗將光宗的寵妃、天啟帝的養母李選侍罵得狗血噴頭。內宮多事,人人自危,唯有左光斗等少數官員敢于出頭。左光斗這種官場風格,像是職業風格,更重要的還是源于“家風”。
左光斗的曾祖父叫左麟,清史館總纂馬其昶《桐城耆舊傳》中,載有左麟一則故事:明初桐城縣的“蘆課”(即蘆葦稅)十分繁重,桐城“蘆課”集中在左光斗的家鄉東鄉,普通稅戶根本交不起。治下百姓苦不堪言,桐城縣官也心知肚明,但也沒有太好的辦法,因為稅賦是朝廷核定的,縣邑本級無權減免,核定的稅賦必須依冊征繳。與其得罪上司,不如得罪百姓,桐城縣令為保證稅銀的足額上解,只得強逼硬收。仍不能完稅的,便關入縣獄逼打,左麟的左鄰右舍,常因此被關進桐城縣獄。
左光斗的祖上比較富裕,自家不存在交不起稅的問題,但鄉親經常因交不起稅被關受刑,左麟就看不下去了。與妻子一商量,干脆掏錢替鄉親們墊上。可需墊稅的鄉民實在太多,更要命的是這一年的“蘆課”問題解決了,新一年的“蘆課”問題又來了,左家就算有百萬家財也不夠啊!百姓還是交納不出,縣官照舊打人、關人,左麟的火氣騰地就上來了。左麟怒不可遏,收拾行李,直接進京找皇帝告御狀去了。
明初大力倡導上訪直訴,老百姓認為地方上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進京,地方官誰阻攔處理誰。老百姓說得對,皇帝有賞賜,所以明初老百姓押著地方官進京的事都有,地方官不敢輕易欺負老百姓,社會秩序恢復得也快。
但是,上訪直訴制度的設計也有問題:國家這么大,事無巨細都由最高統治者來公斷,這量也實在太大了,沒有什么可持續性。后來設了道“門檻”,《大明律》規定:未經地方政府處理直接進京申告,越訴者“笞五十”,然后再受理。這招特有意思,如果莫名其妙被人扇了一耳光,明顯太委曲,可又打不過人家,怎么辦?理論上可以找皇帝去主持公道,但前提得先接受這五十大板,身體欠佳的可能小命不保。為“一耳光”的事挨“五十板”,事主覺得不劃算,不如自己咽下一口氣。
左麟為鄉親的事越級進京上訪,顯然是知道這個利害的,這“笞五十”下來,左光斗的曾祖父左麟也不知道會是什么后果。好在左家的家童左恩很忠勇,自愿替主人領受了“笞五十”——左恩偷了主人的狀子,提前趕到午門擊鼓鳴冤。“笞五十”下來,左恩果然一命嗚呼。左恩死后,左麟見到了明憲宗,當面向其陳述桐城“蘆課”實情,明憲宗“允奏,減課額十之三”。
僅僅因為看不下去,便做了這件完全與己無關的事。為了這場進京上訪,左家耗銀近萬兩,外加一條人命。
二、鄉風
明初的萬兩銀子,折合人民幣不下500萬元,是個天文數字。為一樁與己不相干的事,搭上一條人命,耗去巨額家財,左麟究竟是因為什么?
性格,或是性情。左麟在地方,人稱俠義之士,看不慣的事情,拼命也是可以有的。
從曾祖父左麟到左光斗,左家數代的性格,基本上差不多,左家的“家風”就是這樣。
左家的“家風”,似乎是“遺傳”,其實,不盡是。左光斗的家鄉桐城東鄉,“民風”全都是這樣。
桐城東鄉是一個俗稱,真正的鄉名叫“清凈”。清凈鄉地處桐城縣的最東端,是一個枕山覽水之境。鄉名“清凈”,本是個佛教用語。宗教呵護的是人的心靈,“清凈”也是鄉民的信仰追求,地方民風原本淡泊,但這是地方的“過去式”。
左光斗的先祖本居江南涇縣,明洪武年間遷居桐城東鄉。這時的桐城東鄉,民風剽悍,崇尚勇武,人心耿直。清代桐城派大師吳汝綸《章冠鏊傳》曰:“東鄉俗尚意氣,其民好斗敢死。”
桐城東鄉的民風巨變,正是起于左氏家族遷居桐城的明初。中國歷史上,明代實行最嚴格的“役籍鄉貫”制度,即所謂“籍貫”。“籍”指“役籍”,“貫”指“鄉貫”,與現代的“籍貫”概念差異很大。簡而言之,“役籍”相當于當代的戶口類型,明代的“役籍”分為“民籍”“軍籍”等。不同的役籍,通常都會從事農業,但承擔的稅賦、徭役等義務完全不同。民籍承擔的是田賦與力役、雜役等,軍籍則承擔軍役義務,包括治安維護與征戰等,是單一的兵役義務。
左光斗家族雖屬民籍,但整個桐城東鄉的氏族多為軍籍。桐城東鄉所出的著名歷史人物方以智、方苞家族,章綸、章伯鈞家族等,皆為軍籍。這些職業軍人性質的鄉民,長期接受軍事“操術”與“軍紀”的訓練。軍紀即軍規,明代的軍規內容復雜而嚴酷,核心在強調軍人的服從性。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長官命令無論對錯,軍人都須無條件執行,顯示軍人式的犧牲精神。
武藝精湛,軍紀嚴明,義氣為先,犧牲生命在所不惜,民風格外強悍,傳承至今。清代江南九華山出了欺男霸女的惡僧,桐城東鄉人聽說后,一下去了三十六個武術高手,奔襲百里,把九華山打得稀里嘩啦。清末太平軍想借道東鄉,老百姓根本不拿太平軍當回事,來一次打一次,打得太平軍不敢進東鄉。
明代“役籍”制度的養成,桐城東鄉人說一不二、敢作敢當的性格尤為凸顯,也就是桐城派大師吳汝綸所稱“好斗敢死”的東鄉民風。
左光斗便是這種說一不二的人。有一年,左光斗與朋友、老鄉方大鉉一起喝酒,見其六歲的兒子方文在一旁玩耍,隨口問了一句:“你讀過什么書?”方文答:“杜詩。”左光斗頓時來了興趣,對小孩說:“這么小都能背杜詩?背一首試試,真背出來了,我把女兒給你!”結果方文真的背出來了,左光斗也真的將長女許配給了方文。
左光斗的女兒成親后,與婆家人的生活不和諧,一次口角后自殺身亡。左家一大幫人沖進方家,將方家砸得稀巴爛。方文有一小妾有孕在身,不幸成為出氣筒,一頓拳腳后當場斃命,鬧出一尸兩命的慘劇。左光斗的女婿方文跑得快,好多年后都不敢回家。
家風,鄉風,可見一斑。左光斗進入官場,明季的世風又席卷而來。三風合一,左光斗命中的血雨腥風隱約顯現……
三、世風
世風日下,是王朝末期的普遍特征。但“世風”的概念,顯得抽象而空泛,明季的世風于官場的突出表現之一,就是黑白不分的“朋黨之爭”。
左光斗官場經歷十八年,六年默默無聞,六年“下崗待業”,最后六年手段雷霆。
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明朝官場有場整風運動,左光斗出任御史巡視京城,一氣抓了一百余假官。明季的假官,不是小廣告上的辦假證,而是官員任命中程序與門徑方面存在問題。賣官買官是一種風氣,左光斗不吃這一套,也不問假官背后的真“靠山”是誰,直接就較上勁了。左光斗任御史的時間并不長,“鐵骨御史”的聲名卻不小。
左光斗顯然充滿了正氣,朋黨之風中左光斗不能不置身其中——左光斗是東林黨成員,并且是東林骨干。為了東林黨的利益,左光斗還看上了另一個人,即《明史》中的“奸臣”阮大鋮。
阮大鋮,字集之,號圓海、石巢、百子山樵,桐城人。阮大鋮于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官場是非一言難盡,最終他以文學而史上聞名。
天啟四年(1624年),阮大鋮因父親去世在家丁憂守孝。“丁憂”就是俗稱的“守孝三年”,實際上明制規定的“丁憂”時間是二十七個月。可是,二十七個月早已過去,吏部依舊沒有給阮大鋮安排新的工作,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阮大鋮成天就在郁悶著這個事。正在琢磨奧秘時,阮大鋮忽然發現這腦子動得有些多余——左光斗給阮大鋮寫來一封信,說你馬上給我回京,我幫你謀到了一個好位子!
確實是個好位子:吏科都給事中。阮大鋮“丁憂”前只是個“行人”,是一個科級(正八品)干部,工作職責主要是頒行詔敕、奉旨吊祭、獎勵官員之類的事務,雖說工作體面還比較風光,但有什么權力那就談不上了。并且,在這個位子上,阮大鋮原地踏步干了九年。
吏科都給事中是正七品,這官品升了兩級,“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就是以皇帝名義發出的制敕,都給事中發現有什么不妥之處,可以“封還”給踢回去。組織部長(吏部尚書)有重要工作向皇帝匯報,副部長一般不參加,但得有吏科都給事中陪同前往。吏科都給事中“品卑而權重”,左光斗主動幫自己謀到這么好的官位,阮大鋮確實沒有想到。
為阮大鋮謀官,像是老鄉幫老鄉,也說得過去。左光斗確實是阮大鋮的同鄉,并且還是“同里”。除了是同鄉,還是朋友,左、阮兩家一直很有交情,交往頻繁。但是,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左光斗關照阮大鋮,關鍵在于二人是“同志”:左光斗是東林黨的骨干成員,阮大鋮是東林黨的老黨員,算“黨齡”那都是一二十年了——阮大鋮早在求學之際,就成了東林黨領袖高攀龍的弟子。東林黨領袖親自當“介紹人”,阮大鋮就這么加入了東林黨。
朋黨的群體利益優先至上,吏科都給事中這頂帽子,必須戴在東林黨的黨員頭上。但是,明朝的官員升遷,要遵循論資排輩的既定規則。為了計劃的圓滿實現,東林黨事先進行了精心謀劃:天啟四年二月,原吏科都給事中程注資滿當遷。程注提拔走了,空出來的位子按“規則”應該由周士樸接任。問題的關鍵是,周士樸是個“無黨派”人士,并且“性剛果”,不好操控,吏科都給事中的帽子斷斷不能給他。排名在周士樸之后的,是時任刑科給事中的劉弘化。劉弘化也是東林黨人,但在東林黨的核心層里沒有“鐵哥們”,加上自己的父親已經病重,父親一旦病故自己也要按規定回家“丁憂”,所以劉弘化自己放棄了競爭。這接下來的人選,只剩阮大鋮一個人了。
出于對內幕的一清二楚與群體利益的綜合考慮,左光斗認為只有阮大鋮才是不二人選:有能耐,是同黨,是朋友,是同鄉。把阮大鋮放到重要崗位,有利于雙方共同打拼,對東林黨也不失為一件好事。可是,等阮大鋮趕到北京時,左光斗自己先為難了起來——因為,東林黨高層剛開了一次高層碰頭會,對當前的斗爭形勢有了更全面的分析。
東林魁首顧憲成及吏部尚書趙南星等人認為,論才干與資歷,阮大鋮“確實沒問題”,但問題的問題是,阮大鋮性格太張揚,見人都有說不完的話。清康熙《懷寧縣志》載:阮大鋮“為人亢爽英多,風儀秀整,掀髯談天下事,如河源滾滾,莫測涯際”。東林黨樹大招風,與昆、齊、浙、楚諸黨及魏忠賢之間,難免需要明爭暗斗,保密工作至關重要。從東林黨整體利益出發,另一東林黨成員魏大中則城府極深,更適合出任吏科都給事中。此時的東林黨領袖并無惡意,亦非認為阮大鋮品行存在問題。為公平起見,擬讓阮大鋮出任同級別的工科都給事中。但是,工科權力不顯,魏大中資歷又不如己,阮大鋮極不樂意。
這一下,最尷尬的就數左光斗了。信是自己寫的,人是自己叫過來的,難道自己吐出的口水,還得自己咽回去?這也不是左光斗的性格啊!
左光斗越尷尬,東林大佬的態度則越堅決:這吐出的口水,還真得你自己咽回去。阮大鋮與你關系“鐵”,你也跟他好溝通,你要主動找阮大鋮談次話,做好他的思想工作。
雖說自己是黨內骨干,但跟領袖們比,自己畢竟人微言輕。領導的話說到了這份上,左光斗只好硬著頭皮找阮大鋮談心。
四、對手
吏科都給事中的工作領域,主要在組織人事;工科都給事中的工作領域,主要在工程建設。前者政治權力明顯,后者經濟利益明顯,孰好孰差是因人而異的。左光斗把工作安排的情況一說,阮大鋮感到特別別扭:要說當官撈點好處的事,這時的阮大鋮并不熱衷,人家家庭環境優越,是個不缺錢花的主,奔的就是一個政治前途。較之于工科,吏科明顯是“重用”,而重用的這個人,阮大鋮也是越想越別扭——魏大中,自己的“同志”,還是“同學(同年,同科進士)”。讓魏大中去吏科,東林黨內明顯是在重用魏“同志”,不重用阮“同志”。黨外又會怎么看?明顯就是阮“同學”不如魏“同學”啊!
推心置腹,左光斗與阮大鋮談了一通。阮大鋮對官場內幕并不陌生,覺得這時候與左光斗爭論已毫無意義,再找黨的領袖去爭取也為時已晚。煮熟的“鴨子”居然飛了,阮大鋮實在咽不下這口氣。當著左光斗的面,阮大鋮什么都忍著。出了左光斗家的門,阮大鋮就開始動起了腦筋。
官場上要想搞頂好“帽子”,唯一的辦法就是“找人”。找誰呢?找趙南星,現在等于白找。找齊、浙、楚這種小黨的領袖,本不是“同志”,還要得罪“同志們”。就算找到了,最終肯定還是被“同志們”否決。要“找人”,只能找能鎮得住東林黨的人。
天啟朝,唯一能與東林黨乃至整個文官集團相抗衡的,只有宦官集團。而天啟皇帝最信得過的宦官,便是太監魏忠賢,也是東林黨最強勁的對手。
歷史上的魏忠賢,名聲相當不好。不過,那是后來的事。早年時魏忠賢混得極其潦倒,走投無路之際痛下狠手自宮,以便找份好工作,進宮去當宦官。但是,年齡超標,沒被錄用。魏忠賢只好降低奮斗目標,到退休太監孫暹家當臨時工。在這里,魏忠賢表現出過硬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孫暹一看這小伙子不錯,也才二十多歲,不符合招工條件的也只有這一點,于是賣了個老面子,推薦他進宮當了宦官,讓“臨時工”轉正為“正式工”,實現了魏忠賢的進京夢。
在宮中,魏忠賢一干就是三十多年。雖說工齡挺長,但想幫人弄個官做那是不可能的事,因為魏忠賢手中的“權力”,只局限于倒馬桶,掃地抹桌子,看倉庫。三十多年啊,五十多歲了,魏老頭不僅面臨“退休”回家,而且年紀臨近明代的平均壽命。